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后来,我给他们看了各种鸟的图片,既有大的也有小的,都是我们地球上所见的那种。因为在来世,这类事物能栩栩如生地呈现出来。一看到所展现的这些鸟,他们一开始想改变它们,但后来却以它们为乐,感到满意。这是因为鸟表示事物,一种他们凭着那时所感受到的流注而觉察到的事物的知识。所以他们不再使之变形以避免把它们带入记忆。再后来,我被允许在他们面前展现一个最漂亮的花园,里面挂满灯台和灯笼。于是,他们停顿下来,并将注意力集中起来,因为灯台和灯笼表示因良善而发光的真理。这清楚表明,他们能集中注意力观察物质事物,只要这些事物在属灵意义上的含义同时被暗示出来。事实上,属灵意义所传达的事物并非完全抽象,因为属灵意义要由这些物体来代表。鸟表示理性、聪明、思维、观念和认知的事物(AC 40, 745, 776, 778, 866, 988, 993, 5149, 7441)。这些照鸟的属和种而各不相同(AC 3219)。灯台和灯笼表示因良善而发光的真理(AC 4638, 9548, 9783)。
2567.“男仆和女仆”表示也富有理性真理和属世真理,以及对它们的情感,这从“男仆和女仆”的含义清楚可知。圣言经常提到“男仆和女仆”(或仆婢、男奴女奴等),他们在内义上表示那些相对低级或价值较低的事物,如相对于属灵和属天事物的理性和属世事物。属世真理是指各种记忆知识或事实,因为这些是属世的。在圣言中,“男仆和女仆”(或仆婢、男奴女奴等)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从提到他们的那些话的内义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要怜恤雅各,必再拣选以色列,将他们安置在他们自己的土地上,寄居的必与他们联合,加入雅各家。列民必接受他们,把他们带到他们的地方;以色列家必在耶和华的土地上占有他们为仆婢。(以赛亚书14:1-2)
此处“雅各”表示外在教会;“以色列”表示内在教会;“寄居的”表示在真理和良善上接受教导的人(参看1463, 2025节);“仆婢”表示属世真理和理性真理,以及对它们的情感,它们为“雅各和以色列”所表示的教会服务。很明显,这段经文不是在谈论雅各和以色列,或犹太人和以色列人,因为当犹太人和以色列人分散在外邦人当中时,他们就变成了外邦人。然而,犹太人仍念念不忘并期盼字面上的这个预言成真,即:寄居的必与他们联合,列民必把他们带到他们的地方,并成为他们的仆婢。而事实上,在圣言的预言部分,凡提到犹太人和以色列人的地方,没有一丁点东西与他们有关。犹太人自己从以下事实也能清楚看出这一点,即:经上在各个地方论到以色列,跟论到犹太一样,说要把以色列带回来。
同一先知书:
看哪,耶和华使地空虚,变为荒凉,又扭曲地面,将它的居民分散。那时百姓怎样,祭司也怎样;仆人怎样,主人也怎样;婢女怎样,主母也怎样。(以赛亚书24:1-2)
此处“地”表示教会(662, 1066, 1067, 1850节),当“百姓和祭司”所表示的内层真理和良善,以及“仆人和婢女”所表示的外层真理和良善不复存在时,这教会就变得“空虚、荒凉,地面扭曲,它的居民分散”;当外在事物统治内在事物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
又:
我必从雅各中领出种来,从犹大中领出承受我众山的,我拣选的人必拥有它,我的仆人要在那里居住。(以赛亚书65:9)
此处“雅各”表示外在教会;“犹大”表示内在的属天教会;“拣选的人”表示它的良善;“仆人”表示它的真理。
约珥书:
我要将我的灵浇灌所有肉体,你们的儿女要说预言。在那些日子,我也要将我的灵浇灌仆人和婢女。(约珥书2:28-29)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国度;“说预言”表示教导(2534节);“儿(子)”表示真理本身(489, 491, 533, 1147节);“女(儿)”表示良善本身(489-491节);“仆人和婢女”表示低级的真理和良善,当它们提供支持和确认时,经上就说耶和华的灵“浇灌”它们。“仆人和婢女”在此处和别处都表示这类事物,这一点不是很明显,部分是因为对仆人和婢女的普遍观念,部分是因为从字义上看,这个预言更像是历史事件。
启示录:
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空中所飞的鸟大声呼喊说,可以吃君王的肉,将军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所有人的肉。(启示录19:17-18)
此处很明显,他们要吃的,不是君王、将军、壮士、马和骑马者的肉,以及自主者为奴者的肉;对他们来说,变成“肉”的,是教会的内在与外在真理。
“仆人(或男仆、奴仆、男奴)”表示真理,“婢女(或女仆、女奴)”表示良善,它们服从,因而服务于属灵和属天的真理和良善,这一点从代表性教会中针对仆婢所制定的律法看得更清楚。这一切律法都与教会和主国度的状态有关,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也都与低级的真理和良善有关,或与属世和理性的真理和良善必须为属灵和属天的真理和良善,因而为神性的真理和良善服务的方式有关,如下列经文:
希伯来男奴和希伯来女奴第七年可以自由,那时,要从羊群、禾场、酒榨之中,多多地给他。(出埃及记21:2, 6; 申命记15:12-15; 耶利米书34:9-14)
男奴的妻子若与他一同服侍,就可以自由;主人若给他妻子,妻子和儿女要归主人。(出埃及记21:3-4)
