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35

35.一些水星灵被其

35.一些水星灵被其他灵人派来拜访我,要听听发生在我周围的事。我们地球的一个灵人对他们说,他们可以告诉派他们来的那些人,除了真理什么也不要说,也别照他们的习惯通过讲述反面来回答问题。因为若有我们地球的灵人这样做,他必受击打。但从远处派出这些灵人的那群人立刻答复说,若值得被击打,他们必一起受击打,因为他们习惯这样做,以至于停不下来。他们说,他们与自己星球的人交谈时,也是这样做的,但不是有意欺骗他们,而是为了激发求知欲。因为当他们提出反面,以某种方式隐藏事物时,求知欲就被激发出来,记忆通过努力寻找它而得以完善。我曾在别的场合和他们谈论这个话题,我因知道他们与自己星球的人交谈,于是就问他们如何教导他们的居民。他们说,他们不会指教他们事情的来龙去脉,不过,仍会给出一点提示,以便培养并增强他们发现、知道事实的渴望。因为如果他们回答了所有问题,这种渴望就会消失。他们又补充说,他们讲述反面的另一个原因是,真理可以显得更清晰,因为一切真理在与其反面进行对照时显得最清晰。

属天的奥秘 #9553

9553.“花”表关

9553.“花”表关于真理的记忆知识。这从“花”的含义清楚可知,“花”是指关于真理的记忆知识。“花”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花是先长出来的,并以自己的方式产生果实和种子;因为树和植物结果之前先开花,这是众所周知的。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聪明和智慧也是这种情形。关于真理的记忆知识首先到来,以自己的方式产生与人同在的智慧事物;因为这些知识为他的理性心智提升了思想的对象,从而提供了获得智慧的手段。正因如此,关于真理的记忆知识就像花;而生活的良善,也就是智慧的良善,就像果。由于在灵界,一切事物都类似于诸如存在于人里面的那类事物,因为天堂类似一个完整的人,并与人的每一个方面都具有一种对应关系,故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照着它们与诸如存在于人里面的那类事物的相似性或一致性而具有一种对应关系,一个代表和一个灵义(参看9496节)。由此可见为何“花”表示关于真理的记忆知识,以及总体上的真理;又为何“果实”,以及“种子”表示良善。
  “花”表示关于真理的记忆知识,以及总体上的真理,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他们的根必像朽物,他们的花必像灰尘飞腾;因为他们厌弃万军之耶和华的律法,藐视以色列圣者的言语。(以赛亚书5:24)
  以赛亚书:
  雅各必使将要到来的人扎根。以色列要发芽开花,地面必充满果实。(以赛亚书27:6)
  同一先知书:
  祸哉!以法莲的酒徒,他那荣光美丽、行将凋残之花。(以赛亚书28:1)
  “酒徒”表示那些出于虚假进行推理的人(参看1072节);“以法莲”表示教会的理解力,在此被败坏的理解力(5354, 6222, 6234, 6238, 6267节);“荣光”表示神的真理(4809, 5922, 8267, 8427, 9429节);由此明显可知“花”表示记忆知识,真理通过它们产生。又:
  草必枯干,花必凋残;百姓诚然是草。惟有我们神的话必永远立定!(以赛亚书40:7, 8)
  那鸿书:
  黎巴嫩的花也衰残了。(那鸿书1:4)
  此处“花”也表示作为获得智慧的一种手段的记忆知识。
  但以理书:
  尼布甲尼撒在梦中观看,见地中间有一棵树,极其高大。叶子华美,花朵甚多。田野的走兽卧在那树的荫下,天空的飞鸟宿在枝上;凡有血气的都从这树得食。圣者从天上大声呼喊说,伐倒这树!砍下枝子,摇掉叶子,抛散花朵。使田野的走兽逃离树下,飞鸟躲开树枝。(但以理书4:10, 12-14)
  “树”和它的“高大”表示“巴比伦”所表示的宗教表象,就是一种外在神圣、内在亵渎的宗教信仰的增长(1182, 1283, 1295, 1304-1308, 1321, 1322, 1326节);“叶子”表示总体上的记忆真理(885节);“花朵”是指当用来通向智慧,在此用来导致疯狂时的真理的记忆知识,因为经上说要“抛散花朵”;“田野的走兽”表示那些处于对良善的情感之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对邪恶的情感之人(45, 46, 142, 143, 246, 714, 715, 719, 776, 1823, 2179, 2180, 3218, 3519, 5198, 7523, 9090, 9280节);而“天空的飞鸟”是指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对虚假的情感之人(3219, 5149, 7441节)。这就为何经上说“田野的走兽卧在那树的荫下”、“天空的飞鸟宿在枝上”、“凡有血气的都得食”;后来“田野的走兽逃离树下,飞鸟躲开树枝”。
  

