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4

4.此外,我与灵人讨

4.此外,我与灵人讨论时曾说过,人们从以下事实可推断出,宇宙不止一个星球:整个星空如此浩瀚,包含不计其数的恒星,其中每一个在其本位,或自己的星系都是一轮太阳,类似于我们的太阳,尽管大小不同。凡仔细权衡这些事实的人必得出以下结论:如此浩大的一个整体必是服务于创世终极目的的一种手段,这个目的就是天国,以便神性能在天国与天使并人类同居。因为可见的宇宙,或闪耀着无数星辰,也就是如此多太阳的天空,只不过是创造星球和其上人类的一种手段,以便天国能从人类形成。一个理性之人从这些事实必被引导思考,为如此宏伟目的所设计的如此浩大的手段,不可能只是为了出自一个星球的人类福祉和由此而来的天堂。因为上万,甚至成千上万的星球对无限的神性来说算得了什么呢?所有居民如此渺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属天的奥秘 #10038

10038.“都要用

10038.“都要用火烧在营外”表这些事物必须被逐入地狱,被自我之爱的邪恶吞灭。这从“用火烧”和“营”的含义清楚可知:“用火烧”是指被自我之爱的邪恶吞灭,“烧”表示吞灭或摧毁,“火”表示自我之爱的邪恶(参看1297, 5071, 5215, 6314, 6832, 7324, 7575, 9141, 9434节);“营”是指天堂和教会,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天堂和教会不存在的地方,因而是指地狱存在的地方,如下文所述。“用火烧”之所以表示被自我之爱的邪恶吞灭,是因为这爱吞灭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如今几乎没有人知道这爱是这样的,因而也不知道这爱构成与人同在的地狱,这才是“地狱之火”的意思。
  有两种生命之火与人同在;一种是自我之爱,另一种是对神之爱。那些自我之爱在其中占主导地位的人不可能处于对神之爱,因为这些爱是对立面。它们之所以是对立面,是因为自我之爱产生一切邪恶,这些邪恶就是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对那些不偏向自己之人的敌意,以及最终的仇恨、报复、残暴和残忍;这些邪恶与神性流注完全对立,因而消灭信与仁的真理与良善,因为这些就是那从主流入的事物。凡停下来反思的人都能知道,每个人的爱都是他的生命之火;因为没有爱,就没有生命,爱如何,生命就如何,或说爱的性质决定生命的性质;由此可知,自我之爱产生各种邪恶,并且人只关注自己,也就是说,自我之爱在他里面掌权到何等程度,这爱就在何等程度上产生邪恶。最糟糕的自我之爱是为了自己而对掌权或统治的爱,也就是说,喜爱掌权只是为了地位和利益。诚然,这爱在其中占主导地位的人也能拥有信和仁;但他们只是口上拥有,心里并没有。事实上,他们当中最坏的人将属于信与仁的事物,因而将教会的神圣事物视为达到自己目的的手段。不过,蒙主的神性怜悯,我将在别处详述自我之爱及其各种不同类型,以及从这爱涌出的邪恶和自私的人在来世的景况。在此提及这些事,是为了能叫人们知道“用火烧在营外”是什么意思。
  以色列所安的“营”代表天堂和教会,因此,“营外”代表天堂和教会不存在的地方,因而代表地狱,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以色列人在旷野中的营地和安营的地方清楚看出来,如以下摩西五经中的话:
  以色列人安营,要照他们的军队,各人归本营,各人归本旗。利未人要在法柜居所的四围安营,免得忿怒临到以色列人的会众。(民数记1:52, 53; 2:2)
  民数记:
  犹大、以萨迦和西布伦的支派在东边安营;流便、西缅和迦得的支派在南边安营;以法莲、玛拿西和便雅悯的支派在西边安营;但、亚设和拿弗他利的支派在北边安营;但利未人在营中间。(民数记2章)
  他们按这种次序安营,是为了叫他们可以代表天堂和教会(9320e节)。此外,以色列人安营所依照的各支派代表整体上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3858, 3926, 3939, 4060, 6335, 6337, 6397, 6640, 7836, 7891, 7996, 7997节)。这解释了为何经上说“耶和华住在营中间”(民数记5:3);“祂在营中间行走,所以营要圣洁”(申命记23:14);又为何在巴兰所发的预言中,经上说“巴兰看见以色列照着支派居住,他说,雅各啊,你的帐棚何等华美!以色列啊,你的居所何其华丽”(民数记24:2, 3, 5)。
  由于营代表天堂和教会,故可知,“营外”表示天堂和教会不存在的地方,因而代表地狱;这就是为何凡不洁之人,以及凡有罪的人都被送到营外,这从下列经文可以看出来:
  你要把一切长大麻疯的,一切患漏症的,并一切因一个灵魂而不洁净的,都送到营外去。无论男女,都要把他们送到营外,免得他们玷污营地,耶和华住在营中间。(民数记5:2, 3; 利未记13:45, 46)
  申命记:
  若有人夜里因意外事而不洁净,就要出到营外,不可进入营中间。他要用水洗澡,及至日落了才可以入营。你在营外要有一个地方,你可以出去在那里方便。你要用一把锹掩盖你的粪便,因为耶和华要在营中间行走,所以营要圣洁。(申命记23:10-14)
  经上还吩咐,要在营外用石头打死人(利未记24:14; 民数记15:35, 36)。由此明显可知“小公牛的肉、皮、粪都要用火烧在营外”表示这些事物所表示的邪恶必须被逐入地狱。
  营和营外的区域所代表的那些事物也由迦南地作为产业在以色列人当中被划分之后的迦南地和那地周围的地来代表。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迦南地”或仅仅“地”表示天堂和教会,“以色列人”表示那些在天堂和教会里的人。“地”表示天堂和教会(参看9325节所提到的地方);“以色列人”表示那些在那里的人(参看9340节)。
  

