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392.出埃及记24:6-8.摩西取一半的血盛在盆中,将一半的血洒在祭坛上。然后,他拿起约书来,向百姓耳中读;他们说,耶和华所说的一切话,我们都必遵行,也必听从。摩西就取了血来,将血洒在百姓身上,说,看哪,立约的血,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所立的。
“摩西取了一半的血”表已经变成生命和敬拜之事的神性真理。“盛在盆中”表与人同在,在形成其记忆的事物中。“将一半的血洒在祭坛上”表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然后,他拿起约书来”表与天堂里的圣言结合的文字上的圣言。“向百姓耳中读”表为了倾听和服从。“他们说,耶和华所说的一切话,我们都必遵行,也必听从”表接受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真理,出于内心和灵魂服从它。“摩西就取了血来,将血洒在百姓身上”表使人适合接受它。“说,看哪,立约的血”表主的神性人身通过这真理与天地结合。“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所立的”表主通过圣言的每一个部分实现这种结合。
10136.“要用细面一伊法的十分之一,调和捣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表源于属天良善的属灵良善,量足够结合所需。这从“一伊法的十分之一”、“细面”、“油”和“一欣四分之一”的含义清楚可知:“一伊法的十分之一”是指足够的量,就是足够目的或功用所需的量(参看8468, 8540, 9757节);“细面”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9995节),在此是指源于属天良善的真理,这真理被称为属灵良善;“油”是指属天良善(886, 3728, 4582, 4638, 9474, 9780节);“一欣四分之一”是指足够结合所需的量。因为“四”表示结合(9601, 9674节),因此“四分之一”或第四个部分表示一个足够实现结合所需的量。伊法和欣都是度量单位,量度表示正在论述的事物的量。“一伊法”,就是细面、小麦或大麦的量度,表示良善的量;“一欣”就是酒或油的量度,表示真理的量。所表示的是一伊法的十分之一,这一点从利未记(6:20)和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由此明显可知,“要用细面的十分之一,调和捣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表示源于属天良善的属灵良善,量足够结合所需。至于何为属灵良善,何为属天良善,可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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