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40

40.有些灵人从天堂

40.有些灵人从天堂被告知,水星灵曾被应许他们会看到主。于是,我周围的灵人就问他们,他们是否记得这应许。他们说,他们的确回想起来了,但他们不知道这应许是不是以不容置疑的方式作出的。就在他们彼此议论这一点的时候,天堂的太阳向他们显现了。只有那些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的人才能看到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其他人只能看到由此而来的光。一看到这太阳,他们说,这不是主神,因为他们没有看见祂的脸。与此同时,灵人继续彼此交谈,但我没有听见他们说的话。这时,太阳忽然又出现了,主就在它中间,被太阳的光环围绕。一看到这一幕,水星灵深深谦卑下来,并沉了下去。这时,主也从那太阳向这个星球的灵人显现,这些灵人为人时,曾在世上看到过祂。他们所有人,一个接一个,因而许多人依次承认,这是主自己;他们当着所有会众的面承认这一点。然后,主还从那太阳出来,向木星灵显现;他们大声宣称,这是主自己;当宇宙之神向他们显现时,他们曾在自己的星球看见过祂。主是天堂的太阳,是那里一切光的源头(AC 1053, 3636, 4060)。主向那些在其属天国度的人如此显现,在那里,对主的爱居于主导地位(AC 1521, 1529-1531, 1837, 4696)。祂出现在右眼层面上方的中等高度处(AC 4321, 7078)。因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AC 2495, 4060, 7083)。灵人和天使看不见尘世太阳,取而代之的是一团黑暗,这黑暗不是在前面,而是在后面,与天堂太阳,也就是主相对立(AC 9755)

属天的奥秘 #9391

9391.“去献燔祭

9391.“去献燔祭,又向耶和华献小公牛为平安祭”表源于良善和植根于良善的真理而敬拜主的一个代表。这从“燔祭”和“献祭”,以及“小公牛”的含义清楚可知:“燔祭”是指总体上对主的敬拜(参看922, 6905, 8936节),“燔祭”尤表源于爱之良善的对主的敬拜,“献祭”表示源于植根于良善的信之真理的对主的敬拜(8680节);“小公牛”是指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纯真和仁爱的良善,如下文所述。被献为祭的牲畜或动物表示敬拜所源于良善和真理的性质(参看922, 1823, 2180, 3519节);温驯有用的牲畜表示爱之良善的属天事物和信之真理的属灵事物,这就是为何它们被用于祭祀(看9280节)。“小公牛”之所以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纯真和仁爱的良善,是因为牛群成员表示对存在于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良善和真理的情感,而羊群成员表示对存在于内在人或属灵人中的良善和真理的情感(2566, 5913, 6048, 8937, 9135节)。羊群成员有羔羊、母山羊、母绵羊、公绵羊和公山羊;牛群成员有公牛或阉牛,小公牛或阉牛和牛犊。“羔羊”和“绵羊”表示内在人或属灵人中纯真和仁爱的良善;因此,“牛犊”和“小公牛”因年龄比成年公牛更幼嫩,故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类似良善。
  “小公牛”和“牛犊”表示这种良善,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它们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西结书:
  四活物的脚是直立的脚,脚掌好像牛犊的蹄掌,都灿烂如光明的铜。(以西结书1:7)
  这论及“四活物”所描述的基路伯。“基路伯”表示主的保护和旨意,以防止不通过良善而向祂的任何靠近(参看9277e节)。“直脚”和“好像牛犊蹄掌的脚掌”代表外在或属世良善;因为“脚”表示属世人的事物;“直脚”表示属于良善的事物,“脚掌”表示属世人中最末和最低的事物。“脚”就具有这种含义(参看2162, 3147, 3761, 3986, 4280, 4938-4952, 5327, 5328节);“脚跟”、“脚掌”和“蹄”表示属世人中最末和最低的事物(4938, 7729节)。它们的“脚掌”之所以“都灿烂如光明的铜”,是因为“铜”表示属世良善(425, 1551节),“灿烂如光明的铜”表示因着天堂之光,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而灿烂的良善。综上所述,明显可知“牛犊”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的良善。
