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393.“摩西取了一半的血”表已经变成生命和敬拜之事的神性真理。这从“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4735, 6978, 7317, 7326, 7850, 9127节)。之所以表示已经变成生命和敬拜之事的神性真理,是因为这是摩西洒在百姓身上的血(24:8),这“血”表示人已经接受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已经变成生命和敬拜之事的神性真理。因为已经变成生命,因而敬拜之事的真理可以说被人接受了。当这个人对真理拥有一种情感,或热爱它时,或也可说,当他意愿它,并出于意愿,因而出于爱和情感实行它时,它就成了生命和敬拜的事。在此之前,真理的确与他同在,就在他的记忆中,有时从那里被召唤出来,来到内视或理解力面前,从那里又回到他的记忆中。然而,只要神之真理仅止于此,不再更深地进入,虽与此人同住,却没有被植入生命和意愿;因为人的生命在于他的意愿。因此,当真理从记忆被召唤出来进入理解力,从理解力进入意愿,再从意愿出来进入行为时,这真理就变成此人生命的一部分,被称为良善。由此明显可知已经变成生命之事的神性真理是什么意思。成为敬拜的一部分的真理也一样。敬拜若源于只停留在记忆中,并由此出现在理解力中的真理,就不是敬拜。但敬拜若源于从意愿发出,因而从情感和爱发出的真理,就是敬拜。这种敬拜在圣言中被称为心里的敬拜,而前一种则仅仅是嘴上的敬拜。
前面所提到的章节的确早已说明,“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然而,由于属当今教会的大多数人对圣餐中的血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它是主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宝血,从更普遍的意义上说,是祂的整个十字架受难本身,所以可在此用几句话说明,圣餐中的血不是这个意思,而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在教会不为人知的原因是,如今人们对于对应一无所知,因而对于圣言的内义,就是世人阅读圣言时天使所理解的那层意义一无所知。
“血”不是指血,而是指神之真理,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从以西结书中的这段经文则看得更明显:
你要对空中的各类飞鸟和田野的各种走兽说,你们聚集来吧!要从四方聚集来赴我为你们献上的祭筵,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必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你们必从我为你们献上的祭筵,吃脂肪吃到饱足,喝血直到醉了。你们必在我席上饱吃马匹和战车,并一切的战士。我必这样在列族中彰显我的荣耀。(以西结书39:17-21)
很明显,“血”在此不是指血液,因为经上说他们“必喝地上首领的血,祭筵的血,直到醉了”;然而,喝血,尤其喝首领的血是可憎恶的事,经上以死刑来禁止以色列人做这种事(利未记3:17; 7:26; 17; 申命记12:17-26; 15:23)。经上还说,他们“必饱吃马匹和战车,并一切的战士”。因此,人若不知道“血”表示神性真理,“首领”表示首要真理,“祭筵”表示属于敬拜的事物,“马匹”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战车”表示教义,“战士”表示与虚假争战的真理,必对这段经文的细节感到困惑不解。
这段话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是一样的:
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3-56)
可参看前面关于这些话的说明(4735, 6978, 7317, 7326, 7850, 9127节)。肉对应于良善,和饼一样;血对应于真理,和酒一样;我已经多次从天上被告知这一事实。我还被告知,天使只根据对应关系来理解圣言;以这种方式人类通过圣言与天堂联结,并通过天堂与主联结。
我同样被告知,主设立圣餐,是为了天堂的一切,也就是主的一切能通过它与教会成员联结。因为在圣餐中,肉或饼是指主对全人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以及人回给主的爱;而血或酒是指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以及人反过来对它的接受。此外,在天堂,吃与喝这些恩赐意味着把它们变成自己的,并将它们联结起来。不过,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的说明(2165, 2177, 3464, 4211, 4217, 4581, 4735, 5915, 6789, 7850, 9323节)。
10129.“坛就成为至圣”表属天国度,就是主在爱之良善中同在的地方。这从“坛”和“至圣”的含义清楚可知:“坛”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参看9388, 9389, 9714, 9964节),在此是指天堂和教会里的神性良善方面的(10123节);“至圣”是指属天良善,或来自主的爱之良善。之所以此处“坛”表示属天国度,“至圣”表示那里的良善,是因为在属天国度所接受的良善是来自主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也就是属天良善。天堂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属天国度接受来自主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而属灵国度从主接受对邻之仁的良善(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以及9680, 10068节的阐述)。
“祭坛”代表属天国度,或也可说,代表主在爱之良善中同在的地方;“帷帐外的会幕”代表属灵国度,或也可说,代表主在对邻之仁的良善中同在的地方。属灵国度的良善,或属灵良善被称为“圣”;但属天国度,或属天良善被称为“至圣”。属天良善,也就是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之所以被称为“至圣”,是因为该良善是主直接流入众天堂所经由的渠道;但属灵良善,也就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则是主通过属天良善间接流入所经由的渠道(9473, 9683, 9873, 9992, 10005节)。之所以说“流入”,是因为主在众天堂之上,从那里流入(10106节);然而,祂仍作为一而存在于众天堂里面。
