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水星灵来拜访一个我们地球来的灵人,他在世时因学问而颇负盛名(他就是克里斯蒂安·沃尔夫);他们渴望从他那里获得关于各种主题的信息。但他们发觉,他所说的并未超出属世人的感官印象,因为他在说话时思想的是他的名声,并且和在世时一样(在来世,每个人都保持原来的秉性),想把各种事物串在一起,再把它们与其它东西联起来,不断形成新的结论。由于他试图产生长长的论据链,而这些论据都是基于他们没有看见或不承认为真理的事物,所以他们声称,这些链子既没有连起来,也没有得出他的结论,他们称其为权威的模糊。于是,他们不再向他提问题,只是问:“这叫什么?那叫什么?”由于他还是以物质概念,而非属灵概念回答这些问题,所以他们离开了他。在来世,每个人越属灵地或以属灵的概念来说话,在世时就越曾信神,并且越不以物质概念来信祂。
我想借此机会在此讲述以下经历,以说明在来世,出于自己的深思而获得聪明的学者是何情形,这种深思为了真理,因而为了从世俗考虑中抽离出来的功用而被认识真理的爱所点燃;以及寻求从其他人那里获得聪明,未经自己任何思考的人又是何情形,如那些渴望认识真理,仅仅是为了学问上的名声并由此获得世上的荣誉或利益,也就是说,不是为了从世俗考虑中抽离出来的功用之人。我感觉有一个声音从下面穿透上来,靠近我的左侧,直达我的左耳。我发现,他们是在那里试图挣脱的灵人,只是我不知道他们是哪类灵人。然而,他们挣脱出来后,便与我交谈,自称是逻辑学家和形而上学者;他们曾将自己的思维深深沉浸于这些学科,没有其它目的,只是为了被视为有学问,由此获得荣誉和财富。他们抱怨说,他们现在过着悲惨的生活,因为他们在学习这些学科时没有其它目的,因而没有由此培育自己的理性能力。他们说话缓慢,声音低沉。
与此同时,两个灵人在我头顶上彼此交谈;我问他们是谁,被告知,其中一个在学术界是非常有名的,我得以认为他是亚里士多德(我没有被告知另一个是谁)。那时,他被带入在世时所处的状态;谁都能很容易地被带回他在世时所处的状态,因为他以前的一切生命状态都与他同在。令我惊讶的是,他靠近我的右耳,在那里说话,声音虽然嘶哑却很理智。我从他的讲话主旨发觉,他的秉性和先上来的经院学者们的迥然不同;事实上,他从自己的思维发展出他所写的东西,因而产生自己的哲学。因此,他所发明并加到思想观念上的术语,都是他用来描述内在观念的词语形式。如我所得知的,他以此为乐,并在这乐趣,以及知道关乎思维和理解之物的渴望驱使下有了这些发现;他顺从凡他的灵所指示的。这就是为何他靠近我的右耳,不像他的追随者,也就是所谓的经院学者们;他们不是从思维到术语,而是从术语到思维,这是一条反路。他们当中有许多人甚至都没有行进到思维,只局限于术语。他们若运用这些术语,就能随心所欲地证明一切,并照着他们说服人的欲望把真理的表象强加到虚假上。对他们来说,哲学就这样变成一条通向疯狂,而非智慧的道路,并使他们陷入黑暗而不是光明。
后来,我和他讨论分析学。我说,一个小男孩能在半小时内讲得比亚里士多德在一本书里描述得更具哲理性、分析性和逻辑性,因为整个人类思想及其所产生的言论都是分析性的,其法则来自灵界;想从术语人为地发展到思维的人,颇像一个跳舞者,试图通过他的运动纤维和肌肉的知识来学习跳舞;他若跳舞时专注于此,几乎不可能迈开脚。事实上,没有这类知识,他也能活动全身的所有运动纤维,适当激活他的肺、膈肌、肋胁、手臂、颈部,以及身体的其它器官,整本书都不足以描述这一切。我说,那些想出于术语思考的人差不多也是这样。他赞成这些话,并说,以这种方式学习思考,正好走反了。他补充说,若有人想变成傻瓜,就让他这样行吧;不过,他应不断思想功用,并出于内在之物来思考。
接着,他向我展示了他原来对至高无上的神所持的观念,即:他把这位神描绘为有一张人脸,头上有光环围绕。现在他知道了,这个人就是主,光环是从祂发出的神性,不仅流入天堂,还流入宇宙,掌管并统治其中的一切事物。凡掌管并统治天堂的,也掌管并统治宇宙,因为这一个与另一个不可分离。他还说,他信一位独一神,但祂的属性和品质却被指定各种名称,这些名称被其他人拜为神明。
一个女人出现在我面前,她伸出手来,想抚摸他的脸颊。当我对此表示惊讶时,他说,他在世时,这个女人经常向他显现,似乎抚摸他的脸颊,她的手很美。天使灵们说,很早以前的人曾看见过这个女人,并给她起名叫帕拉斯;她向那些住在地上时以观念为快乐,并专注于思考,而非哲学的灵人中的某一个显现。这类灵人与亚里士多德同在,喜爱他,因为他出于内在思考;于是,他们便展示出这样的女人。