  在启示录也一样:
  宝座周围有四个活物,前后都长满了眼睛。第一个活物像狮子,第二个活物像牛犊,第三个活物脸面像人,第四个活物像飞鹰。(启示录4:6, 7)
  此处的“四活物”,就是基路伯,也表示主的保护和旨意,以防止不通过爱之良善而靠近祂;实际的保护通过真理和它所产生的良善,以及良善和源于它的真理实现。“狮子”和“牛犊”表示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和它所产生的良善;“人的脸面”和“飞鹰”表示内在形式上的良善和源于它的真理。“狮子”表示在其能力中的源于良善的真理(参看6367节),因此,“牛犊”表示它所产生的实际良善。
  何西阿书:
  当回归耶和华,对祂说,求你除净罪孽,悦纳善行;那我们就偿还嘴唇的小公牛。(何西阿书14:2)
  没有人能知道“偿还嘴唇的小公牛”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小公牛”和“嘴唇”表示什么。显然,它表示出于一颗善心赞美和感恩;因为经上说“回归耶和华,对祂说,悦纳善行”,然后“我们就偿还嘴唇的小公牛”表示出于教义的良善赞美耶和华,向祂献上感恩。因为“嘴唇”表示教义事物(参看1286, 1288节)。
  阿摩司书:
  你们使强暴的统治临近。他们躺卧在象牙床上,吃羊群中的羔羊、肥栏中间的牛犊。(阿摩司书6:3, 4)
  这些话描述了那些富有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却过着一种邪恶生活的人;“吃羊群中的羔羊”表示学习属于内在人或属灵人的纯真之良善,并将它们变成自己的;“吃肥栏中间的牛犊”表示学习属于外在人或属世人的纯真之良善,并将它们变成自己的。“吃”表示变成自己的(参看3168, 3513e, 3596, 3832, 4745节);“羔羊”表示纯真之良善(3519, 3994, 7840节)。由于“羔羊”表示纯真的内层良善,故可推知,“肥栏中间的牛犊”表示纯真的外层良善;因为在圣言中,尤其在圣言的预言部分,由于天堂的婚姻,凡论述良善的地方,通常也论述真理(9263, 9314节);凡论及内在事物的地方,也会论及外在事物。此外,“肥栏”和“肥(fat,经上或译脂肪、脂油、肥脂等)”表示内层之爱的良善(5943节)。
  在玛拉基书也一样:
  但向你们敬畏我名的人,必有公义的日头升起来,其翅膀有医治之能。你们必出来,生长如肥栏里的牛犊。(玛拉基书4:2)
  路加福音:
  论到从心里悔改回来的浪子,父亲说,把那上好的袍子拿出来给他穿上,把戒指戴在他手上,把鞋穿在他脚上,把那肥牛犊牵来宰了,我们可以来吃、快乐。(路加福音15:22, 23)
  凡只理解字义的人都会以为此处并未隐藏更深层次的东西;而事实上,其中的每一个细节都体现了某种天上的观念;如这些细节:他们要给他穿上最好的袍子,把戒指戴在他手上,把鞋穿在他脚上,把肥牛犊牵来宰了,好让他们可以来吃、快乐。“浪子”表示那些一直挥霍天上财富,也就是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的人;他回到父亲这里,并承认他“不配称为他的儿子”表示一颗悔改的心和谦卑;要给他穿上的“上好袍子”表示普遍真理(4545, 5248, 5319, 5954, 6914, 6917, 9093, 9212, 9216节);“肥牛犊”表示与这些真理一致的普遍良善。其它经文中的“牛犊”和“小公牛”所表相同(如以赛亚书11:6; 以西结书39:18; 诗篇29:6; 69:31节),以及燔祭和祭祀中所用到的“牛犊”和“小公牛”也所表相同(出埃及记29:11, 12ff; 利未记4:3ff, 13ff; 8:15ff; 9:2; 16:3; 23:18; 民数记8:8ff; 15:24ff; 28:19, 20; 士师记6:25-28; 撒母耳记上1:25; 16:2; 列王纪上18:23-26, 33)。
