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39

39.我曾看到我们地

39.我曾看到我们地球灵与水星灵在一起,并听见他们交谈。除了其它事情外,我们地球灵还问他们信的是谁。他们回答说,他们信神;但当进一步询问他们所信的神时,他们就不愿说了,因为他们的习惯是不直接回答问题。然后,水星灵反过来问我们地球灵信的是谁,他们说,他们信主神。这时,水星灵说,他们发觉他们(即我们地球灵)不信任何神,并且习惯嘴上说信,其实并不信。水星灵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因为他们不断运用这洞察力去探究别人所知道的。我们地球灵属于那些在世时照教会的教导表白信仰,却没有活出信仰的生活之人。在来世,那些没有照自己的信仰生活之人就会丧失信仰,因为信仰没有成为这个人的一部分。一听到这话,我们地球灵都沉默了,因为他们凭那时所赋予他们的觉知承认事实的确如此。那些出于教义表白信仰,却没有活出信仰的生活之人,根本没有信仰(AC 3865, 7766, 7778, 7790, 7950, 8094)。他们的内在反对信之真理,尽管他们在世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AC 7790, 7950)。

属天的奥秘 #3812

3812.“拉班对他

3812.“拉班对他说,你实在是我的骨肉”表在真理上和良善上的结合。这从“你实在是我的骨肉”的含义清楚可知,“你实在是我的骨肉”是指结合。当提到属于同一家庭,或同宗族,或有某种关系的人时,古人习惯说“我的骨,我的肉”(参看157节);这就为何这句话表示结合。它表示在真理上和良善上的结合,原因在于,一切属灵的结合都通过它们实现,一切属世的结合都与它们相关。此外,“骨和肉”表示人的自我:“骨”表示其认知的自我,“肉”表示其意愿的自我。因此,“骨”表示真理上的自我,因为真理属于认知;而“肉”表示良善上的自我,因为良善属于意愿(148, 149节)。、
关于人的自我,一般来说,自我有两种:一种是地狱的自我,一种是天堂的自我。地狱的自我是人从地狱那里所获得的,而天堂的自我是从天堂,也就是经由天堂从主那里所获得的。因为一切邪恶和由此衍生的一切虚假,都是从地狱流入的;而一切良善和由此衍生的一切真理都是从主流入的。人们通过信之教义都知道这一点,但几乎不到百万分之一的人相信。因此,人将从地狱所流入的邪恶归给自己,变成自己的,从主所流入的良善打动不了他,因而可以说无法在他里面占据一席之地。人之所以不相信邪恶自地狱流入,良善自主流入,是因为他被自我之爱主宰了;这爱自带这种不信,并且当此人被告知一切事物从其它某个地方流入到他里面时,这爱甚至会勃然大怒。故这就是为何人的整个自我无非是恶的原因(参看210, 215, 694, 731, 874-876, 987, 1023, 1044, 1047节)。但当人被对邻之爱和对主之爱,而不是被自我之爱所主宰时,他就会相信邪恶来自地狱,良善来自主;因为这爱自带这种信仰。因此,人从主接受天堂的自我(参看155, 164, 731, 1023, 1044, 1937, 1947, 2882, 2883, 2891)。
在这两种意义上,该自我由“骨和肉”来表示。所以,在圣言中,“骨”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肉”表示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骨”的这种含义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和华也必时常引导你,在干旱之地,使你的灵魂满足,骨头强壮;你必像有水浇灌的园子。(以赛亚书58:11)
“使骨头强壮”表给认知的自我带来生命,也就是以聪明启示它。因此,经上说“你必像有水浇灌的园子”,“园子”表示聪明(参看100, 108, 1588节)。又:
那时,你们要看见,心中快乐,你们的骨头必得滋润,像嫩草一样。(以赛亚书66:14)
“骨头必得滋润,像嫩草一样”具有同样的含义。
耶利米哀歌:
拿细耳人比雪纯净、比奶更白;他们的骨头比红宝玉更红,像光润的蓝宝石一样;他们的面貌比黑色更黑,以致在街上无人认识;他们的皮肤紧贴骨头,枯干如同槁木。(耶利米哀歌4:7-8)
“拿细耳人”表属天之人(3301节)。“比雪纯净、比奶更白”表他拥有属天真理。由于这真理源自善之爱,故经上说“他们的骨头比红宝玉更红”。“纯净”和“白”论及真理(3301节),“红”论及良善(3300节),“红宝石”论及源自良善的真理(114节)。“他们的皮肤紧贴骨头”描述了爱之属天事物的一种变化状态,即骨头上没有肉,也就是不再有任何良善,因为那时,一切真理都变得像皮包骨,“枯干如同槁木”。
以西结书:
要向这叛逆之家设比喻对他们说,主耶和华如此说:安上一口锅,放好了,就倒水在锅里;将肉块,就是一切肥美的肉块,腿和肩都聚在其中,拿美好的骨头把锅装满;取羊群中最好的,锅底下还有骨头的炉子,把骨头煮在锅中。(以西结书24:3-5,10)
