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有些灵人从天堂被告知,水星灵曾被应许他们会看到主。于是,我周围的灵人就问他们,他们是否记得这应许。他们说,他们的确回想起来了,但他们不知道这应许是不是以不容置疑的方式作出的。就在他们彼此议论这一点的时候,天堂的太阳向他们显现了。只有那些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的人才能看到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其他人只能看到由此而来的光。一看到这太阳,他们说,这不是主神,因为他们没有看见祂的脸。与此同时,灵人继续彼此交谈,但我没有听见他们说的话。这时,太阳忽然又出现了,主就在它中间,被太阳的光环围绕。一看到这一幕,水星灵深深谦卑下来,并沉了下去。这时,主也从那太阳向这个星球的灵人显现,这些灵人为人时,曾在世上看到过祂。他们所有人,一个接一个,因而许多人依次承认,这是主自己;他们当着所有会众的面承认这一点。然后,主还从那太阳出来,向木星灵显现;他们大声宣称,这是主自己;当宇宙之神向他们显现时,他们曾在自己的星球看见过祂。主是天堂的太阳,是那里一切光的源头(AC 1053, 3636, 4060)。主向那些在其属天国度的人如此显现,在那里,对主的爱居于主导地位(AC 1521, 1529-1531, 1837, 4696)。祂出现在右眼层面上方的中等高度处(AC 4321, 7078)。因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AC 2495, 4060, 7083)。灵人和天使看不见尘世太阳,取而代之的是一团黑暗,这黑暗不是在前面,而是在后面,与天堂太阳,也就是主相对立(AC 9755)。
1038.“这是立约的记号”表示主在仁爱中同在的标志,这从“立约”和“立约的记号”的含义清楚可知。前面(创世记6:18和9:9,665-666, 1023节)已说明,“立约”表示主在仁爱中的同在。“立约”是指主在爱和仁中的同在,这从立约的性质清楚看出来。所立的一切约都是为了结合,也就是说,为了让人们一起生活在友谊或爱中。这也是为何婚姻被称为约。主与人的结合只存在于爱和仁中,因为主是爱和怜悯本身。祂愿意拯救每个人,用祂的大能把他们都拉进天堂,也就是拉到祂自己那里。谁都能由此知道并得出结论:任何人若不通过主自己所是之物,也就是像祂一样行事,或与祂为一,换句话说,通过爱主作为回报,并爱邻如己,都不可能与主结合。结合唯独以这种方式实现;这就是立约的本质。当结合由此产生时,很明显,接下来就是主的同在。主的确与每个人同在,但这种同在是近是远,都取决于距离爱是近是远。
“立约”是主通过爱与人的结合,或也可说,主在爱和仁中与人的同在,故在圣言中,约本身被称为“平安的约”;因为“平安”表示主的国,主的国在于相爱,平安唯独在相爱中。如在以赛亚书:
大山可以挪开,小山可以迁移。但我的怜悯必不离开你,我平安的约也不迁移。这是怜恤你的耶和华说的。(以赛亚书54:10)
此处怜悯,也就是爱的属性,被称为“平安的约”。以西结书:
我必在他们之上立一牧人,祂必牧养他们,就是我的仆人大卫。祂必牧养他们,作他们的牧人。我必与他们立平安的约。(以西结书34:23, 25)
此处“大卫”明显表示主;祂与重生之人的同在被描述为“祂必牧养他们”。
同一先知书:
我的仆人大卫必作王管理他们,他们众人只有一个牧人。我要与他们立平安的约,作为与他们的永约。我要赐福给他们,使他们增多,又在他们中间设立我的圣所,直到永远。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以西结书37:24, 26-27)
此处主同样由“大卫”来表示;爱由“在他们中间的圣所”来表示;主在爱中的同在和结合由被称为“平安的约”和“永约”的应许,即“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来表示。玛拉基书:
你们就知道我传这诫命给你们,使我的约可以与利未同在,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我与他所立的是生命和平安的约,我将它们与敬畏一起赐给他,他就敬畏我。(玛拉基书2:4-5)
在至高意义上,“利未”表示主,由此表示拥有爱和仁的人;正因如此,与利未所立的“生命和平安的约”表示在爱和仁中。
在摩西五经,论到非尼哈:
看哪,我将我平安的约赐给他,这约要给他和他以后的种,作为永远当祭司职任的约。(民数记25:12-13)
此处“非尼哈”不是指非尼哈,而是指他所代表并表示爱和属爱之物的祭司职分,而该教会的所有祭司职分都表示爱和属爱之物。众所周知,非尼哈不会永远保留祭司职分。申命记:
耶和华你的神,祂是神,是信实的神,向爱祂、守祂诫命的人守约施怜悯,直到千代。(申命记7:9, 12)
此处“约”明显表示主在爱中与人的同在,因为经上说“向爱祂、守祂诫命的人守约施怜悯”。
