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后来,我给他们看了各种鸟的图片,既有大的也有小的,都是我们地球上所见的那种。因为在来世,这类事物能栩栩如生地呈现出来。一看到所展现的这些鸟,他们一开始想改变它们,但后来却以它们为乐,感到满意。这是因为鸟表示事物,一种他们凭着那时所感受到的流注而觉察到的事物的知识。所以他们不再使之变形以避免把它们带入记忆。再后来,我被允许在他们面前展现一个最漂亮的花园,里面挂满灯台和灯笼。于是,他们停顿下来,并将注意力集中起来,因为灯台和灯笼表示因良善而发光的真理。这清楚表明,他们能集中注意力观察物质事物,只要这些事物在属灵意义上的含义同时被暗示出来。事实上,属灵意义所传达的事物并非完全抽象,因为属灵意义要由这些物体来代表。鸟表示理性、聪明、思维、观念和认知的事物(AC 40, 745, 776, 778, 866, 988, 993, 5149, 7441)。这些照鸟的属和种而各不相同(AC 3219)。灯台和灯笼表示因良善而发光的真理(AC 4638, 9548, 9783)。
4526.至于从前一章末尾开始论述的眼睛视觉的对应关系,要知道,它与属于理解力的事物相对应,因为理解力是内在视觉(简称内视),这种内视在高于尘世之光的光中发挥功能。人之所以能从他在尘世之光中所看到的事物获得聪明,是因为有一种更高级的光,也就是天堂之光流入凭尘世之光变得可见的物体,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事实上,在尘世之光以上的光就是从主发出的光,而主光照整个天堂。出自主的聪明和智慧本身在那里显为光,正是这光产生了人的理解力或内视。当这光通过理解力流入尘世之光的物体时,它就会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因而以理解力被看到。在自然界中运作的眼睛的视觉因对应于在灵界运作的理解力的视觉,故对应于信之真理,因为这些属于纯正的理解力。事实上,真理构成人的整个理解力,因为他的一切思维都围绕着某个事物是否如此,也就它是否真实这个问题。眼睛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与良善(参看4410节)。
42.创世记1:21.神就造出大鱼,和诸水滋生的各样爬行的活物,各从其类;又造出各样有翅膀的飞鸟,各从其类;神看着是好的。
如前所述(40节),“鱼”表示记忆知识,这记忆知识现在被从主所获得的信激活了,从而具有生命力。“大鱼”表示记忆知识的总类别,子类别就来自这总类别;因为宇宙中没有一物不属于某个总类别,这个总类别允许特殊类型存在并持续存在。先知书多次提到大鱼,或鲸鱼或海怪,它们在那里表示记忆知识的总类别。埃及王法老因代表人类智慧或聪明,也就是总体上的知识,故被称为大鱼。如以西结书:
看哪,埃及王法老,我与你这卧在自己河中间的大鱼为敌。你曾说,这河是我的,我为自己造的。(以西结书29:3)
另一处:
你要为埃及王法老作哀歌,对他说,你就像海中的大鱼,冲出江河,用爪搅动诸水。(以西结书32:2)
这些话表示那些想利用记忆知识,因而想凭自己进入信之秘密的人。以赛亚书:
到那日,耶和华必用祂刚硬巨大有力的剑惩罚利维坦,就是那伸长的蛇,惩罚利维坦,就是那弯曲的蛇,并杀海中的大鱼。(以赛亚书27:1)
“杀海中的大鱼”表示这些人甚至连一般事实,或真理的一般原则都不知道。耶利米书:
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吞灭我,惹我烦乱,使我成为空虚的器皿。他像大鱼将我吞下,用我的美味充满他的肚腹,又将我赶出去。(耶利米书51:34)
换句话说,“尼布甲尼撒”吞灭了在此被称为“美味”的一切信之真理,就像大鱼吞了约拿一样。就约拿的情况来说,“大鱼”表示那些拥有为纯记忆知识的信之知识的总纲,狼吞虎咽吞吃它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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