属天的奥秘 #10067

10067.“弹在亚

10067.“弹在亚伦和他的衣服上”表高层天堂中在主的神性人身里面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相互合一。这从“亚伦”的代表,以及亚伦的“衣服”和“弹”在它们上面的含义清楚可知:“亚伦”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参看9806节),也就是主在属天国度(参看9946节),或也可说,在高层天堂的神性良善;亚伦的“衣服”是毗邻主之属天国度的主之属灵国度的一个代表(9814节);“弹”在它们上面是指合一。弹在或洒在、倒在某人身上的东西代表一种合一,和前面一样,即血要洒在坛的周围(10064节)。
  所表示的,之所以是主在天堂里的神性人身,是因为此处和接下来所论述的主题是主在天堂的神性,以及祂与那里的天使的联结,因而是主之人身的荣耀的第二个状态(10057节)。正因如此,“亚伦”在此代表在属天国度中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他的“衣服”代表毗邻属天国度的属灵国度中的神性真理;因此,所代表的是在高层天堂中的这二者方面的主。这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正是来自神性人身,因为在天堂,除了主的神性人身外,没有丝毫神性得到承认和敬拜;因为被主称为祂的“父”的神性就是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在天堂,除了主的神性人身外,没有丝毫神性得到承认和敬拜,这一点从主在福音中多次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如下面这些话: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约翰福音: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4, 35)
  同一福音书:
  父已赐给子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
  又:
  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又:
  父啊,我的一切都是你的,你的一切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0)
  马太福音: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耶稣对彼得说,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马太福音16:19)
  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没有神性人身,没有人能通过信和爱与神性本身结合;事实上,在脑海里形成对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的任何概念是不可能的,因为祂是不可理解的,无法思及的东西不可能成为一个人信仰的一部分,因而不可能成为他所爱的一个对象。然而,一切敬拜最重要的元素就是信神,并爱祂胜过一切。神性本身,就是“父”,是不可理解的,主在约翰福音也教导了这一点: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同一福音书: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神性本身,就是“父”,在主里面通过祂的神性人身是可理解的,祂在下列经文中同样教导了这一点:
  人看见我,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45)
  约翰福音: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6-11)
  马太福音: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经上之所以还说“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是因为“子”表示神性真理,“父”表示神性良善,这二者都在主里面;若不通过那一个,就不可能知道这一个;因此,主先是说,一切所有的,都是父交付祂的,然后说,子愿意将父揭示给的人知道父。“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二者皆属于主(参看2803, 2813, 3704, 7499, 8328, 8897, 9807节)。由此明显可知,天堂里的神性就是主的神性人身。
  接下来必须说一说洒在祭坛周围的第二只公绵羊的血,以及弹在亚伦和他衣服上的那点血和那点膏油分别代表什么。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10064-10067节)明显可知,这些事物表示在主的神性人身里面,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并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合一。但隐藏在这一切里面的奥秘尚未揭开。这奥秘就是,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因而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与被称为“子”的神性真理的合一是相互的。将血洒在坛上表示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合一(10064节);坛上的血(其中的一点血要取出,10065节)和表示神性良善的膏油(参看10066节)表示已经合一的这些。因此,将这血与膏油一起弹在亚伦和他衣服上表示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在主里面的相互合一,如前所示(10067节)。
