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71.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咒诅的人”,对他们的惩罚是“永火”,如以下经文所说:“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以及“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转向邪恶与虚假。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咒诅”表示一种转离(245,379,1423,3530,3584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永火”不是属世之火,也不是良心的折磨,而是对邪恶的贪欲。因为在人里面,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在来世则折磨他。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
显然,“永火”不是属世之火;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不过,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或也可说,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若注意这个问题,谁都能看出,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火”与“热”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934e,1297,1527,1528,1861,2446,4906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
7839.“就是一岁的儿子要给你们”表一个完整的状态。这从“儿子”和“一岁”的含义清楚可知:“儿子”是指真理(参看489, 491, 533, 1147, 2623, 2803, 2813, 3373, 3704节);“一岁”是指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完整时期(2906节),因而是指一个完整状态。必须解释一下什么叫一个完整状态。当良善具有这样的性质,即它不缺乏用来接受纯真流注所需要的任何东西时,一个状态可称作“完整的”。与仁之良善结合的信之真理使得良善具有这种性质;因为属灵良善从信之真理接受其具体品质。这一切就是此处“一岁的儿子”所表示的“一个完整状态”的意思。不过,当真理尚未给良善带来具体品质,以使它接受相对应的纯真状态时,状态就不是完整的。当人们出于良善看待真理时,这种状态就开始变得完整;当人们出于真理来看待良善时,这种状态仍不是完整的。那些正在重生的人就处于这后一种状态,而那些已经重生的人则处于前一种状态。正在经历重生的人处于引向良善的真理,而已经重生的人则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也就是说,前者活在对真理的顺从中,后者则活在对行真理的情感中。因此,前者是外在教会成员,而后者是内在教会成员。由于“一岁的儿子”表示一个完整的状态,所以经上多次吩咐要将一只羔羊,或一只小山羊,就是“一岁的儿子”献为祭(如出埃及记29:38; 利未记9:3; 12:6; 14:10; 23:12, 18, 19; 民数记6:12; 7:15, 87, 88; 15:27; 28:9, 11);还有在以西结书论述新殿的地方:
每日,君王要预备一只无残疾的羔羊,就是满一岁的儿子,献与耶和华为燔祭,要每早晨预备。(以西结书46:13)
此处“新殿”表示主的属灵国主度;“君王”是指那些知道纯正真理,并被这些真理引向良善的人;“献一只羔羊为燔祭”是指源于纯真良善的对主的敬拜;“一岁的儿子”是指一个完整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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