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一些水星灵被其他灵人派来拜访我,要听听发生在我周围的事。我们地球的一个灵人对他们说,他们可以告诉派他们来的那些人,除了真理什么也不要说,也别照他们的习惯通过讲述反面来回答问题。因为若有我们地球的灵人这样做,他必受击打。但从远处派出这些灵人的那群人立刻答复说,若值得被击打,他们必一起受击打,因为他们习惯这样做,以至于停不下来。他们说,他们与自己星球的人交谈时,也是这样做的,但不是有意欺骗他们,而是为了激发求知欲。因为当他们提出反面,以某种方式隐藏事物时,求知欲就被激发出来,记忆通过努力寻找它而得以完善。我曾在别的场合和他们谈论这个话题,我因知道他们与自己星球的人交谈,于是就问他们如何教导他们的居民。他们说,他们不会指教他们事情的来龙去脉,不过,仍会给出一点提示,以便培养并增强他们发现、知道事实的渴望。因为如果他们回答了所有问题,这种渴望就会消失。他们又补充说,他们讲述反面的另一个原因是,真理可以显得更清晰,因为一切真理在与其反面进行对照时显得最清晰。
8998.“就没有权柄把她卖给外邦人”表不可传给那些不是出身于教会信仰的人。这从“外邦人”和“卖”的含义清楚可知:“外邦人”是指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因而是指那些不是出身于教会信仰的人(参看2049, 2115, 7996节);“卖”是指疏远,如刚才所述(8997节)。此中情形是这样:那些生在教会,并且从小就充满教会所教导的基本真理之人不可与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通婚,由此充满诸如不属教会的那类观念。原因是,在灵界,他们绝不会彼此结合;因为在灵界,每个人与他人的联系都取决于他的良善和由此衍生的真理。这类人因在灵界绝不会结合,故在世上也不可结合。因为婚姻本质上是两个人的心智与倾向的结合,从信与仁的真理与良善那里获得属灵生命。因此,世上那些具有不同宗教信仰的人之间的婚姻在天堂被视为可憎,教会成员和教会之外的人之间的婚姻尤为可憎。这也是犹太和以色列民族禁止与迦南的外邦人通婚(申命记7:3,4),以及与他们行淫极其可憎(民数记25:1-9)的原因。
这一点从婚姻之爱的起源甚至看得更清楚,婚姻之爱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2727-2759节)。当婚姻之爱从该婚姻或源头而降时,它就是一个人里面的天堂本身。但当两个配偶的内心因不同的信仰而不同时,这婚姻就被破坏掉了。正因如此,来自以色列的女儿当中,也就是来自教会的婢女或女仆,不可卖给外邦人,也就是不可卖给教会外的人。因为后者会与她订婚,也就是与她结合,由此亵渎教会事物;这解释了为何经上说对她做这种事就是“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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