属天的奥秘 #995

995.“都可作你们

995.“都可作你们的食物”表示人们将在这种享受中所获得的快乐。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每种享受不仅触动人,还像食物一样滋养他、维持他。没有快乐的享受不是享受,而是无生命的东西。享受从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存在并得其名。然而,快乐的性质决定了享受的性质。肉体和感官事物本身完全是物质的,无生命的和死的;但它们从源于按次序排列的内在事物的快乐中获得生命。由此清楚可知,内在事物的生命之性质决定了享受中所固有的快乐之性质,因为快乐拥有生命在里面。只有包含来自主的良善的快乐具有生命,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它从良善本身的生命中获得生命。因此,经上在此说“凡活着的爬行物,都可作你们的食物”,也就是说,可作为享受。
有些人认为,想要在来世幸福,就不应沉浸于肉体和感官的享受,而是要放弃这一切。他们声称,追求肉体和世俗的东西会妨碍人,阻止他过属灵的天堂生活。但那些如此思想,并且活在世上时自愿过悲惨生活的人,对事情的真相知之甚少。从来没有人被禁止拥有肉体和感官的享受,也就是拥有土地和财富的享受;在政府担任高级职务的享受;婚姻之爱,以及爱婴儿和儿童的享受;友谊和社交的享受;听觉享受,或甜美歌曲和音乐的享受;视觉享受,或多种多样的美丽事物的享受,如优雅合身的衣服,漂亮精致的房子和家具,美丽的花园,等等,它们的形状和色彩和谐搭配在一起给人带来快乐;嗅觉享受,或馨香气味的享受;味觉享受,或营养美味的食物和饮品的享受;触觉享受。事实上,如前所述,这一切都是来源于内在情感的最外在或肉体情感。
内在情感是活的,都从良善和真理中获得快乐;而良善和真理则从仁和信中获得快乐,仁和信反过来又从主,因而从生命本身那里获得快乐;这就是为何情感和由此而来的享受是活的。由于真正的享受有这样的源头,所以任何人都决不可否认它们。事实上,当它们来自这个源头时,它们的快乐远远超越不是来自这个源头的快乐;相比之下,后一种快乐是污秽的。以婚姻之爱的享受为例,当这些享受来源于真正的婚姻之爱时,它们远远超越不是来自这个源头的享受,并且如此超越,以至于那些拥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实际上就住在天堂般的快乐和幸福中,因为它是从天堂降下来的。属于上古教会的人都承认这一点。而通奸者从淫行中所获得的快乐对这些人来说如此可憎,以致他们一想到它就吓得发抖。这清楚表明凡不是从生命的真正源泉,也就是主那里降下来的快乐是何性质。
再说一遍,人决不可否认上述享受;事实上,它们非但不可被否认,反而当来自它们真正的源头时,它们第一次成为真实的享受。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很多人在世时拥有权力、地位和财富,富有肉体和感官的一切享受,如今就在天堂被祝福和幸福的人当中。对他们来说,如今内在的快乐和幸福是活的,因为它们来源于仁之良善和对主的信之真理。由于幸福和快乐来源于仁和对主的信,所以他们从功用的角度,也就是他们的目的来看待他们的一切享受。对他们来说,功用本身最令人快乐,他们的享受中所固有的快乐由此而来(参看945节中所记载的经历)。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