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35

35.一些水星灵被其

35.一些水星灵被其他灵人派来拜访我,要听听发生在我周围的事。我们地球的一个灵人对他们说,他们可以告诉派他们来的那些人,除了真理什么也不要说,也别照他们的习惯通过讲述反面来回答问题。因为若有我们地球的灵人这样做,他必受击打。但从远处派出这些灵人的那群人立刻答复说,若值得被击打,他们必一起受击打,因为他们习惯这样做,以至于停不下来。他们说,他们与自己星球的人交谈时,也是这样做的,但不是有意欺骗他们,而是为了激发求知欲。因为当他们提出反面,以某种方式隐藏事物时,求知欲就被激发出来,记忆通过努力寻找它而得以完善。我曾在别的场合和他们谈论这个话题,我因知道他们与自己星球的人交谈,于是就问他们如何教导他们的居民。他们说,他们不会指教他们事情的来龙去脉,不过,仍会给出一点提示,以便培养并增强他们发现、知道事实的渴望。因为如果他们回答了所有问题,这种渴望就会消失。他们又补充说,他们讲述反面的另一个原因是,真理可以显得更清晰,因为一切真理在与其反面进行对照时显得最清晰。

属天的奥秘 #1001

1001.“血”表示

1001.“血”表示仁爱,这从许多考虑清楚可知。因此,它表示重生的属灵人从主那里所获得的新的意愿部分;这新的意愿部分与仁爱是一样的,因为新意愿是由仁爱形成的。事实上,仁或爱是意愿的本质要素或生命,因为没有人会说他意愿某事,除非他乐在其中或热爱它。说思考某事并不意味着意愿这事,除非意愿隐含在思考中。属于仁爱的这个新意愿就是此处的“血”,这意愿不属于人自己,而是属于与人同住的主。它因属于主,故绝不可与属于人自己的意愿的东西混在一起;前面说过,人的意愿太肮脏了。这就是为何在代表性教会,人们被吩咐不可吃带灵魂的肉,即不可吃血。也就是说,他们不可将两者混在一起。
“血”因表示仁爱,故表示神圣之物;“肉”因表示纯人类的意愿,故表示亵渎之物或不神圣之物。由于这些事物是对立的,因而完全分离,所以人们被禁止吃血。事实上,在那些时代,“吃带血的肉”在天堂代表亵渎,或将神圣之物和亵渎之物混在一起;在天堂,这种代表只能让天使们惊恐万分。因为在那个时代,发生在教会成员当中的一切事件,都会照着这类事在内义上所具有的含义而在天使当中转化为相对应的属灵代表。由于一切事物的性质皆取决于它们所论及的那个人的性质,所以“血”的含义也是如此。当论及重生的属灵人时,“血”表示对邻之仁或爱;当论及重生的属天人时,它表示对主之爱;但当论及主时,它表示祂的整个人性本质或人身本质,因而表示爱本身,也就是祂对人类的怜悯。因此,“血”因一般表示爱和属于爱的东西,故表示唯独属于主的天堂事物;所以论及人时,它表示人从主那里所获得的天堂事物。重生的属灵人从主那里所获得的天堂事物是属天-属灵的。关于这些事物,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论述。
“血”表示天堂事物,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因而表示爱本身,或祂对人类的怜悯,这一点从犹太代表教会被要求持有血明显看出来。因此,血被称为“立约的血”,并洒在那百姓身上,还与膏油一起被洒在亚伦和他儿子身上。一切燔祭和祭牲的血都被洒在祭坛上面和周围(出埃及记12:7, 13, 22-23; 24:6, 8; 利未记1:5, 11, 15; 4:6-7, 17-18, 25, 30, 34; 5:9; 16:14-15, 18-19; 民数记18:17; 申命记12:27)。
由于血被视为如此神圣,而人的意愿又如此亵渎,所以吃血被严厉禁止,这种行为代表对神圣之物的亵渎。如摩西五经:
在你们一切的住处,脂肪和血都不可吃,这要成为你们世代永远的定例。(利未记3:17)
此处“脂肪”表示属天的生命,“血”表示属天-属灵的生命。属天-属灵之物就是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属灵之物;如在上古教会,对主之爱对他们来说是属天的,因为这爱已植入他们的意愿;而属天-属灵之物对他们来说,是从这爱而生的信(对此,参看30-38, 337, 393, 398节)。然而,对属灵人来说,属天之物是不存在的,只有属天-属灵之物是存在的,因为仁已植入其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摩西五经: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侨,若有吃任何血的,我必向那吃血的灵魂变脸,把他从他的民中剪除,因为肉体的灵魂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灵魂赎罪,因血本身可以为灵魂赎罪。所有肉体的灵魂,就是它的血;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利未记17:10-11, 14)
此处明确说明,肉体的灵魂在血中,肉体的灵魂就是血,或属天之物,也就是神圣并属于主之物。
又:
只是你要确定不吃血,因为血是灵魂,不可将灵魂与肉同吃。(申命记12:23-25)
从这些话也明显看出,血被称为灵魂,也就是属天的生命或属天之物,并由那教会的燔祭和祭牲来代表。同样,不可将属天之物,也就是主的自我,与人的自我混为一谈;唯独主的自我是属天和神圣的,而人的自我是亵渎的;这一点也由以下吩咐来代表,即:不可将祭牲的血和发酵之物一同献上(出埃及记23:18; 34:25)。发酵之物表示败坏和污秽之物。
血之所以被称为灵魂,并表示仁之神圣,在犹太教会还代表爱之神圣,是因为肉体的生命在于血。由于肉体的生命在于血,所以血是肉体的终级灵魂或最外层的灵魂,因此我们可以说血是肉体灵魂,或人的肉体生命所居之地,或说肉体生命的载体。由于在代表性教会,外在事物代表内在事物,所以血代表灵魂或天堂的生命。

