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水星灵因具有丰富的知识而颇感自豪。这使得他们以为,他们知道得太多了,以至于几乎没有不知道的了。但我们地球灵告诉他们说,他们知道得并不多,而是很少;相对来说,他们所不知道的是无限的。他们说,他们所知道的相对于他们所不知道的,就像大洋里的水相对于微小源泉里的水。他们说,通向智慧的第一步就是知道、承认并发觉一个人所知道的与他所不知道的相比如此之少,以至于几乎什么也不是。为向他们证明这是事实,一位天使灵蒙允许与他们交谈,告诉水星灵他们所知道和所不知道的一般术语,声称还有无限事物是他们所不知道的,并且他们甚至永远不可能知道这些一般事物。他以天使的观念说话,比他们说起话来容易得多;令他们惊愕不已的是,他能发现他们所知道的和所不知道的。后来,我看到另一位天使与他们交谈;他出现在右上方某个高度,来自我们地球。他列举了一长串他们所不知道的事,然后又通过状态的改变与他们交谈,他们声称他们不明白这种状态的改变。于是,他告诉他们,状态的每一个改变都包含无限事物,一个改变的每一个最小细节也是如此。听到这些事,他们之前因自己的知识而如此骄傲,于是开始谦卑下来。他们的谦卑表现为他们的书卷下沉;因为那时,他们的群体表现为书卷的形式,就在前面朝左一段距离处,在肚脐之下那个区域的层面。这书卷看似中间被挖空,两边被抬高。我还发现它里面有某种来回运动,他们被告知这一切的含义,也就是说,表示他们在谦卑状态下所思考的东西,而出现在两边高起之处的人则还没有谦卑下来。我看见这书卷被分开,那些没有谦卑下来的人被押回他们自己的星球,而剩下的留在原处。
5387.但对应于尿液本身的,是地狱里的人;因为如前所述,尿液已经从血液当中被分离出来,本身无非是被丢弃的不洁且用尽了的血清,故在身体之外。关于这类灵人,我讲述以下细节。一开始,我感觉有一个灵人可以说在我的身体里面,但很快他就到了身体之外,在我的右侧之下。当他在那里立定时,就消失不见了。因为他有能力叫人看不见他。当这被问及某事时,他不答一言。其他人告诉我说,活在肉身时,他曾从事海盗活动;因为在来世,人能从一个人的情感与思维的生命所发出的气场清楚察觉他曾是谁,是哪种人。这事是有可能的,因为每个人的生命都与他同在。
这个灵人不断变换位置,时而出现在右侧某个点上,时而出现在左侧某个点上。我发现他这样做是因为害怕人们知道他是谁,并被迫作出某种忏悔。其他灵人告诉我说,像这样的灵人,但凡有一顶点危险,就完全吓破胆;但当危险完全不存在时,他们又浑身是胆,成了最勇敢的人。他们还告诉我说,这类灵人与那些对应于排尿功能的灵人是对立的。他们千方百计削弱这种功能;为叫我没有怀疑的余地,这一点通过经历向我演示了。当对应于排尿功能的灵人稍稍离开,而那个海盗依然在场时,小便完全排不出来;但是,一旦他们被叫回来,小便照他们的同在又通畅了。
后来,这个灵人坦承他曾是一名海盗。他说,那时他能巧妙隐藏起来,狡猾而又煞费苦心地逃避追捕他的人。现在,他补充说,他喜欢有尿骚味的污秽之地,尿液的骚臭给予他最大的乐趣,以致他想住在水坑里,甚至住在骚臭的尿桶里。我还被指示看到他有哪种脸。事实上,他根本没有脸,取而代之的是某种发黑、像胡须一样的东西。
在此之后,其他一些海盗被传唤来,他们不如第一个海盗那么活跃。这些海盗也几乎一言不发,但说来奇怪,他们却在咬牙切齿。他们同样声称他们喜欢尿液胜过其它任何液体,喜欢污水胜过其它种类的水。然而,不像第一个海盗,他们没有那种取代脸的胡须样的东西,而是有一排排可怕的牙齿,看上去就像板条箱。因为胡须和牙齿表示最低级的属世事物。他们没有脸表示他们没有理性生命,因为当看不到脸时,这标志着内层与大人的对应关系不存在。在来世,对应关系决定了每个人在天堂之光中的模样;因此,地狱里的人都有可怕、丑陋的外表。
7790.“然后我要出去”表神之真理要离开。这从“出去”的含义和“摩西”的代表清楚可知:“出去”是指离开;“摩西”是指神之真理。这些话的意思是说,当那些侵扰正直人的人受到诅咒时,所有神之真理都会离开他们,因为那时他们处于其邪恶的状态,邪恶弃绝并清除所有神之真理。在此之前,即在他们受到诅咒之前,他们的确熟知信之真理;但即便如此,他们仍没有真理在自己里面。真理在他们嘴上,却不在他们心里。因此,当他们在这些真理方面经历荒凉时,邪恶就会保留下来,同时藏在他们里面虚假也露出来。因为尽管他们宣称信仰真理,却没有处于真理,而是陷入虚假。此外,他们对信仰真理的宣称并非源于它自己的源头,即源于良善,而是源于邪恶;因为他们做出这种宣称,是为了利益、要职和名声,因而为自我世界。源于这种源头的真理附着在表面,因此,当它们被荒凉时,真理就像就像鳞片一样脱落;当它们脱落时,就会留下由于那里的恶人所散发的虚假而具有可怕腐臭味的地方。这就是那些曾经知道信之真理,然而却过着违背它们的生活之人的命运,正如主在路加福音中所说的:
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却不预备自己,又不照他的意思行,必多受责打;惟有那不知道的,做了当受责打的事,必少受责打。(路加福音12: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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