由于“立约”是主通过爱与人的结合,所以可推知,立约也通过属于爱的一切事物实现;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被称为诫命。一切诫命,事实上律法和先知,都基于这一条律法:爱主高于一切并爱邻如己,这从主的话清楚看出来(马太福音22:34-40; 马可福音12:28-34)。这也是为何写有十诫的石版被称为“约版”。立约或结合因通过爱的律法或诫命实现,故也通过主引入犹太教会、被称为“法度”(testimonies)的社会法律实现,还通过主所吩咐、被称为“律例”的宗教仪式实现。这一切事物都被称为立约的律法,因为它们涉及爱和仁。如经上论到约西亚王说:
王站在柱旁,在耶和华面前立约,要全心全灵魂地跟在耶和华后面走,遵守祂的诫命、法度、律例,坚固这约言。(列王纪下23:3)
从这些事明显可知什么是“约”,约是内在的,因为主与人的结合是通过内在事物实现的,从来不是通过与内在事物分离的外在事物实现的。外在事物只是这些内在事物的形像和代表,如同人的行为是代表其思维和意愿的一种形像,又如同仁爱行为是存在于里面、在意图和心智中代表仁爱的一种形像。因此,犹太教会的一切仪式是代表主,因而代表爱和仁,以及源于这些的一切事物的一种形像。因此,立约或结合是通过人的内在事物实现的;外在事物只不过是立约的标志,事实上也被如此称呼。内在事物是实现立约或结合的手段,这是显而易见的,如耶利米书:
耶和华说,看哪,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立新约,不像我与他们的祖宗所立的约,因为他们背了我的约。但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1-33)
这论及一个新教会。经上清楚说明,约本身是通过内在事物实现的,事实上是在良心里面立下的;律法被刻写在良心上,而良心的整个律法都是爱的律法,如前所述。
外在事物并不构成约,除非内在事物与它们结合,从而通过该结合与它们作为同一个原因行动,或说与它们一起朝同一个目的行动。但它们仅仅是“立约的记号”,是为了主可以通过它们,如同通过代表形像而被记念或想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安息日和割礼被称为“立约的记号”。安息日被如此称呼,对此,我们在摩西五经中读到:
以色列人要守安息日,代代遵行安息日作为永远的约。这是我和以色列人之间永远的记号。(出埃及记31:16-17)
割礼也被称为“立约的记号”,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这就是你们当守的、在我与你并你以后的种之间所立的约:你们当中的所有男子都要受割礼。你们都要割去包皮的肉,这是我与你们之间立约的记号。(创世记17:10-11)
由于同样的原因,血也被称为“立约的血”(出埃及记24:7-8)。
外在宗教仪式之所以被称为“立约的记号”,主要是为了让人们可以通过它们回想起内在事物,也就是它们所表示的事物。犹太教会的一切宗教仪式并没有其它目的。因此,它们也被称为记号,有助于使人们想起内在事物;例如,将主要诫命系在手上,戴在前额的做法,如摩西五经中所说的:
你要用你全部的心、全部的灵魂和全部的力量爱耶和华你的神。你要把这些话绑在手上为记号,使它们如同你两眼之间的额饰。(申命记6:5, 8; 11:13, 18)
此处“手”表示意愿,因为它表示能力,而能力是意愿的属性;“两眼之间的额饰”表示理解力;因此“记号”表示回想主要诫命或律法大纲,以便把它不断保持在意愿和思维中,也就是说,使主和爱可以存在于整个意愿和整个思维里面。这就是主,以及来自主而存在于天使中间的相爱的同在。至于这种不断同在及其性质,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1276-1277, 6849, 7926:2, 9682节)。同样,在本节,经上说:“这是我在我与你们,并同你们在一起的一切活着的灵魂之间所立之约的记号,直到一个时代的世代;我把我的彩虹放在云中,这就可作我与地之间立约的记号了。”此处不是指其它记号,而是指表明主在仁爱中同在的记号,因而是指人对主的回想或记念。至于云中的彩虹如何成为记号和记念,或说象征和提醒,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1042节)。
4060.因此,前面(4056节)所引用的那些话表示那时教会在良善,就是在对邻之仁和对主之爱方面的状态。这一点从它们的内义明显可知,内义如下: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表示教会在信之真理方面的状态,如刚才所述。在圣言中,真理的荒废在各处都被称作“灾难”,“日子”是指状态(参看23, 487, 488, 493, 893, 2788, 3462, 3785节)。由此明显可知,这些话表示,一旦信不复存在,仁也就不存在了。事实上,信通向仁,因为信教导何为仁,仁从信之真理接受其品质。然而,信之真理从仁接受其本质和生命,这一点在前几卷已反复说明。