“至圣”表示属天良善,就是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至圣”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在摩西五经:
这帷帐就给你们将圣所和至圣所隔开。又要把施恩座安在至圣所内的法柜上。(出埃及记26:33, 34)
由此明显可知,“圣所”指的是帷帐之外的帐幕的一部分,“至圣所”指的是帷帐之内的一部分。帷帐之外的帐幕或居所代表主的属灵国度,或中间天堂;帷帐之内的帐幕或居所代表主的属天国度(参看9457, 9481, 9485, 10001, 10025节)。帷帐之内的帐幕的那部分被称为“至圣所”(利未记16:33)。由于含有法版在里面的柜子和它上面的施恩座代表至内层天堂,就是属天良善掌权的地方,所以帐幕的至内在部分,就是约柜所在之地,也被称为“至圣所”(列王纪上6:16; 8:6)。
饼和素祭因表示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也就是属天良善,故在摩西五经中也被称为“至圣的”:
这脸饼(或陈设饼)是要给亚伦和他子孙在圣处吃的,因为在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这是至圣的。(利未记24:9)
“脸饼(或陈设饼)”表示属天良善(参看9545节)。又:
素祭所剩的要归给亚伦和他的子孙;这是献与耶和华的火祭中为至圣的。(利未记2:3, 10)
由无酵饼、无酵糕饼,以及调油的无酵薄饼构成的“素祭”表示属天良善,或爱之良善(参看4581, 9992, 10079节);“献与耶和华的火祭”表示神性之爱(参看10055节)。
民数记:
一切的素祭、赎罪祭、赎愆祭,都为献与耶和华的至圣之物,要归给亚伦和他的子孙。(民数记18:9)
这类素祭之所以被称为“至圣之物”,是因为这些祭物表示从邪恶中洁净,从邪恶中的一切洁净都在纯真之良善的状态下实现的;这良善也是属天良善。这解释了为何赎罪祭和罪愆祭献上的是母羔羊或公羔羊,或公绵羊,或小公牛,或斑鸠,这从利未记第4章和第5章清楚看出来;这些动物表示这种良善。这种良善由“羔羊”(参看3519, 3994, 7840节),“公绵羊”(参看10042节),“小公牛”(参看9391节)来表示;它由“斑鸠”来表示,这从圣言中提到这种鸟的地方明显看出来。从邪恶中洁净和重生在纯真的状态下实现(参看10021节)。因此,这些祭物在利未记(6:17; 7:6; 10:17; 14:13)中也被称为“至圣的”。
利未记:
素祭要在坛旁吃,因为这是至圣的。(利未记10:12)
前面说明,燔祭坛代表爱之良善方面的主,以及天使和世人的接受。因此,论到燔祭坛,摩西五经如此记着说:
你要用这膏油抹燔祭坛和坛的一切器具,洗濯盆和盆座。要使它们成圣,使它们成为至圣,凡触着它们的都成为圣。(出埃及记30:29)
香,其中一点要放在会幕内法柜前,也被称为“至圣”(出埃及记30:36),因为它表示在末后和最低事物中的属天良善,还表示从这良善发出的事物(9475节)。以西结书:
这是殿的律法:在山顶上,殿四围的界限都是至圣的。(以西结书43:12)
殿与它周围的界限之所以都被称为“至圣”,是因为“神的殿或家”表示属天国度,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主(3720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在山顶上”,因为“山顶”具有同样的含义(6435, 9422, 9434节)。
但以理书:
为人民和圣城,已经定了七十个七,要封住异象和预言,并膏至圣者。(但以理书9:24)
这论及主的降临,唯独主是耶和华的受膏者,唯独祂是圣者,就其人身而言,祂也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因而是“至圣者”。就其神性人身而言,唯独主是耶和华的受膏者(参看9954节);唯独祂是圣者(9229节);祂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参看9199e节所提到的地方)。
之所以属天良善是“至圣的”,而属灵良善是“圣的”,是因为属天良善是至内在的良善,因而也是至内层天堂的良善;而属灵良善是从这属天良善发出的良善,因而是中间天堂的良善。这良善在它含有属天良善在里面的程度内而为良善,从而是圣的;因为属天良善流入属灵良善,孕育它,生出它,如同父亲生出自己的孩子。“属天良善”是指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属灵良善”是指从主获得的对邻之仁的良善。
从主获得的对主之爱的良善是“至圣的”,因为主通过它将自己直接与其他人结合。但对邻之仁的良善是“圣的”,因为主通过它将自己间接相结合;祂在这良善含有从主获得的爱之良善在里面的程度内将自己相结合。
从主获得的对主之爱的良善存在于一切真正的仁之良善里面,也存在于一切真正的信之良善里面;因为这种良善从主流入。没有人能凭自己的力量爱邻舍,并出于爱而向他行善,只能靠主;没有人能凭自己的力量信神,只能靠主。因此,当承认主并爱邻时,主就存在于对邻之爱里面,无论此人如何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这也是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所表示的:
义人就回答祂说,主啊,我们什么时候见你饿了给你吃,渴了给你喝?又什么时候见你病了,或是在监里,来看你呢?王要回答他们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25:37-40)
由此明显可知,主在仁之良善里面,事实上就是这良善,即便那些处于这良善的人并没有意识这一点。“弟兄”在最近似的意义(内在历史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就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而言,主的“弟兄”是指在其一切形式中的仁之良善本身(参看5063-5071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