买来的穷乏弟兄不可像奴仆服侍,却要像雇来的仆人和寄居的一样;到了禧年,他和他儿女要一同出去。(利未记25:39-43)
若一个弟兄被外来的寄居者买去,可以将他赎回,到了禧年,他要出去。(利未记25:47等)
男女奴仆可以从四围的民族和寄居的外人中买,他们要作他们永远的产业。他们可以严严地辖管他们,只是以色列人,不可严严地辖管。(利未记25: 44-46)
奴仆若不愿意自由出去。要在门口用锥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远作奴仆;婢女若不愿自由,也一样。(出埃及记21:6; 申命记15:16, 17)
人若用棍子打男奴或女奴,以致死亡,他必受报应;若撑过一两天,那人就可以不受报应,因为那奴仆就是他的银钱。(出埃及记21:20, 21)
人若击打他奴仆的眼或牙,把它打坏了,他就可以自由离去。(出埃及记21:26-27)
牛若用角抵触了男奴或是女奴,以致他死了,必将银子三十舍客勒给他们的主人,也要用石头把牛打死。(出埃及记21:32)
若有奴仆逃离主人,不要关押他,要让他住在他所选的地方,不可苦待他。(申命记23:15-16)
用银子买来,受了割礼的奴仆可以吃逾越节。(出埃及记12:44)
被买的人的女儿不可像男奴那样出去。她若是恶的,她的主人不能把她卖给外人;若将她许配给自己的儿子,就当待她如同女儿;若另娶一个,不可减少那女子的饮食、衣服并好合的事;若不向她行这些事,她就可以白白地出去。(出埃及记21:7-11)
这一切律法都可以追溯其起源于天上真理与良善的律法,在内义上也都关注天上的这些律法,部分通过对应关系,部分通过代表,部分通过象征或有意义的符号而关注它们。但在教会的代表和象征或有意义的符号,也就是最外在、最低级的敬拜事物被废除后,这些律法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因此,如果源于真理和良善的秩序律法,并代表和象征或有意义的符号的这些律法被解释出来,那么“男女奴仆”表示什么就显而易见了。实际上,“男奴”(或男仆、仆人、奴仆)只表示理性和记忆或事实类的真理,这些真理都是低级真理,因而应当为属灵真理服务;而“女奴”(或女仆、婢女)则表示这些真理的良善,这些良善也是低级的,事实上应当提供服务,只是服务的方式不同。这解释了为何针对女奴所制定的某些律法不同于针对男奴所制定的律法。因为就本身而言,真理远比它们的良善更是仆人。
在撒母耳记,“王权”在内义上只表示真理的“权利”;当虚假开始统治真理和良善时,“王权”也表示虚假的“权利”;这一点从对描述它的那些话的解释清楚看出来:
管辖你们的王权必是这样:他必取你们的儿子,派他们为他赶车,做他的马兵,在他的车前奔跑;他必取你们的女儿作配香膏的、烧饭的和烤饼的;又必取你们的男奴女奴、最好的少年人和你们的驴,叫他们为他做工;你们的羊群,他必取十分之一;连你们也必作奴仆。到那日,你们必因你们为自己所选的王而哀叫,到那日,耶和华却不回答你们。(撒母耳记上8:11, 13, 16-18)
“王”表示真理(参看1672, 2015, 2069节),因而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非真理的东西,也就是虚假。他派去为自己赶车、做马兵的“儿子”表示教义的真理,这些真理要屈服于“车和马兵”所表示的虚假原则或错误假设。他取来作配香膏的、烧饭的和烤饼的“女儿”表示教义的良善,这些虚假要通过这些良善而充满快乐,变得可悦纳。“要为他做工”的男奴、女奴、少年人和驴表示理性概念和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这些虚假将通过它们被确认,变得更强大。“他必取十分之一的羊群”表示良善的余剩,他要向这余剩施暴。他们“必作奴仆”表示圣言和教义的属天和属灵事物不会掌权统治,而是屈服,以至于确认他的原则或假设里面的虚假和他欲望里面的邪恶。因为没有什么东西不能被引入虚假原则或假设,以至于确认它们,要么通过虚假应用被引入,要么通过错误的解释,或歪曲,或弃绝凡不支持的东西被引入。这就是为何经上补充说:“到那日,你们必因你们为自己所选的王而哀叫,到那日,耶和华却不回答你们。”
9548.“要作一个灯台”表属灵天堂。这从“灯台”的含义清楚可知,“灯台”是指在天堂和教会中来自主的神性属灵层。“灯台”表示神性属灵层的原因是,摆有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表示神性属天层,这在前文已经说明。神性属天层是爱之良善,神性属灵层是源于那良善的信之真理;这二者都是从主发出的(9227节)。“灯台”指神性属灵层是由于它发出的光;因为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那在天堂发光的,天使也不从任何其它源头获得光。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主被称为“光”;“光”表示信,也表示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它们唯独来自主(参看1053, 1521-1533, 1619-1632, 2776, 3094, 3138, 3167, 3190, 3195, 3222, 3223, 3337, 3339, 3341, 3636, 3643, 3862, 3993, 4060, 4180, 4302, 4408, 4414, 4415, 4419, 4527, 4598, 5400, 6032, 6313, 6315, 6608, 6907, 7174, 8644, 8707, 8861, 9399, 9407节)。