属天的奥秘 #3993

3993.“从羊群中

3993.“从羊群中挑出一切有点有斑的羊”表“拉班”所表示的良善与真理,凡与“点”所表示的邪恶混杂,或与“斑”所表示的虚假混杂的,都要被分离出去。这从“挑出”(removing)和“羊”的含义清楚可知:“挑出”是指分离;“羊群中的羊”(此处是山羊和羔羊)是指良善与真理(1824, 3519节)。这些细节和本章接下来的细节含有奥秘在里面,这一事实可从以下分析看出来:它们若非含有比字面上所看到的还要深的奥秘,绝大多数在神性圣言中是不值一提的;如:雅各要求以山羊当中有斑有点的,羔羊当中黑色的为他的工价;然后他将皮剥成白纹的榛树和梧桐树的嫩枝插在水沟里,正对着当时发热的拉班的羊群;至于羔羊,他使羊群面对拉班羊群中有纹和黑色的;他由此以邪恶的伎俩,而非正当的手段变得富有。这些事并未表现出任何神性之物,而圣言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直至一点一划,都是神性。此外,知道知道这一切对救恩毫无用处;然而,圣言因是神性,故里面所包含的事物无不有助于救恩和永生。
通过这些,以及其它类似细节,谁都能断定,它们里面隐藏着某个奥秘,尽管从字义上看,它们是那种不值一提的事实,然而其中的每一个细节都蕴含着更为神性的观念。不过,若不通过内义,也就是若不知道天使如何理解这些事,谁也看不出这些观念准确来说是什么;当世人看到历史的属世意义时,天使觉察到的是属灵意义。这两种意义表面看似相距甚远,而事实上,它们彼此联结得十分紧密;这一点从前面所解释的历史细节,以及所有其它此类细节很清楚地看出来。诚然,包含在此处和随后本章中那些细节的奥秘本身从前面关于拉班和雅各的阐述能在某种程度上得知,即:“拉班”表示诸如能服务于引入纯正良善与真理的那类良善,而“雅各”表示真理的良善。然而,很少有人知道何为对应于属灵良善的属世良善,更少有人知道何为属灵良善,并且这二者之间必存在一个对应关系,罕有人知道仅看似良善的那类良善是用来引入纯正良善与真理的手段。既如此,那么论述这些事的奥秘就无法轻易解释清楚,因为它们会落入理解力或认知的阴影中。确切地说,这就像是有人以外语来谈论,无论把这个事情解释得多么清楚,听者都不会明白的。尽管如此,还是要让人们知道隐藏在圣言内义中的事,此处细节里面的真正奥秘如今要揭开。
就至高意义而言,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即祂如何使自己的属世层变成神性;就代表意义而言,主题则是人里面的属世层,即主如何重生这属世层,并使它与人的内层人,也就是那肉体死后继续活着、那时被称为人之灵的相对应。当从肉身被释放出来时,除了肉和骨之外,人的灵会将外在人的一切都带走。内在人与外在人的这种对应关系若不在时间,或在肉身生活中实现,以后就不会实现了。此处在内义上所论述的主题就是主通过重生将这二者结合起来。
前几节论述了人在能重生之前必须接受并承认的一般真理,这些真理由雅各和利亚并使女所生的十个儿子来表示;然后论述了(此人接受并承认这些真理后)外在人与内层人,也就是属世人与“约瑟”所表示的属灵人的结合。现在按照这个次序,所论述的主题是良善的繁殖和真理的增多,一旦理性人与属灵人结合,这种情形就开始照着它们结合的程度出现。这就是雅各通过拉班的羊群为自己所获得的“羊群”所表示的。“羊群”在此表示良善与真理,如在圣言别处频繁所表示的。“拉班的羊群”表示“拉班”所代表的良善,其性质早已阐述过。“雅各的羊群”表示通过拉班代表的良善所获得的纯正良善与真理。
