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我曾看到我们地球灵与水星灵在一起,并听见他们交谈。除了其它事情外,我们地球灵还问他们信的是谁。他们回答说,他们信神;但当进一步询问他们所信的神时,他们就不愿说了,因为他们的习惯是不直接回答问题。然后,水星灵反过来问我们地球灵信的是谁,他们说,他们信主神。这时,水星灵说,他们发觉他们(即我们地球灵)不信任何神,并且习惯嘴上说信,其实并不信。水星灵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因为他们不断运用这洞察力去探究别人所知道的。我们地球灵属于那些在世时照教会的教导表白信仰,却没有活出信仰的生活之人。在来世,那些没有照自己的信仰生活之人就会丧失信仰,因为信仰没有成为这个人的一部分。一听到这话,我们地球灵都沉默了,因为他们凭那时所赋予他们的觉知承认事实的确如此。那些出于教义表白信仰,却没有活出信仰的生活之人,根本没有信仰(AC 3865, 7766, 7778, 7790, 7950, 8094)。他们的内在反对信之真理,尽管他们在世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AC 7790, 7950)。
10155.“他们必知道我是耶和华他们的神”表对主是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的源头的觉察,或说对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皆来自主的觉察。这从“知道”的含义清楚可知,“知道”是指理解、相信并觉察,如下文所述。之所以表示觉察主是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的源头,或说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皆来自主,是因为经上提到耶和华和神这两个名字,主凭良善而被称为耶和华,凭真理而被称为神(参看2586, 2769, 2807, 2822, 3921, 4287, 4402, 7010, 9167节)。“知道”之所以表示理解、相信并觉察,是因为这个词论及人的理解力和意愿这二者。当只论及理解力时,它表示理解;当论及理解力,同时又论及意愿时,它表示相信;当只论及意愿时,它表示觉察。因此,对那些仅仅知道某种事物,并由此思想它的人来说,“知道”意味着理解;但对那些拥有信仰的人来说,“知道”意味着相信;对那些拥有爱的人来说,“知道”意味着觉察。
然而,当“知道”与理解、看见或相信连在一起时,“知道”(或译为认识、晓得)表示觉察;因为理解、看见、相信与理解力有关,因而与真理有关,而“觉察”与意愿有关,因而与良善有关,如在约翰福音:
彼得说,我们已经信了,又知道你是基督,是活神的儿子。(约翰福音6:69)
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你们当信这些事,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
又:
耶稣说,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约翰福音14:7)
又:
真理的灵要被差来,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祂,也不认识祂;你们却认识祂,因祂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16, 17)
马可福音:
耶稣用比喻说,他们看是看见,却不晓得。(马可福音4:11, 12)
耶利米书:
由此可知可见,离弃耶和华你的神,乃为恶事,为苦事。(耶利米书2:19)
同一先知书:
夸耀的却要因理解、认识我而夸耀,我是耶和华。(耶利米书9:24)
何西阿书:
我以信聘你归我,你就必认识耶和华。(何西阿书2:20)
在这些经文中,“知道或认识或晓得”表示觉察,觉察来自良善;而“理解”和“看见”来自真理。因为那些处于良善或爱的人在自己里面觉察事情是这样的;而那些处于真理或信的人则在自己里面看见事情是这样的。因此,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拥有对事情是这样的觉察;而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的人则拥有对事情是这样的信仰(参看9277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992, 9995, 10105节的阐述);至于何为觉察,可参看前文(125, 371, 483, 495, 503, 521, 536, 597, 607, 1121, 1384, 1387, 1398, 1442, 1919, 2144, 2515, 2831, 3528, 5121, 5145, 5227, 7680, 7977, 8780节)。
另外,由于“知道(或译为认识、晓得等)”的本义是从良善觉察,故经上还说“当从心里知道”(申命记8:5);因为“从心里”表示从爱之良善(3883-3896, 7542, 9050, 9300, 9495节)。因此,行善被称为“认识耶和华”(耶利米书22:16)。由此明显可知,“他们必知道我是耶和华他们的神”表示对主是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的源头的觉察,或说对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皆来自主的觉察。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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