“锅”表向良善与真理所施的暴力,这就为何它被称为“流人血的城”(24:6)。“将肉块,就是一切肥美的肉块,腿和肩都聚在其中”是指肉,肉表示良善。装满锅的“美好的骨头”表真理,“骨头的炉子”表对真理的情感。“把骨头煮在锅中”表向真理所施的暴力。谁都能看出,这个比喻隐藏着神性奥秘,这些奥秘绝不可能为人所知,除非知道“锅”、“肉块”、“腿和肩”、“美好的骨头”、“骨头的炉子”和“煮”在内义上是什么意思。弥迦书:
你们不当知道公平吗?你们恶善好恶,从他们身上剥皮,从他们骨头上剔肉。吃我民的肉,剥他们的皮,打折他们的骨头,分成块子像要下锅,又像釜中的肉。(弥迦书3:1-3)
此处的含义也一样。
以西结书:
他以耶和华的灵带我出去,将我放在峡谷中,这峡谷遍满骸骨。他对我说,这些骸骨能活过来吗?他又对我说,你向这些骸骨发预言,对它们说,枯干的骸骨啊,要听耶和华的话!主耶和华对这些骸骨如此说:看哪,我必使气息进入你们里面,你们就要活了。我必给你们加上筋,使你们长肉,又将皮遮蔽你们,使气息进入你们里面,你们就要活了。我正说预言的时候,骸骨全都聚起来,一骨对一骨。我观看,看哪,骸骨上面有筋,长了肉,又有皮包在上头;只是它们里面还没有气息,气息进入骸骨,它们便活了,并且用脚站起来。(以西结书37:1, 3-8, 10)
这总体上论及外邦人当中教会的重新建立,具体地论及个体的重生。“枯干的骸骨”表认知的自我,这自我在从主接受良善的生命之前,是没有生命的;但良善的生命使它活过来,或带给它生命。主使骸骨上面所长的肉是指意愿的自我,这自我被称为天堂或属天的自我,因而这肉表示良善。“灵”表主的生命,当这灵流入人的良善,也就是他在自己看来似乎出于其自我所意愿和所行的良善时,在这种情况下,这良善就活过来了,真理也通过这良善活过来了;于是从枯干的骸骨中便造出一个人来。
诗篇:
我的骨头都脱了节,我心变得像蜡,我的骨头,我都能数过。他们在他们中间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诗篇22:14,17-18)
这论及主在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试探;神性真理是主自己的,故被称为“我的骨头”;神性良善也是主自己的,故被称为“我心”。因为“心”表良善(参看3313, 3635节)。由于“骨头”表这些真理,所以数骨头表示想要通过推理和虚假驱散它们,因此经上紧接着说“他们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因为“外衣”也表真理,不过是更外在的那种(297, 1073, 2576节)。“分外衣,为里衣拈阄”的含义和马太福音(27:35)中的一样。又:
我的灵魂必因耶和华快乐,因祂的救恩高兴。我的骨头都要说,谁能像你?(诗篇35:9-10)
显然,就属灵之义而言,“骨头”表认知的自我。又:
求你使我听到欢喜快乐,使你所压伤的骨头可以踊跃。(诗篇51:8)
“使你所压伤的骨头可以踊跃”表示试探之后藉着真理的重造。
由于“骨头”表示认知的自我,或真理方面的自我,并且就至高意义而言,表示神性真理,也就是主的自我,故经上要求在逾越节,羊羔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对此,我们在摩西五经中读到:
应当在一个房子里吃,不可把一点肉从房子里带到外头去。羊羔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出埃及记12:46)
另一处:
一点不可留到早晨,羊羔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民数记9:12)
就至高意义而言,“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表示不可向神性真理施暴;就代表意义而言,表示不可向与任何良善相联的真理施暴;因为良善的性质和良善的形式都取决于真理,真理是良善的支撑,如同骨头是肉的支撑。
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本身,使死人复活。这一事实由被抛在以利沙的坟墓里,一碰着以利沙的骸骨就复活站起来的那人来代表(列王纪下13:21)。以利沙代表主的神性真理,或圣言(参看2762节)。“骨头”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源于自我的虚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到那时,他们必将犹大王的骸骨和他首领的骸骨、祭司的骸骨、先知的骸骨,并耶路撒冷居民的骸骨,都从坟墓中取出来,抛散在日头、月亮,和天上的万象之下,就是他们从前所喜爱、所事奉的。(耶利米书8:1-2)
以西结书:
我也要将以色列人的尸首放在他们的偶像面前,将你们的骸骨抛散在你们祭坛的四围。(以西结书6:5)
摩西五经:
神领他出埃及,他似乎有野牛之力。他要吞吃做他敌人的列族,折断他们的骨头,用箭射透他们。(民数记24:8)