此处便描述了获得这些纯正良善与真理的方式。然而,这种方式绝不被理解,除非知道“斑”、“点”、“黑”、“白”在内义上表示什么,因而必须先在此解释它们。有斑的,或有点的,就是由黑和白构成的。一般来说,“黑”表示邪恶,尤表人的自我(proprium),因为这自我无非是邪恶。但是,“暗”(dark)表示虚假,尤表虚假原则。“白”在内义上表示真理,严格来说,表示主的公义和功德(Righteousness and Merit),由此表示主在人里面的公义和功德。这种白被称为“亮白”,因为它从主所放射的光闪耀出来。但在反面意义上,“白”表示自我公义,或人自己的功德。事实上,没有良善的真理都具有这种自我功德在里面,因为当人的善行并非源于真理的良善时,他总是渴望得到某种回报,因他行善是为了自己。而当良善隐藏人所付诸实践的真理后面时,这真理就会被主所放射的光照亮。由此可见“斑”和“点”分别表示什么,即“斑”表示与虚假混杂的真理;“点”表示与邪恶混杂的良善。
来世所看到的实际色彩如此美丽和明亮,以至于无法描述(1053, 1624节)。它们就是白与黑里面的光影混杂的产物。不过,尽管那里的光在肉眼面前显为光,却和世上的光不一样。天上的光含有聪明和智慧在里面,因为来自主的神性聪明和智慧在那里就显为光,并且光照整个天堂(2776, 3138, 3167, 3190, 3195, 3222, 3223, 3225, 3339-3341, 3485, 3636, 3643, 3862节)。同样,来世的阴影尽管看似阴影,却和世上的阴影不一样;因为那里的阴影就是光的缺乏,因而是聪明和智慧的缺乏。由于在来世,白和黑是含有聪明和智慧在里面的光之产物,以及缺乏聪明和智慧的阴影之产物,故显而易见,“白”和“黑”就表示诸如前面所阐述的那类事物。结果,色彩是由白与黑所构成的表面里面的光影变化,因此这就是被称为色彩的这些变化所产生的多样性(1042, 1043, 1053节)。
由此可见,“有斑的”,也就是标有或布满黑白点的表示什么,即表示与邪恶混杂的良善;以及“有点的”表示什么,即表示与虚假混杂的真理。这些就是取自拉班良善的事物,以便服务于引入纯正的良善与真理。不过,至于它们能以哪种方式服务于这一目的,这是一个奥秘;事实上,这个奥秘能清楚地呈现在那些处于天堂之光的人面前,因为如前所述,这光含有聪明在里面;但它却无法清楚呈现在那些处于尘世之光的人面前,除非他们的尘世之光被天堂之光照亮,如那些已重生之人的情形。因为每一个重生之人都在自己那来自天堂之光的属世之光里面看见良善与真理,因为天堂之光会给他的理解或认知带来视觉,而尘世的劣质之光则赋予他属世的视觉。
有必要补充几句话,以进一步解释此中情形。人里面没有纯粹的良善,或不与邪恶混杂的良善;也没有纯粹的真理,或不与虚假混杂的真理。这是因为人的意愿无非是邪恶,虚假由此不断流入他的理解或认知;众所周知,人通过遗传接受他祖祖辈辈逐渐累积来的邪恶,又由此制造了实际的邪恶,将其变成自己的,并把他自己的邪恶进一步添加到这遗传上。但居于人身上的邪恶各种各样;有些邪恶不能与良善混杂,有些邪恶则能与良善混杂;这同样适用于虚假。若非如此,绝没有人能够重生。不能与良善并真理混杂的邪恶与虚假就是违背对神之爱与对邻之爱的那类;即仇恨、报复、残忍,随之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以及由此而来的虚假说服。但能与良善并真理混杂的邪恶与虚假则是不违背对神之爱与对邻之爱的那类。