最后,他向我勾勒出他对人的灵魂或灵所曾设想的概念。他把灵魂或灵称为气(pneuma,希腊语为呼吸),也就是说,它是一个不可见的生命力,就像些许以太。他说,他早就知道他的灵死后会活着,它既是他的内在本质,就不可能死亡,因为它能思考。此外,他一直无法清晰地思考灵魂或灵,只有一些模糊的概念,因为除了他出于自己所思考的外,他还没有从其它任何源头形成任何有关它的想法,甚至从古人那里知道得也很少。另外,在来世,亚里士多德在明智的灵人中间,而他的许多追随者则在愚蠢的灵人中间。
1038.“这是立约的记号”表示主在仁爱中同在的标志,这从“立约”和“立约的记号”的含义清楚可知。前面(创世记6:18和9:9,665-666, 1023节)已说明,“立约”表示主在仁爱中的同在。“立约”是指主在爱和仁中的同在,这从立约的性质清楚看出来。所立的一切约都是为了结合,也就是说,为了让人们一起生活在友谊或爱中。这也是为何婚姻被称为约。主与人的结合只存在于爱和仁中,因为主是爱和怜悯本身。祂愿意拯救每个人,用祂的大能把他们都拉进天堂,也就是拉到祂自己那里。谁都能由此知道并得出结论:任何人若不通过主自己所是之物,也就是像祂一样行事,或与祂为一,换句话说,通过爱主作为回报,并爱邻如己,都不可能与主结合。结合唯独以这种方式实现;这就是立约的本质。当结合由此产生时,很明显,接下来就是主的同在。主的确与每个人同在,但这种同在是近是远,都取决于距离爱是近是远。
“立约”是主通过爱与人的结合,或也可说,主在爱和仁中与人的同在,故在圣言中,约本身被称为“平安的约”;因为“平安”表示主的国,主的国在于相爱,平安唯独在相爱中。如在以赛亚书:
大山可以挪开,小山可以迁移。但我的怜悯必不离开你,我平安的约也不迁移。这是怜恤你的耶和华说的。(以赛亚书54:10)
此处怜悯,也就是爱的属性,被称为“平安的约”。以西结书:
我必在他们之上立一牧人,祂必牧养他们,就是我的仆人大卫。祂必牧养他们,作他们的牧人。我必与他们立平安的约。(以西结书34:23, 25)
此处“大卫”明显表示主;祂与重生之人的同在被描述为“祂必牧养他们”。
同一先知书:
我的仆人大卫必作王管理他们,他们众人只有一个牧人。我要与他们立平安的约,作为与他们的永约。我要赐福给他们,使他们增多,又在他们中间设立我的圣所,直到永远。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以西结书37:24, 26-27)
此处主同样由“大卫”来表示;爱由“在他们中间的圣所”来表示;主在爱中的同在和结合由被称为“平安的约”和“永约”的应许,即“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来表示。玛拉基书:
你们就知道我传这诫命给你们,使我的约可以与利未同在,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我与他所立的是生命和平安的约,我将它们与敬畏一起赐给他,他就敬畏我。(玛拉基书2:4-5)
在至高意义上,“利未”表示主,由此表示拥有爱和仁的人;正因如此,与利未所立的“生命和平安的约”表示在爱和仁中。
在摩西五经,论到非尼哈:
看哪,我将我平安的约赐给他,这约要给他和他以后的种,作为永远当祭司职任的约。(民数记25:12-13)
此处“非尼哈”不是指非尼哈,而是指他所代表并表示爱和属爱之物的祭司职分,而该教会的所有祭司职分都表示爱和属爱之物。众所周知,非尼哈不会永远保留祭司职分。申命记:
耶和华你的神,祂是神,是信实的神,向爱祂、守祂诫命的人守约施怜悯,直到千代。(申命记7:9, 12)
此处“约”明显表示主在爱中与人的同在,因为经上说“向爱祂、守祂诫命的人守约施怜悯”。
由于“立约”是主通过爱与人的结合,所以可推知,立约也通过属于爱的一切事物实现;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被称为诫命。一切诫命,事实上律法和先知,都基于这一条律法:爱主高于一切并爱邻如己,这从主的话清楚看出来(马太福音22:34-40; 马可福音12:28-34)。这也是为何写有十诫的石版被称为“约版”。立约或结合因通过爱的律法或诫命实现,故也通过主引入犹太教会、被称为“法度”(testimonies)的社会法律实现,还通过主所吩咐、被称为“律例”的宗教仪式实现。这一切事物都被称为立约的律法,因为它们涉及爱和仁。如经上论到约西亚王说:
