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40

40.有些灵人从天堂

40.有些灵人从天堂被告知,水星灵曾被应许他们会看到主。于是,我周围的灵人就问他们,他们是否记得这应许。他们说,他们的确回想起来了,但他们不知道这应许是不是以不容置疑的方式作出的。就在他们彼此议论这一点的时候,天堂的太阳向他们显现了。只有那些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的人才能看到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其他人只能看到由此而来的光。一看到这太阳,他们说,这不是主神,因为他们没有看见祂的脸。与此同时,灵人继续彼此交谈,但我没有听见他们说的话。这时,太阳忽然又出现了,主就在它中间,被太阳的光环围绕。一看到这一幕,水星灵深深谦卑下来,并沉了下去。这时,主也从那太阳向这个星球的灵人显现,这些灵人为人时,曾在世上看到过祂。他们所有人,一个接一个,因而许多人依次承认,这是主自己;他们当着所有会众的面承认这一点。然后,主还从那太阳出来,向木星灵显现;他们大声宣称,这是主自己;当宇宙之神向他们显现时,他们曾在自己的星球看见过祂。主是天堂的太阳,是那里一切光的源头(AC 1053, 3636, 4060)。主向那些在其属天国度的人如此显现,在那里,对主的爱居于主导地位(AC 1521, 1529-1531, 1837, 4696)。祂出现在右眼层面上方的中等高度处(AC 4321, 7078)。因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AC 2495, 4060, 7083)。灵人和天使看不见尘世太阳,取而代之的是一团黑暗,这黑暗不是在前面,而是在后面,与天堂太阳,也就是主相对立(AC 9755)

属天的奥秘 #8995

8995.“她若在她

8995.“她若在她主人眼里为恶”表如果源于属世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与属灵真理不一致。这从“婢女”、“恶”、“眼”和“主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婢女”(“恶”就是指着她说的)是指源于属世快乐的一种情感(参看8993, 8994节);“恶”当论及这种情感及其与属灵真理的关系时,是指不一致,如下文所述;“在眼里”是指在感知之中(参看2829, 3529, 4083, 4339节);“主人”是指属灵真理(8981节)。

必须说明此处是何情形。“婢女”是指源于爱自己爱世界之快乐的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如前所述(8993, 8994节);这种情感能与属灵真理结合,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对属灵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内在情感,或存在于内在人中的情感;而源于属世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则存在于外在人中。属于属灵人的内在情感不断与属于属世人的外在情感结合,然而以这种方式结合:对真理的内在情感是主导情感,或是主人,外在情感是从属的,或是奴仆。因为按照神性秩序,属灵人要管辖属世人,作属世人的主人(8961, 8967节)。此外,当属灵人掌权作主人时,此人向上看;这一点表现为头在天堂;但当属世人掌权作主人时,此人向下看,这一点表现为头在地狱。

为使这个问题更加清楚明了,必须详细说一说。大多数人都希望通过所学的真理和所行的良善在自己的国家获得某种利益,或某个重要地位。如果这些东西被当作目的来看待,那么属世人就掌权作主人,而属灵人则服事作奴仆。然而,如果它们没有被视为目的,仅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属灵人就掌权作主人,而属世人则服事做奴仆,正如前面所说的(7819, 7820节)。因为当利益或地位被视为达到目的的一种手段,而非目的本身时,人们就不会考虑利益或地位,而是考虑目的,也就是功用或有用的服务。例如,一个人若为了他爱之胜过一切的功用或有用的服务而渴望并获取财富,就不是为了财富的缘故而以财富为快乐,而是为了功用或有用服务的缘故而以财富为快乐。此外,功用或有用的服务本身构成一个人里面的属灵生命,财富仅仅作为手段而服务于他(参看6933-6938节)。由此也可以看出,属世人若要与属灵人结合,必须具有何种性质,即:它必须视利益和重要地位,因而视财富和显赫为手段,而非目的。凡被一个人视为目的的东西都构成他里面的实际生命,因为他爱它胜过一切。事实上,凡被爱的东西都被视为目的。

凡不知道目的,或也可说爱构成人的属灵生命,因而不知道一个人就在他的爱所在之处:这爱若是属天堂的,他就在天堂,这爱若是属地狱的,他就在地狱的人不可能明白这一切是怎么回事。他会以为属世之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快乐,不可能与属灵真理和良善相一致;因为他不知道在重生的过程中,一个人必须完全翻转过来,当他翻转过来时,他的头就在天堂;而在他翻转过来之前,他的头在地狱。当他视自我之爱或尘世之爱的快乐为目的时,他的头就在地狱;但当他把这些爱当作达到目的的手段时,他的头就在天堂。因为唯独人的目的,也就是爱拥有生命。然而,达到目的的手段本身没有生命,而是从目的获得生命。因此,与最终目的有关的手段被称为居间目的;这些目的照着它们关注最终目的,也就是首要目的的程度而拥有生命。正因如此,当一个人已经重生,也就是以爱邻爱主为目的时,他就以爱自己爱世界为手段了。当一个人具有这种品性时,那么他在仰望主时,就会视自己和世界如同虚无。即便他视自己为某种事物,那也是为了他能服事主。然而在此之前,他的态度正好相反。因为那时他完全关注自己,视主如同虚无;即便他视主为某种事物,那也是为了他能由此获得利益或地位。

