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此外,我与灵人讨论时曾说过,人们从以下事实可推断出,宇宙不止一个星球:整个星空如此浩瀚,包含不计其数的恒星,其中每一个在其本位,或自己的星系都是一轮太阳,类似于我们的太阳,尽管大小不同。凡仔细权衡这些事实的人必得出以下结论:如此浩大的一个整体必是服务于创世终极目的的一种手段,这个目的就是天国,以便神性能在天国与天使并人类同居。因为可见的宇宙,或闪耀着无数星辰,也就是如此多太阳的天空,只不过是创造星球和其上人类的一种手段,以便天国能从人类形成。一个理性之人从这些事实必被引导思考,为如此宏伟目的所设计的如此浩大的手段,不可能只是为了出自一个星球的人类福祉和由此而来的天堂。因为上万,甚至成千上万的星球对无限的神性来说算得了什么呢?所有居民如此渺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1621.我从围绕蒙福之人的大气开始讲起。它们是光的属性,因为它们是由光产生的,其种类不计其数。它们如此美丽和令人愉悦,以至于无法描述。有些大气如钻石一般,在每个最小部分上都闪闪发光,仿佛是由钻石微粒构成的。有些大气类似所有宝石的闪光。有些大气看似巨大的珍珠,光从珍珠中心透射出来,闪耀着最明亮的色彩。有些大气燃烧着如同由金、银,甚至钻石般的金、银构成的火焰。有些大气由色彩各异的花朵构成,只是这些花朵小得几乎看不见。这类大气品种无数,充满小孩子的天堂。事实上,那里的大气似乎显现出玩耍的小孩子的形状,只是这形状太小了,难以看清,只能在心灵深处感知。小孩子从这些形状中获得这样的观念:他们周围的一切都是活的,是主的生命之流的一部分。这种观念在他们的至内在给予他们一种幸福感。此外还有其它种类的大气,因为它们的品种不计其数,难以形容。
3619.“利百加对以撒说”表示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这从“说”的含义,以及“利百加”和“以撒”的代表清楚可知:“说”是指感知;“利百加”是指主的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以撒”是指神性理性的神性良善,如前所述。由于神性良善是本质存在本身,神性真理是源于那存在的生命,主因此主要凭神性良善而为主,所以此处才说“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来自理性层的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从理解力部分流出的,而来自神性良善的感知是从意愿部分流出的。然而,来自理解力的感知并不属于理解力,而是属于流入它的意愿,因为理解力只是形式上的意愿,或意愿被赋予的形式。这就是与意愿结合时的理解力的性质。但在被如此结合之前,理解力似乎单独存在,意愿也似乎单独存在,尽管这只不过是外在与内在分离而已。因为当理解力从内在意愿并思考某事时,源于意愿的目的就会构成它的生命,并主导那里的思维。理解力之所以从目的接受生命,是因为一个人所关注的目的就是他的生命(1909, 3570节)。这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从代表意义上说,人从真理感知,或说人出于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从至高意义上说,主从神性真理感知,或说主出于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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