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39

39.我曾看到我们地

39.我曾看到我们地球灵与水星灵在一起,并听见他们交谈。除了其它事情外,我们地球灵还问他们信的是谁。他们回答说,他们信神;但当进一步询问他们所信的神时,他们就不愿说了,因为他们的习惯是不直接回答问题。然后,水星灵反过来问我们地球灵信的是谁,他们说,他们信主神。这时,水星灵说,他们发觉他们(即我们地球灵)不信任何神,并且习惯嘴上说信,其实并不信。水星灵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因为他们不断运用这洞察力去探究别人所知道的。我们地球灵属于那些在世时照教会的教导表白信仰,却没有活出信仰的生活之人。在来世,那些没有照自己的信仰生活之人就会丧失信仰,因为信仰没有成为这个人的一部分。一听到这话,我们地球灵都沉默了,因为他们凭那时所赋予他们的觉知承认事实的确如此。那些出于教义表白信仰,却没有活出信仰的生活之人,根本没有信仰(AC 3865, 7766, 7778, 7790, 7950, 8094)。他们的内在反对信之真理,尽管他们在世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AC 7790, 7950)。

属天的奥秘 #5071

5071.左边的之所

5071.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咒诅的人”,对他们的惩罚是“永火”,如以下经文所说:“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以及“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转向邪恶与虚假。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咒诅”表示一种转离(245,379,1423,3530,3584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永火”不是属世之火,也不是良心的折磨,而是对邪恶的贪欲。因为在人里面,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在来世则折磨他。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
  显然,“永火”不是属世之火;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不过,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或也可说,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若注意这个问题,谁都能看出,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火”与“热”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934e,1297,1527,1528,1861,2446,4906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

属天的奥秘 #1054

1054.“我看见它

1054.“我看见它”表示他是能重生的那种。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看见”某人表示知道他是什么样,或说知道他的性质。因为主自永恒就知道所有人,没有必要去看任何人是什么样。当人是能重生的那种时,经上就会说主“看见”他,也说主向他“仰脸”。但当他不能重生时,经上就不说主看见他,或向他仰脸,而是说主向他“转眼或掩面”,尽管转离的不是主,而是人。因此,14节论述了整个人类,其中许多人是无法重生的;在这一节,经上没有说“我”看见云中之弓的时候,而是说“弓必现在云中”的时候。这适用于主“看见”,如同适用于祂“记念”一样;“记念”在内义上表示怜悯(对此,参看840, 1049; 以及6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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