由此可见关于来自以色列的女儿当中的婢女的这些律例所隐藏的奥秘是何性质,也就是说,根据这几节经文的内容,她们尽管是奴仆,但若为善,就会被买她们的主人许配人,或许配给他的儿子;若为恶,则不许配人,而是要么被赎回,要么被卖掉。此外,将婢女许配人,或纳她们为妾,在代表性教会,尤其犹太人和以色列人的教会是允许的,因为一个妻子代表对属灵真理的情感,而一个婢女则代表对属世真理的情感;因此,一个妻子代表与人同在的教会的内在,而一个婢女则代表教会的外在。后者由许配给亚伯拉罕的夏甲来代表,还由许配给雅各的两个使女来代表。

由此明显可知,若为恶就不能许配人的婢女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什么。也就是说,“她若为恶”表示如果源于属世快乐的情感(即“婢女”)与属灵人不一致。缺乏一致主要是由于以下事实:这情感想要掌权作主人,并且具有这样的性情和心智:它无法被折向对主之爱。此外,源于属世快乐的情感与属世层是否一致取决于它们各自的性质;但把它们分为许多类别就太过冗长乏味了。“婢女”或女仆还表示为外在人与内在人的结合而服务的一种肯定方法(参看3913, 3917, 3931节)。


属天的奥秘 #9547

9547.出埃及记2

9547.出埃及记25:31-39.要用纯金作一个灯台;那灯台要做成实心的,灯台的座、干、杯、石榴、花都要与灯台接连一块。灯台两边要杈出六个枝子,这边杈出三个灯台枝子,那边杈出三个灯台枝子。一个枝上有三个杏仁状的杯,有石榴、有花;一个枝上也有三个杏仁状的杯,有石榴、有花。从灯台杈出来的六个枝子都是如此。灯台上有四个杏仁状的杯,有石榴、有花。从灯台出来的第一对枝子以下,有一个石榴,从灯台出来的第二对枝子以下有一个石榴,从灯台出来的第三对枝子以下又有一个石榴,因为有六个枝子从灯台出来。它们的石榴和枝子要与它接连一块,都是它的一部分,从一块纯金所造的一个实心块。要作灯台的七个灯盏;它要使灯盏向上,在它脸前发光。灯台的蜡剪和蜡花盘也是要纯金做的。做灯台和这一切的器皿,要用纯金一他连得。
  “要作一个灯台”表属灵天堂。“用纯金”表它必须源于属天良善。“那灯台要做成实心的”表它的一切必须源于良善。“灯台的座、干、杯”表属世层里面的属灵事物。“石榴”表关于良善的记忆知识。“花”表关于真理的记忆知识。“都要与灯台接连一块”表这二者必须形成源于属天良善的属灵层的一部分。“灯台两边要杈出六个枝子”表整体上源于良善的真理的一切事物或能力。“这边杈出三个灯台枝子,那边杈出三个灯台枝子”表就良善和真理而言的完全或完整性。“有三个杏仁状的杯”表就源于良善的记忆知识而言的完全或完整性。“一个枝上”表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有石榴、有花”表关于良善的记忆知识和关于真理的记忆知识。“一个枝上也有三个杏仁状的杯,有石榴、有花”具有同样的含义。“从灯台杈出来的六个枝子都是如此”表就属灵天堂中的一切事物而言,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灯台上”表它的中间,一切事物皆通过它而被聚集在一起,能力也源于它。“有四个杏仁状的杯”表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记忆知识。“有石榴、有花”表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记忆知识。“从灯台出来的第一对枝子以下,有一个石榴,从灯台出来的第二对枝子以下有一个石榴,从灯台出来的第三对枝子以下又有一个石榴”表为了每一个真理的良善的记忆知识。“因为有六个枝子从灯台出来”表就属灵天堂中的一切事物而言,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它们的石榴和枝子要与它接连一块,都是它的一部分”表关于良善的记忆知识,以及能力必须源于来自主的神性属灵层。“从一块纯金所造的一个实心块”表完美无瑕,因为它全由相同的良善构成。“要作灯台的七个灯盏”表来自它的神圣属灵事物。“它要使灯盏向上”表属灵天堂的光。“在它脸前发光”表来自主的神性人身的神性良善。“灯台的蜡剪和蜡花盘”表属世层中用来洁净和清扫的事物。“也是要纯金做的”表这些也必须由良善构成。“做灯台和这一切的器皿,要用纯金一他连得”表属灵良善连同其记忆知识所源于的属天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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