列王纪:
约西亚王又打碎柱像,砍下木偶,将人的骨头充满了那地方。他将坟墓里的骸骨取出来,烧在坛上,污秽了坛;又将那里邱坛的祭司都杀在坛上,并在坛上烧人的骨头。(列王纪下23:14, 16, 20)
摩西五经:
凡在田野的地面上碰过被刀剑杀的,或是死人,或是人的骨头,或是坟墓的灵魂,就要七天不洁净。(民数记 19:16, 18)
由于“骨头”表虚假,“坟墓”表包含它们的邪恶,而伪善或假善就是表面看似良善,内在却因虚假和亵渎的事物而腐烂的邪恶,故主在马太福音中说:
文士和法利赛人,假冒为善的人哪,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好像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你们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显出公义来,里面却装满了假善和邪恶。(马太福音23:27-28)
由上述经文明显可知,“骨头”表示认知的自我,无论是真理方面的还是虚假方面的。

属天的奥秘 #3863

3863.“因为她说

3863.“因为她说,耶和华看见”在至高意义上表预见,在内在意义上表信,在内层意义上表理解,在外在意义上表看见,在此表从主所接受的信。这从“看见”的含义清楚可知,如下文所述。前面的阐述表明,以雅各十二个儿子命名的十二支派表示真理与良善,或信与爱的全部事物,因而表示教会的全部事物;还表明,每个支派表示某种普遍划分,因而十二支派表示囊括和包含凡属教会的一切具体事物在里面的普遍划分,在普遍意义上表示属于主国度的一切事物。“流便”所表示的普遍划分是指,信是第一个普遍划分,这是因为人正在重生或变成教会时,他必须首先学习并吸收信,也就是属灵真理的事物,他正是藉着信或真理的教义被引入重生。因为人具有这样的性质,他凭自己不知道何为天上的良善,而是必须通过教义,也就是所谓的信之教义学习它。信的一切教义皆视生命为目的,并且它因拥有生命,故也拥有良善,因为良善是生命的总括和实质。
古人争论的焦点就是谁是教会头生的,是信之真理还是爱之良善。那些认为信之真理是头生的之人通过外在表象争论,并确定这种真理是头生的,因为它是并应是首先要学习的,还因为人通过它被引入良善。但他们不知道,良善本质上是头生的,它被主通过内在人被注入,以便内在人能采纳并接受通过外在人被引入的真理。他们也没有意识到,良善含有来自主的生命在里面,或真理若不经由良善而来,就没有任何生命可言,以至于良善就是真理的灵魂,并将真理归为己有,以真理为衣,如同灵魂以身体为衣。由此可见,在人重生期间,从外在表象上看,真理占据第一位,可以说是头生的;尽管本质上良善占据第一位,是头生的,并且一旦人重生了,它就实实在在地占据第一位。这就是真相(参看3539, 3548, 3556, 3563, 3570, 3576, 3603, 3701节)。
本章和此前几章所论述的主题是属世层的重生,此处的主题是它的第一个状态,也就是通过真理被引入良善的状态,故雅各的头生子,或流便以“耶和华看见”为名,“耶和华看见”在内在意义上表示源于主的信。就本身而言,信包括理解中的信和意愿中的信。知道并理解信之真理被称作认知中的信,而意愿真理则被称作意愿中的信。前者,就是认知中的信就是“流便”所表示的信,而后者,就是意愿中的信,则是“西缅”所表示的信。谁都能看出,认知中的信,或理解真理的能力先于意愿中的信,或实际意愿真理而来。因为当一个人不知道诸如天上良善之类的事物时,他必须首先知道它的存在,然后在能意愿它之前理解它是什么。
“看见”在外在意义上表示看见,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看见”在内层意义上表示理解,这同样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内在人的看见无非是理解,这也是为何在日常用语中,理解被称作内视,并且光这个词就用来论及它,以及外视,并被称作智性之光(intellectual light)。“看见”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从主所接受的信,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内层认知除了以真理与良善为目标外,并没有其它目标,因为这些是信的目标。以信之真理为目标的这种内层认知或内视,并不像以涉及文明道德生活的真理为目标的认知那样显明自身,因为它存在于后者里面,居于天堂之光。只要人居于尘世之光,这天堂之光就处在模糊的状态。然而,它仍向那些重生之人揭示它自己,尤其藉着良知来揭示。“看见”在至高意义上明显表示预见,因为论及主的智慧是一种无限的智慧,这种智慧无非是预见。“流便”以之为名的“看见”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从主所接受的信,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对此,引用以下经文: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制造一条火蛇,挂在杆子上,凡被咬的,一望这蛇,就必得活。摩西便制造一条铜蛇,挂在杆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这铜蛇,就活了。(民数记21:8-9)
