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157.“为要住在他们中间”表主的神性,这神性是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这从“住在以色列人中间”的含义清楚可知,“住在以色列人中间”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参看10153节)。由于所表示的是祂在那里的同在,故所表示的也是祂的神性是那里全部中的部分,因为主与天堂天使和教会成员并不同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里面,而是与他们同在于祂自己的东西里面,因而同在于神性之物中,如前所示(10151节)。当在天堂和教会,主存在于他自己的神性之物里面时,祂也是那里全部中的全部。因此,祂是天堂本身;这也解释了为何整个天堂呈现一个主在其神性人身方面的形像;又为何天堂整体上就是一个人,被称为大人(许多章节末尾论述了大人,参看9276e节和10030e节提到的地方)。这还解释了为何在圣言中,“人”表示教会,也表示天堂(478, 768, 3636节),又为何那些在天堂里的人和那些真正在教会里的人可以说“在主里面”(3637, 3638节),因为他们处于从主所获得的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主之信的真理。
9546.“不断朝我的脸”表由此主与从祂的怜悯流出的平安和天上喜乐的同在。这从“耶和华或主的脸”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或主的脸”是指神性之爱或怜悯的一切赐福或事物,如纯真、平安、喜乐,因而与那些接受它们的人同在的天堂本身。因为“脸”当论及世人和天使时,表示内层,就是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的属性,因而爱和由此而来的信的属性(参看1999, 2434, 3527, 3573, 4066, 4796, 4798, 5102, 5165, 5168, 5585, 5592, 6604, 6848, 6849, 9306节)。由此可见“脸”当论及耶和华或主时,表示神性之爱或怜悯的事物,因而表示一切属天良善(222, 223, 5585, 930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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