例如:若有人爱自己胜过他人,并出于这爱而努力在私下和公众生活中胜过别人,在知识和教义上胜过他们,被提升到比别人更重要的位置上,以及比别人更富有,同时又承认和敬拜主,发自内心向邻人做善事,出于良知行公义公平,那么属于其自我之爱的邪恶就是能与良善并真理混杂的那种。因为这是一种人自己的邪恶,因邪恶而与生俱来。突然将这邪恶从他身上拿走,就会扑灭他里面最初燃烧的生命之火。但若有人爱自己胜过他人,并出于这爱与自己相比蔑视他人,仇恨那些不尊重他,可以说崇拜他的人,因而在报复和残忍中享受仇恨的快乐,那么这种爱的邪恶就是无法与良善并真理混杂的那种,因为它们是对立面。
再举一例:若有人自以为从罪中洁净,因而被清洗干净,就像有人用大量的水洗去污秽一样,一旦他悔改,执行了所规定的处罚,或他进行忏悔并听到听告解神父说他脱离了罪恶后,或领受圣餐后,过上一种新生活,并处于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那么这虚假就是能与良善混杂的那种。但是,若他仍和以前一样,继续过着肉欲和世俗的生活,那么这虚假就是无法与良善混杂的那种。
又:若有人以为人凭着相信良善,而非凭着意愿良善而得救,然而又意愿良善,进而行善,那么这虚假就是能依附于良善与真理的那种;但是,若他不意愿良善,进而行善,就是不能依附的那种。同样,若有人不知道人死后会再次兴起,进而不信复活,或有人知道但仍怀疑或几乎否认它,然而却活在真理与良善中,那么良善与真理也能与这虚假混杂。但是,若他活在虚假与邪恶中,真理与良善就无法与这虚假混杂,因为它们是对立面;并且这虚假会摧毁真理,邪恶则会摧毁良善。
又:以良善为目的的伪装和城府,无论这良善是邻舍的良善,还是国家或教会的良善,就是谨慎;与它们混在一起的邪恶就能通过并为了这目的而与良善混杂。但是,以邪恶为目的的伪装和城府则不是谨慎,而是诡诈和欺骗。良善绝无可能与它们结合,因为具有邪恶目的的欺骗会将属地狱之物带入人的一切事物,无论还是细节,将邪恶置于中间,将良善丢到周边。这种次序就是地狱的次序本身。其它无数例子也一样。
有些邪恶与虚假是能依附于良善与真理的,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就能看出来:虽然有如此众多不同的信条和教义存在,其中许多完全是异端的,然而每一种中都有人得救。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主的教会甚至存在于教会之外的外邦人当中;虽然他们处于虚假,但那些过着仁爱生活的人仍能得救(2589-2604节)。若非有能与良善混杂的邪恶,并能与真理混杂的虚假,这种情形是绝无可能的。因为能与良善混杂的邪恶,并能与真理混杂的虚假,能被主奇妙地排列成序。它们不是结合起来,更不是合而为一,而是相互毗邻,彼此相接,并且是以这种方式,良善连同真理占据中间,可以说占据核心,而邪恶与虚假则占据向外辐射,直到周边区域或四围的位置。因此,前者被后者光照,也就是邪恶与虚假从良善与真理接受光,并像从中间或核心放射的光所制造的白与黑的斑点那样斑驳。这就是天上的次序。这些就是“斑”和“点”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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