  合一是相互的,这一点从主在下列经文中所说的话看得非常清楚:
  我与父为一。你们纵然不信我,也当信这些事,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0, 38)
  同一福音书:
  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又:
  耶稣说,父啊,时候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我的一切都是你的,你的一切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 10)
  又:
  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神要因自己荣耀祂。(约翰福音13:31-32)
  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就是“父”,已经与神性真理,就是“子”合一,是以一种相互的方式在主里面合一;因此,祂的人身本身就是神性良善。祂“从父出来,到了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27-29)、“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以及“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所表相同。
  不过,若想想良善与真理在一个正被主重生之人里面的相互结合,就能更好地理解这些问题,因为如前所述,主使人重生,就像祂荣耀祂的人身一样(10057节)。当主使一个人重生时,祂把将要变成信之真理的真理逐渐灌输到此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把将要变成爱之良善的良善灌输到心智的意愿部分,并在那里将二者结合在一起;当它们被结合在一起时,信之真理就从爱之良善获得自己的生命,爱之良善则从信之真理拥有其生命的具体品质。这种结合通过良善以一种相互的方式实现,被称为天上的婚姻,并构成与此人同在的天堂。主就住在这个天堂里面,如同住在祂自己东西里面,因为一切爱之良善皆源于祂,真理与良善的一切结合也是。主不可能住在属于人自己的任何东西里面,因为那是邪恶。
  这种相互结合就是主在约翰福音所说这些话的意思: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约翰福音:
  我的一切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并且我因他们得了荣耀。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他们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合而为一。(约翰福音17:10, 21, 22)
  这些话描述了一种相互结合;然而,它们的意思不是说人将自己与主结合起来,而是说主将那弃绝邪恶的人与祂自己结合起来;因为弃绝邪恶需要此人自己的决定,当他弃绝它们时,属于信的真理和属于爱的良善的相互结合就由主实现,根本不是由那人实现。事实上,如在教会众所周知的,人靠自己不能行任何良善,因而靠自己不能在其良善里面领受任何真理。主在约翰福音也肯定了这一点: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 5)
  这种相互结合可通过人的理解力与意愿的结合来说明。人的理解力是由真理构成的,他的意愿则是由良善构成的;真理属于存在于他里面的信,良善属于存在于他里面的爱。人通过用耳朵听,或用眼睛读而接受真理,并将它们储存在记忆中。这些真理要么与文明状态有关,要么与道德状态有关,被称为记忆知识。人的爱属于他的意愿,这爱利用理解力来观看储存在记忆中的这些事物,并从记忆中选择那些与这爱相一致的事物。然后,它将所选的事物召唤出来,与它们结合,并天天利用它们来强化自己。真理以这种方式被爱变活,并构成此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而属于其爱的良善本身则构成其心智的意愿部分。爱之良善也像那里燃烧的火,而被爱变活并居于周围部分的真理则像这火发出的光。渐渐地,随着真理被这火点燃,对一种相互结合的渴望就在它们里面被点燃。一种永恒的相互结合便由此而来。
  由此明显可知,真正产生结合的,是爱之良善,而不是信之真理,除非这真理拥有爱之良善在里面。无论你说爱,还是说良善,意思都一样,因为一切良善皆来自爱,凡来自爱的,都被称为良善。而且无论你说爱,还是说意愿,意思也是一样的,因为凡一个人所爱的,他都会去意愿。
  要知道,与文明或道德状态有关的事物,如刚才所述,在外在人里面将自己结合起来;而与属灵状态有关的事物,如前所述,则在内在人里面,然后通过内在人在外在人里面将自己结合起来。与属灵状态有关的事物,就是系信的真理和对主之爱的良善,并关注永生的事物,与天堂相联,并打开内在人。它们打开内在人的程度,以及这种打开的性质或说打开的方式取决于信之真理,即接受了多少,它们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在对主和对邻之爱的良善里面被接受的,这些爱源于主。由此明显可知,对那些没有同时吸收与属灵状态有关的事物之人来说,思维仅停留在一个外在层面;而对那些拒绝相信或否认这些事物的存在之人来说,无论他们说起话来显得何等聪明,思维不会上升高过感官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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