铜蛇代表主的外在感官或属世直觉(参看197节);“铜”表示属世之物(425, 1551节)。对祂的信由那些看见或望它的人活了来代表,对此,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说:
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4-15)
以赛亚书:
主说,你去对这百姓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眼睛昏迷。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以赛亚书6:9-10)
很明显,“看见,却不晓得”在此表示理解真理,却不承认它。“眼睛昏迷,恐怕眼睛看见”表示剥夺他们对真理的认知;“看见”在此表示信主,这一点从主在马太福音(13:13-14)和约翰福音(12:36-37, 39-40)中的话清楚可知。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住在悖逆的家中,他们有眼睛可以看,却看不见,有耳朵可以听,却听不见。(以西结书12:2)
“有眼睛可以看,却看不见”表示他们能理解信之真理,却不意愿,这是由于“悖逆的家”所表示的邪恶,这邪恶会给虚假带来一种不真实的光,给真理带来黑暗,如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
这是悖逆的百姓、说谎的儿女,不肯听从耶和华训诲的儿女;他们对先见说;不要看;对见异象的人说,不要为我们去见正直的事,要向我们说柔和的话,看虚幻的事。(以赛亚书30:9-10)
又: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住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们。(以赛亚书9:2)
“看见大光”表示接受并相信信之真理。经上说,天上的光照耀那些有信的人,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就是出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又:
耶和华将沉睡的灵浇灌你们,封闭你们的眼,蒙盖你们的先知,你们的头就是先见。(以赛亚书29:10)
“封闭眼”表封闭对真理的认知,“眼”表认知(参看2701节)。“蒙盖先见”表蒙盖那些知道并教导信之真理的人。在过去,“先见”被称为“先知”,“先知”表那些施行教导的人,以及教义的真理(参看2534节)。又:
祭司和先知因浓酒犯错;他们在那些看见的人当中犯错,在审判时跌跌撞撞。(以赛亚书28:7)
此处的意思是一样的。他们跌跌撞撞所行的“审判”表示信之真理(参看2235节)。又:
那能看的人,眼不再昏迷;能听的人,耳必得听闻。(以赛亚书32:3)
又:
你的眼必见王的荣美,必见辽阔之地。(以赛亚书33:17)
“见王的荣美”表出自主并凭良善被视为荣美的信之真理。“见辽阔之地”表爱之良善。因为“王”表信之真理(参看1672, 2015, 2069, 3009, 3670节);这真理凭良善而以“荣美”来论及(553, 3080, 3821节);“地”表爱之良善(620, 636, 3368, 3379节)。马太福音:
心里洁净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神。(马太福音5:8)
此处很明显,“见神”是指相信祂,因而凭信看见祂;因为凡拥有信的人都通过信见神,因为神就在信里面,且在那构成正信之信里面。
又:
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火烧的地狱(希腊文:欣嫩子谷)。(马太福音18:9)
此处也很明显,“眼”不是指眼睛,也不是说眼要被剜出来,因为叫人跌倒的,不是眼睛,而是此处“眼”所表示的对真理的理解(2701节)。“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火烧的地狱”表示不知道、理解信之真理强如知道、理解它们,却过着邪恶的生活。
同一福音书:
你们的眼睛是有福的,因为看见了;你们的耳朵也是有福的,因为听见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从前有许多先知和义人渴望看你们所看的,却没有看见。(马太福音13:16-17;约翰福音12:40)
