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386.“摩西将耶和华的一切话都写下来”表此后把它们铭刻在生命上。这从“摩西”的代表,以及“写”和“耶和华的一切话”的含义清楚可可知:“写”是指铭刻在生命上,如下文所述;“摩西”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参看9372, 9382节);“耶和华的一切话”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9383节)。由此明显可知,“摩西将耶和华的一切话都写下来”表示被主铭刻在生命上的神之真理。当真理成为意愿,并由此成为行为的事时,就说它们被铭刻在生命上。只要仍停留在记忆中,并且只要仅在知识层面上被看待,它们就不会铭刻在生命上。不过,一旦用意愿来领受它们,它们就变成生命的一部分,因为意愿和随之而来的行为是一个人生命的真正本质。在此之前,这些真理不会变成此人自己的。
“写”之所以表示铭刻在生命上,是因为写的目的就是给所有后代作纪念。铭刻在一个人生命上的事物也是如此。可以说人有两本书,他的一切思维和行为都写在其中。这两本书就是他的两种记忆,即外部记忆和内部记忆。写在他内部记忆中的事物会永远存留,永远不会被抹去。它们主要是那些已变成意愿,就是变成爱的一部分的事物;因为被爱的事物就是意愿的一部分。这种记忆就是每个人的生命册所表示的(参看2474节)。
10136.“要用细面一伊法的十分之一,调和捣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表源于属天良善的属灵良善,量足够结合所需。这从“一伊法的十分之一”、“细面”、“油”和“一欣四分之一”的含义清楚可知:“一伊法的十分之一”是指足够的量,就是足够目的或功用所需的量(参看8468, 8540, 9757节);“细面”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9995节),在此是指源于属天良善的真理,这真理被称为属灵良善;“油”是指属天良善(886, 3728, 4582, 4638, 9474, 9780节);“一欣四分之一”是指足够结合所需的量。因为“四”表示结合(9601, 9674节),因此“四分之一”或第四个部分表示一个足够实现结合所需的量。伊法和欣都是度量单位,量度表示正在论述的事物的量。“一伊法”,就是细面、小麦或大麦的量度,表示良善的量;“一欣”就是酒或油的量度,表示真理的量。所表示的是一伊法的十分之一,这一点从利未记(6:20)和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由此明显可知,“要用细面的十分之一,调和捣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表示源于属天良善的属灵良善,量足够结合所需。至于何为属灵良善,何为属天良善,可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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