王站在柱旁,在耶和华面前立约,要全心全灵魂地跟在耶和华后面走,遵守祂的诫命、法度、律例,坚固这约言。(列王纪下23:3)
从这些事明显可知什么是“约”,约是内在的,因为主与人的结合是通过内在事物实现的,从来不是通过与内在事物分离的外在事物实现的。外在事物只是这些内在事物的形像和代表,如同人的行为是代表其思维和意愿的一种形像,又如同仁爱行为是存在于里面、在意图和心智中代表仁爱的一种形像。因此,犹太教会的一切仪式是代表主,因而代表爱和仁,以及源于这些的一切事物的一种形像。因此,立约或结合是通过人的内在事物实现的;外在事物只不过是立约的标志,事实上也被如此称呼。内在事物是实现立约或结合的手段,这是显而易见的,如耶利米书:
耶和华说,看哪,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立新约,不像我与他们的祖宗所立的约,因为他们背了我的约。但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1-33)
这论及一个新教会。经上清楚说明,约本身是通过内在事物实现的,事实上是在良心里面立下的;律法被刻写在良心上,而良心的整个律法都是爱的律法,如前所述。
外在事物并不构成约,除非内在事物与它们结合,从而通过该结合与它们作为同一个原因行动,或说与它们一起朝同一个目的行动。但它们仅仅是“立约的记号”,是为了主可以通过它们,如同通过代表形像而被记念或想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安息日和割礼被称为“立约的记号”。安息日被如此称呼,对此,我们在摩西五经中读到:
以色列人要守安息日,代代遵行安息日作为永远的约。这是我和以色列人之间永远的记号。(出埃及记31:16-17)
割礼也被称为“立约的记号”,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这就是你们当守的、在我与你并你以后的种之间所立的约:你们当中的所有男子都要受割礼。你们都要割去包皮的肉,这是我与你们之间立约的记号。(创世记17:10-11)
由于同样的原因,血也被称为“立约的血”(出埃及记24:7-8)。
外在宗教仪式之所以被称为“立约的记号”,主要是为了让人们可以通过它们回想起内在事物,也就是它们所表示的事物。犹太教会的一切宗教仪式并没有其它目的。因此,它们也被称为记号,有助于使人们想起内在事物;例如,将主要诫命系在手上,戴在前额的做法,如摩西五经中所说的:
你要用你全部的心、全部的灵魂和全部的力量爱耶和华你的神。你要把这些话绑在手上为记号,使它们如同你两眼之间的额饰。(申命记6:5, 8; 11:13, 18)
此处“手”表示意愿,因为它表示能力,而能力是意愿的属性;“两眼之间的额饰”表示理解力;因此“记号”表示回想主要诫命或律法大纲,以便把它不断保持在意愿和思维中,也就是说,使主和爱可以存在于整个意愿和整个思维里面。这就是主,以及来自主而存在于天使中间的相爱的同在。至于这种不断同在及其性质,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1276-1277, 6849, 7926:2, 9682节)。同样,在本节,经上说:“这是我在我与你们,并同你们在一起的一切活着的灵魂之间所立之约的记号,直到一个时代的世代;我把我的彩虹放在云中,这就可作我与地之间立约的记号了。”此处不是指其它记号,而是指表明主在仁爱中同在的记号,因而是指人对主的回想或记念。至于云中的彩虹如何成为记号和记念,或说象征和提醒,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10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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