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57.“是我父亲的女儿,不是我母亲的女儿”表示理性是由作为父亲的属天良善,而非作为母亲的属灵真理孕育的。这从理性的孕育清楚可知,即:理性是由神性属天良善进入对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的情感的流注孕育的(参看1895, 1902, 1910节)。此处有两个奥秘:第一,人的理性是由作为父亲的神性属天良善孕育的,否则,理性不会存在,或说理性无法以其它方式产生;第二,理性不是由作为母亲的属灵真理孕育的。至于第一个奥秘,即:人的理性是由作为父亲的神性属天良善孕育的,否则,理性不会存在,或说理性无法以其它方式生成,这从前面的阐述(1895, 1902, 1910节),以及只要反思,谁都能知道的事明显看出来。
因为众所周知,人生来没有任何知识,也没有任何实际理性,只有获得它们的能力;出生后,他逐渐学习并吸收这一切,主要通过听觉和视觉如此行;随着学习并吸收这一切,他逐渐变得理性。显而易见,这些事是通过身体,也就是一种外在途径实现的,因为它们是通过听觉和视觉实现的。人因没有反思而不知道的是,有某种事物不断从里面流入,以接受那些经由听觉和视觉从外面如此进入并被植入的事物,按顺序排列它们。流入、接受并排列它们的,是来自主的神性属天良善。这就是这些事物生命的源头,是它们秩序的源头,也是它们当中各自的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的源头,如前所述。这一切表明,根据本节这句话,即:“她是我父亲的女儿”,人的理性来自作为父亲的神性属天良善。
至于第二个奥秘,即:理性不是由作为母亲的属灵真理孕育的,这从前面的阐述(1902节)明显看出来。因为如果属灵真理真的像良善那样从里面流入,那么人生来就会具有全部理性,同时具有全部知识,以至于不需要学习任何东西。
然而,人因本性和遗传而屈服于各种邪恶,因而屈服于各种虚假。因此,如果真理本身也流入的话,他就会玷污并歪曲它们,从而永远灭亡。所以主规定,任何真理都不能通过人的内在流入,只能通过他的外在流入。由此明显可知,根据本节这句话:“她不是我母亲的女儿”,人的理性并非来自作为母亲的属灵真理。主乐意祂的理性也照这个顺序形成,以便祂可以凭自己的能力将祂里面人身或人性的一切都变成神性,也可以将神性属天良善植入神性属灵真理,并使它与神性属灵真理合一,同时将神性属灵真理植入神性属天良善,并使它与神性属天良善合一。
10135.“傍晚之间要献那一只羔羊”表在外在人中光和爱的状态下对邪恶的一种类似移走。这从“献一只羔羊”或将它分别为圣和“傍晚之间”的含义清楚可知:“献一只羔羊”或将它分别为圣是指通过来自主的纯真之良善从邪恶中移走,如刚才所述(参看10134节);“傍晚之间”是指在外在人中光和爱的状态下。在圣言中,“傍晚或晚上”表示当信之真理处于模糊之中,爱之良善处于某种寒冷之中时,内层事物的一种状态;因为天使会经历爱和光的不同状态,就像世上一天当中的不同时辰,即早晨、正午、晚上、夜间或早晨之前黎明,又一个早晨,彼此轮转一样。当天使处于一种爱的状态时,对他们来说,这就是早晨,主向他们显为一轮初升的太阳;当他们处于一种光的状态时,对他们来说,这就是正午;但当他们处于一种模糊的光之状态时,对他们来说,这就是晚上;之后当他们处于一种模糊或某种寒冷的爱之状态时,对他们来说,这就是夜间,确切地说,是早晨之前的黎明。
天使所经历的这些状态不断接踵而来,他们通过这些状态不断得以完善。但这些变化并非起因于那里的太阳,起因于这太阳的升起和落下,而是起因于天使自己的内层状态;因为他们和世人一样时而渴望转向他们的内在,时而渴望转向他们的外在。当他们转向内在时,就会经历一种爱和随之而来的清晰的光之状态,当他们转向外在时,则会经历一种光和随之而来的模糊的光之状态;因为外在相对于内在就是这样。这就是天使所经历的状态变化的起源。他们之所以具有这样的状态和这样的变化,是因为天堂的太阳,也就是那个世界的主,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它所发出的热是爱之良善,它所发出的光是信之真理。因为从这太阳发出的一切事物都是活的,具有生命,不像世界的太阳所发出的一切,都是死。
由此可见天堂之热是什么,天堂之光又是什么;以及为何在圣言中,“热”、“火焰”和“火”表示爱之良善,“光”及其“光辉”表示信之真理,“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自己。在天堂,主是一轮太阳(参看3636, 3643, 4321e, 5097, 7078, 7083, 7171, 7173, 8812节);它所发出的热是爱之良善(参看3338, 3339, 3636, 3693, 4018, 5115, 6032, 6314节);这太阳所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是信、聪明和智慧的源头(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由此清楚可知“早晨”表示什么,“晚上”表示什么。
不过,要知道,在本节经文中,“早晨”也意味着正午,“晚上”也意味着清晨的黎明;因为当圣言提到“早晨和晚上”时,所指的是一整天,因此“早晨”包括正午,“晚上”包括夜间或黎明。这解释了为何本节经文中的“早晨”表示一种清晰的爱和光之状态,也就是在内在人中;而“晚上”表示一种模糊的光和爱之状态,也就是在外在人中。
“傍晚之间”不是指一天的晚上和第二天的晚上之间的时间段,而是指晚上和早晨之间的时间,因而是指整个晚上或黎明,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羔羊燔祭不仅在晚上,还在早晨常常献上。由此明显可知,其它地方的“傍晚之间”所表相同,如经上说他们要在傍晚之间守逾越节(出埃及记12:6; 民数记9:5, 11),这在别处也以这些话得到解释:
晚上日落的时候,乃是你出埃及的定期,献逾越节的祭。当在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的地方把肉烤了吃,早晨就返回你的帐棚去。(申命记16:6, 7)
“晚上”一般表示一种模糊的光之状态,这一点清楚可见于耶利米书:
起来吧!我们可以趁午时上去。我们有祸了,日已渐斜,晚影拖长了。起来吧!我们夜间上去毁坏宫殿。(耶利米书6:4, 5)
此处“晚上”和“夜间”表示教会的末期,这时一切信和爱都被摧毁了。撒迦利亚书:
必有一日是耶和华所知道的,到了晚上的时候才有光明。那日,必有活水从耶路撒冷出来。耶和华必作全地的王。(撒迦利亚书14:7-9)
这论及主的降临;教会的结束就是“晚上的时候”;“光明”是指主的神性真理。类似例子出现在但以理书:
圣者对我说,要到晚上和早晨,二千三百次。(但以理书8:13,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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