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有些灵人从天堂被告知,水星灵曾被应许他们会看到主。于是,我周围的灵人就问他们,他们是否记得这应许。他们说,他们的确回想起来了,但他们不知道这应许是不是以不容置疑的方式作出的。就在他们彼此议论这一点的时候,天堂的太阳向他们显现了。只有那些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的人才能看到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其他人只能看到由此而来的光。一看到这太阳,他们说,这不是主神,因为他们没有看见祂的脸。与此同时,灵人继续彼此交谈,但我没有听见他们说的话。这时,太阳忽然又出现了,主就在它中间,被太阳的光环围绕。一看到这一幕,水星灵深深谦卑下来,并沉了下去。这时,主也从那太阳向这个星球的灵人显现,这些灵人为人时,曾在世上看到过祂。他们所有人,一个接一个,因而许多人依次承认,这是主自己;他们当着所有会众的面承认这一点。然后,主还从那太阳出来,向木星灵显现;他们大声宣称,这是主自己;当宇宙之神向他们显现时,他们曾在自己的星球看见过祂。主是天堂的太阳,是那里一切光的源头(AC 1053, 3636, 4060)。主向那些在其属天国度的人如此显现,在那里,对主的爱居于主导地位(AC 1521, 1529-1531, 1837, 4696)。祂出现在右眼层面上方的中等高度处(AC 4321, 7078)。因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AC 2495, 4060, 7083)。灵人和天使看不见尘世太阳,取而代之的是一团黑暗,这黑暗不是在前面,而是在后面,与天堂太阳,也就是主相对立(AC 9755)。
10136.“要用细面一伊法的十分之一,调和捣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表源于属天良善的属灵良善,量足够结合所需。这从“一伊法的十分之一”、“细面”、“油”和“一欣四分之一”的含义清楚可知:“一伊法的十分之一”是指足够的量,就是足够目的或功用所需的量(参看8468, 8540, 9757节);“细面”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9995节),在此是指源于属天良善的真理,这真理被称为属灵良善;“油”是指属天良善(886, 3728, 4582, 4638, 9474, 9780节);“一欣四分之一”是指足够结合所需的量。因为“四”表示结合(9601, 9674节),因此“四分之一”或第四个部分表示一个足够实现结合所需的量。伊法和欣都是度量单位,量度表示正在论述的事物的量。“一伊法”,就是细面、小麦或大麦的量度,表示良善的量;“一欣”就是酒或油的量度,表示真理的量。所表示的是一伊法的十分之一,这一点从利未记(6:20)和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由此明显可知,“要用细面的十分之一,调和捣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表示源于属天良善的属灵良善,量足够结合所需。至于何为属灵良善,何为属天良善,可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
4696.“看哪,太阳、月亮”表属世良善和属世真理。这从“太阳”和“月亮”的含义清楚可知:“太阳”是指属天良善(1529, 1530, 2120, 2441, 2495, 3636, 3643, 4060节);“月亮”是指属灵良善,也就是真理(1529, 1530, 2495节)。“太阳”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因为祂向那些在天堂处于属天之爱的人显为一轮太阳;“月亮”在至高意义上也表示主,因为祂向那些在天堂处于属灵之爱的人显为一轮月亮。而且,祂是天堂一切光的源头。因此,从天堂太阳所得来的光是爱的属天形式,也就是良善;从天堂月亮所得来的光是爱的属灵形式,也就是真理。故此处“太阳”表示属世良善,“月亮”表示属世真理,因为它们论及雅各和利亚;这从第10节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雅各说:“难道我和你母亲、你弟兄果然要来俯伏在地,向你下拜吗”,因为“雅各”代表属世良善,“利亚”代表属世真理,如前面各处所述。出于主的神性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祂里面的神性;但在相对意义上则是从祂发出的神性。从祂所得的神性良善就是那被称为属天的,从祂所得的神性真理就是那被称为属灵的。当理性层接受这些时,所表示的就是理性层的良善与真理;但当属世层接受它们时,所表示的就是属世层的良善与真理。它们在此是指属世层的良善与真理,因为这些话论及雅各和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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