“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表示对主之爱,就是“日头”;对邻之仁,就是“月亮”。“就变黑了”和“也不放光”表示那爱与仁不会出现,因而会消失。“日头”表示爱的属天种类,“月亮”表示爱的属灵种类;也就是说,“日头”表示对主之爱,“月亮”表示通过信而来的对邻之仁(参看1053, 1529, 1530, 2120, 2441, 2495节)。太阳和月亮之所以具有这样的含义,是因为在来世,主向那些处于对主之爱、被称为属天的人显为一轮太阳,向那些处于对邻之仁、被称为属灵的人显为一轮月亮(参看1053, 1521, 1529-1531, 3636, 3643节)。
天上的太阳和月亮,也就是主从不变黑,也不会失去它们的光,而是永远发光;因而在天上,属天天使所具有的对主之爱不会变黑,属灵天使所具有的对邻之仁也不会失去它的光;地上与这些天使同在的人,也就是那些处于爱与仁的人也不会。然而,那些没有爱与仁,而是陷入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因而陷入仇恨和报复的人就给自己招来这种“变黑”。这就像是这个世界的太阳不断发光,但当有乌云介入时,这太阳就看不见了(2441节)。
“众星要从天上坠落”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要灭亡。在圣言中,当提及“众星”时,它们没有其它含义(1808, 2849节)。“天势都要震动”表示教会的根基,当这些认知灭亡时,就说这些根基“震动”或“摇撼”。这是因为地上的教会就是天堂的根基;良善与真理从主经由天堂的流注最后终结于教会成员所具有的良善与真理。所以,当教会成员的状态如此败坏,以致他不再允许良善或真理流入他里面时,就说天势要“震动”。正因如此,主一直规定,教会的某种遗迹要存留下来;并且当旧教会灭亡时,一个新教会要再次兴起。
“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表示那时神性真理的显现;“兆头”表示显现;“人子”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2803, 2813, 3704节)。门徒们所问的,就是这种显现或“兆头”,当时他们对主说:
请告诉我们,什么时候有这些事?你降临和这世代的终结,有什么预兆呢?(马太福音24:3)
因为他们从圣言知道,当世代要终结时,主就会到来;他们从主自己得知,祂会“再来”,他们将主的“再来”理解为主第二次降世;殊不知每当教会被毁时,主都会到来,但不是以人的形式到来,如祂通过生在世上披上人身并使这人身变成神性时的情形,而是通过祂自己的显现或显明到来,如当祂在幔利向亚伯拉罕显现,在荆棘中向摩西显现,在西乃山向以色列人显现,在约书亚进入迦南地的时候向他显现时的情形;或不是如此显现,而是通过领受启示并由此给出圣言,后来则通过圣言本身显现时的情形。因为主就存在于圣言中;圣言中的一切细节都出自祂,并论及祂,这一点从直到目前的多次说明可以看出来。这后者就是此处“人子的兆头”所表示的显现,也就是本节所论述的主题。
“地上的众支派都要哀哭”表示所有处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人都要悲伤。这就是“哀哭”的意思(参看撒迦利亚书12:10-14);“支派”表示良善与真理的一切事物,就是爱与信的一切事物,因而表示那些处于这些事物的人( 参看3858, 3926节)。经上之所以用“地上的支派”这个词,是因为所指的是那些在教会之内的人,“地”是指教会(参看662, 1066, 1067, 1262, 1733, 1850, 2117, 2928, 3355节)。
“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表示那时圣言的内义将被揭示出来,主就存在于内义中。“人子”表示圣言里面的神性真理(2803, 2813, 3704节);“云”表示字义;“能力”论及良善,“荣耀”论及其中的真理。“看见人子驾着天上的云降临”表示这些事(参看18章的序言)。这就是此处所指的主的到来,不是字面上所说的祂要显现在云中。接下来的主题是一个新教会的建立,一旦旧教会被毁坏和抛弃,这种事就会发生。
“祂要差遣祂的使者,用号筒的大声”表示拣选,不是通过可见的天使,更不是通过号筒的大声拣选,而是通过从主经由天使而来的神圣良善与神圣真理的流注拣选;因此,在圣言中,“使者或天使”表示本质上属于主的某种事物(1925, 2821, 3039节);在此表示出于主并涉及主的事物。“号筒”和“大声”表示福音传播,和在圣言别处的一样。
“将祂的选民从四风,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表示一个新教会的建立。“选民”是指那些处于爱与信之良善(3755-3900节);他们要被招聚所来的“四风”是指良善与真理的一切状态(3708节);“从天这边到天那边”表示教会的内在和外在。这些就是主的这些话所表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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