“灯台”表示凭借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属灵天堂,因而也表示教会;“灯”表示信,也表示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它们都唯独来自主。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灯台”和“灯”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启示录:
我就看见七个金灯台,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七灯台就是七个教会。(启示录1:12, 13, 20)
又:
你若不悔改,我就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启示录2:5)
在这些地文,教会被称为“灯台”,凭的是来自主而存在于那里的神性真理。“灯台”表示一个教会,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七个灯台就是七个教会”。教会被如此称呼是由于神性真理,这一点从经上说“你若不悔改,我就把你的灯台挪去”明显看出来。这真理来自主,这一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主被称为人子,凭的是祂的神性真理(参看2803, 2813, 3704节)。
启示录:
我要使我那两个见证人,说预言一千二百六十天。这二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立在大地之神面前的。(启示录11:3, 4)
“两个见证人”是指新旧约的圣言,因为它们为主作见证;它被称为“橄榄树”,凭的是神性良善,被称为“灯台”,凭的是来自主的神性真理。
在撒迦利亚书,说话的天使对先知说:
天使对先知说,你看见了什么?我对他说,我看见了,看哪,一个灯台,全是金的;其顶上有灯盏,灯台上有七盏灯,每盏有七个管子。旁边有两棵橄榄树,一棵在灯盏的右边,一棵在灯盏的左边。(撒迦利亚书4:2, 3)
这论及所罗巴伯,他将要立神殿的根基,也必完成这工;他代表主,因为主将要到来,并重建属灵天堂和教会,这些就是“灯台”所表示的,而那里的神圣真理则是“七个灯台”所表示的。
“灯台”表示信,以及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它们唯独来自主,这一点明显可见于这些经文:
圣耶路撒冷不需要日月照耀它,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它,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得救的列族要在祂的光里行走。(启示录21:23, 24)
启示录:
那里不再有黑夜,他们也不需要灯、日光,因为主神给他们光。(启示录22:5)
在第一段经文中,“灯”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光”表示信,因而也表示聪明和智慧。又:
灯光在你中间决不能再照耀。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启示录18:23)
耶利米书:
我要夺走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推磨的声音和灯的亮光,这全地必然荒凉,令人惊骇。(耶利米书25:10, 11)
这论及在属灵事物上的信仰和由此而来的聪明的灭绝,这种灭绝由“决不能再照耀的灯”和“要被夺走的灯的亮光”来表示。
在下列经文也一样:
恶人的灯有多少次熄灭过?毁灭有多少次临到他们呢?(约伯记21:17)
诗篇:
你必点着我的灯;耶和华我的神必照明我的黑暗。(诗篇18:28; 撒母耳记下22:29)
又:
我藉着你的诫命变得聪明,你的圣言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篇119:104, 105)
约伯记:
那时神使祂的灯照在我头上,我藉祂的光行在黑暗中。(约伯记29:3)
马太福音: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 路加福音 8:16; 11:33-36)
“眼睛”在此表示信和由此而来的聪明,“眼睛”在内义上表示这些事物(参看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由此明显可知“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表示什么。由于“灯”表示信和由此而来的聪明智慧,所以犹大王被称为“大卫的灯”(列王纪上11:36; 15:4; 列王纪下8:19);大卫被称为“以色列的灯”(撒母耳记下21:16, 17);倒不是说犹大王是灯,也不是说大卫是灯;确切地说,他们被如此称谓,是因为“王”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6148节);“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就是信仰、聪明和智慧的源头(188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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