此处“看见”表知道并理解构成对主之信的事物,因而表示信。因为他们有福不是因为他们看见了主,看见了祂的神迹,乃因他们信。这一点从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可以看出来:
我对你们说过,你们已经看见我,还是不信。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信我的人有永生。(约翰福音6:36, 40, 46-47)
“看见还是不信”表示知道信之真理还是不接受它们,“见而信”表示知道并接受它们。“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表示神性良善若不藉着神性真理就无法得到承认。“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参看3704节)。因此,内义就是,没有人能拥有属天良善,除非他承认主。
同样在同一福音书:
从来没有人见过神,除了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又:
耶稣说,人看见我,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5-46)
此处经上明确声称“看见”表示信,或拥有信。又:
耶稣说,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7, 9)
又:
就是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祂,也不认识祂;我不撇下你们为孤儿,我必到你们这里来。还有不多的时候,世人不再看见我;你们却看见我,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约翰福音14:17-19)
此处“看见”表拥有信,因为唯独通过信才能看见主。实际上,信是爱的眼睛,因为主正是被爱经由信看见,爱是信的生活。因此,经上说“你们却看见我,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
又:
耶稣说,我为审判到这世上来,叫不能看见的,可以看见;能看见的,反瞎了眼。法利赛就说,难道我们也瞎了眼吗?耶稣对他们说,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我们能看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翰福音9:39-41)
此处“能看见的”表示那些自以为比别人更聪明的人,对于他们,经上说“反瞎了眼”,也就是不接受信。“不能看见”或“瞎了眼”论及那些处于虚假的人,以及那些无知之人(参看2383节)。路加福音:
神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至于别人,就用比喻,叫他们看也看不见,听也听不明。(路加福音8:10)
又:
我实在告诉你们,站在这里的,有人在没尝死味以前,必看见神的国。(路加福音9:27;马可福音9:1)
“见神的国”表相信。又:
耶稣对门徒说,日子将到,你们巴不得看见人子的一个日子,却不得看见。(路加福音17:22)
这论述的是时代的终结,或教会的末期,此时信不复存在。
又:
到了同他们坐席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谢了,掰开,递给他们。他们的眼睛开了,这才认出祂来。(路加福音24:30-31)
这次事件的意思是,主通过良善,而非没有良善的真理显现,因为“饼”表示爱之良善(276, 680, 2165, 2177, 3478, 3735, 3813节)。从这些和其它经文明显可知,“看见”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从主所接受的信,因为除了出自主的信外,其它信并非正信。这信能使人“看见”,也就是相信。而源于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之信并非信,因为它使人视虚假为真理,视真理为虚假;他若视真理为真理,却仍看不见,是因为他不信,因为他在它们里面看见他自己,而不是看见主。
“看见”表示拥有对主的信,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天堂之光的反复说明很清楚地看出来,即天堂之光来自主,故含有聪明和智慧,因而含有对祂的信在里面,因为对主之信从内在存在于聪明和智慧里面。因此,如天使那样通过那光“看见”无非表示对主之信。主自己也在这光里面,因为这光从祂发出。这光也是在那些拥有对主的信之人的良知里面闪耀的光,尽管活在肉身时,此人并未意识到这一事实,因为那时这光被尘世之光模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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