  以色列人之所以为自己造金牛犊,并敬拜它以取代耶和华(出埃及记32章),是因为埃及人的偶像崇拜留在了他们心里,尽管他们口头上宣称信耶和华。在埃及的偶像当中,最主要的就是金铸的小母牛和牛犊。这是因为“小母牛”表示记忆真理,就是属世人所拥有的真理;而“牛犊”表示这真理的良善,就是属世人所拥有的良善;还因为金表示良善。象征属世人所拥有的这良善和这真理的可见形像,在埃及地取了金祷的小母牛和牛犊的形式。但当天上事物的代表在那里沦为偶像崇拜,最终论为邪术时,在埃及的实际代表形像,和在其它地方一样,变成了偶像,开始成为敬拜的对象。古人的偶像崇拜和埃及的邪术由此而来。
  因为继上古教会之后的古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教会,其敬拜的一切就在于代表天上的神性事物,也就是教会内层事物的仪式、律例、典章和诫命。大洪水之后,这个古教会遍布亚洲大部分地区,也存在于埃及。不过,在埃及,该教会的记忆知识得到更充分的发展。因此,埃及在对应和代表的知识方面超过其他人,这从象形文字,那里的邪术和偶像,以及圣言中关于埃及的各种记载可以看出来。正因如此,在圣言中,“埃及”表示总体上的记忆事物,无论真理方面还是良善方面;它还表示属世人,因为记忆知识属于属世人。“小母牛”和“牛犊”也表示这种知识。
  古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它遍布许多国家,也存在于埃及(参看1238, 2385, 7097节);该教会的记忆知识尤其在埃及得到更充分的发展,故在圣言中,“埃及”表示双重意义上的记忆知识(1164, 1165, 1186, 1462, 4749, 4964, 4966, 5700, 5702, 6004, 6015, 6125, 6651, 6679, 6683, 6692, 6693, 6750, 7779e, 7926节);由于记忆真理及其良善是属世人的真理和良善,所以在圣言中,“埃及”也表示属世人或属世层(4967, 5079, 5080, 5095, 5160, 5276, 5278, 5280, 5288, 5301, 6004, 6015, 6147, 6252节)。
  由此明显可知,小母牛和公牛犊是埃及的主要偶像之一,因为小母牛和公牛犊表示属于属世人的记忆真理及其良善,正如埃及本身是它们的一个标志一样;因此,“埃及”和“牛犊”具有同样的含义。所以论到埃及,耶利米书上说:
  埃及是美丽的母牛犊,但毁灭从北方出来。她雇佣的仆人在她中间好像肥栏里的牛犊。(耶利米书46:20, 21)
  “小母牛”是指属于属世人的记忆真理;系“牛犊”的“雇佣的仆人”是指那些为了利益而行善的人(8002节);因此,“牛犊”是指本身不是良善的那种良善,仅仅是与属灵人分离的属世人的快乐。这种快乐本身就属于偶像崇拜,雅各的子孙就沉迷于这种快乐;因此,他们被允许通过崇拜牛犊(出埃及记32章)来显示并证明这种快乐。
  在诗篇,经上也描述了他们所做的:
  他们在何烈山造了牛犊,叩拜铸成的像。如此将他们的荣耀换为吃草之牛的像。(诗篇106:19, 20)
  “在何烈山造了牛犊,叩拜铸成的像”表示偶像崇拜式的敬拜,这种敬拜包括仪式、律例、典章和诫命,但只是外在形式上的,而非同时内在形式上的。这个民族局限于没有任何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参看9320e, 9373, 9377, 9380, 9382节);因此,他们心里是偶像崇拜(3732e, 4208, 4281, 4825, 5998, 7401, 8301, 8871, 8882节)。他们“将他们的荣耀换为吃草之牛的像”表示他们舍弃圣言和教会的内在事物,敬拜或耕耘外在事物,也就是无生命的纯记忆知识;因为“荣耀”是指圣言和教会的内在事物(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以及5922, 8267, 8427节);“牛的像”是指外在形式上的良善的一种表象,因为“像”表示一种表象,因而表示一种无生命的赝品;而“牛”表示属世人中的良善,因而表示外在形式上的良善(2566, 2781, 9134节);“吃草”表示仅在记忆知识层面将它变成自己的,因为“吃”表示变成自己的(3168, 3513e, 3596, 4745节),而“草”表示记忆知识(7571节)。
  由于以色列人取代耶和华所敬拜的“金牛犊”表示这些事物,所以摩西以下面的方式处置了它:
  我把你们的罪,就是你们所铸的牛犊,用火焚烧,又捣碎磨得很细,直到细如灰尘,我就把这灰尘撒在从山上流下来的溪水中。(申命记9:21)
  没有人知道为何如此处置金牛犊,除非他知道“用火焚烧”、“捣碎”、“磨细”、“细如灰尘”,以及灰尘所撒在的“从山上流下来的溪水”表示什么。它描述了那些敬拜没有任何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之人的状态;也就是说,就来自神的事物,因而就圣言而言,他们是沉浸于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以及随之而来的虚假之人。因为焚烧牛犊的“火”表示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1297, 1861, 2446, 5071, 5215, 6314, 6832, 7324, 7575节);它被捣碎成的“灰尘”是指从圣言字义所证实的随之而来的虚假;从西乃山上流下来的“溪水”是指神之真理,因而是指文字上的圣言,因为文字上的圣言就是从这真理降下来的。那些局限于没有任何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之人解释圣言是以适合自己的爱;在它里面看到的是世俗事物,根本看不见天上的事物,就像以色列人和犹太人以前,以及如今仍在做的那样。
  耶罗波安安在伯特利和但的牛犊也代表类似事物,(列王纪上12:26-33; 列王纪下17:16),对此,我们在何西阿书读到:
  他们立君王,却不由我;他们立首领,我却不认。他们用金银为自己制造偶像,以致被剪除。撒马利亚啊!你的牛犊已被丢弃。这牛犊出于以色列,是匠人所造的,并不是神!撒马利亚的牛犊必被打碎。(何西阿书8:4-6)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局限于没有任何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之人对圣言的错误理解和扭曲解释;因为他们持守圣言的字义,任意扭曲以适合他们自己的爱和由这些爱所孕育的观念。
  “立君王,却不由我;立首领,我却不认”表示在他们自己的光中孵化真理和首要真理,却不靠神的帮助而如此行;因为“君王”在内义上表示真理(1672, 2015, 2069, 3009, 4581, 4966, 5044, 5068, 6148节);“首领”是指首要真理(1482, 2089, 5044节);“用金银制造偶像”表示歪曲从圣言字义所获得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以适合他们自己的欲望,却仍将它们拜为圣,即便如此,它因来自他们自己的聪明,故缺乏生命;因为“银”是指真理,“金”是指来自神,因而属于圣言的良善(1551, 2954, 5658, 6914, 6917, 8932节);“偶像”是指出于人自己的聪明,被拜为圣,而事实上没有生命在里面的教义事物(8941节)。由此明显可知,“君王”和“首领”,以及“银”和“金”表示由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因为那些由人的自我所产生事物是由邪恶产生的,因而是虚假,尽管表面上看,它们因取自圣言的字义而看似真理。由此明显可知“匠人所造的撒马利亚的牛犊”表示什么,即:存在于属世人中,同时却没有存在于属灵人中的良善,因而不是良善的东西,因为它被用于邪恶。“是匠人所造的,并不是神”表示它是自我的产物,并非来自神;“被打碎”是指被驱散,化为乌有。
  何西阿书中的“牛犊”表示类似事物:
  现今他们罪越犯越多,用银子为自己造铸像,就是照自己的聪明造偶像,都是匠人的工作,就对他们说,献祭的人可以向亲吻牛犊。(何西阿书13:2)
  由此明显可知在下列经文中,“牛犊”和“小公牛”表示什么:
  野牛、小公牛和壮牛要一同下来。他们的地喝醉了血;他们的尘土因脂油肥润。(以赛亚书34:7)
  同一先知书:
  坚固城将变为凄凉,成了撇下离弃的居所,像旷野一样;牛犊必在那里吃草,在那里躺卧,并吃尽其树枝。它的庄稼必枯萎。(以赛亚书27:10, 11)
  耶利米书:
  希实本的哀号达到以利亚利,他们发出的声音传到雅杂,从琐珥达到何罗念,如同一头三岁大的母牛犊,因为宁林的水必变为凄凉。(耶利米书48:34)
  以赛亚书:
  我心为摩押悲哀,他的逃民逃到琐珥,如同一头三岁大的母牛犊;因为他上鲁希坡随走随哭。(以赛亚书15:5)
  何西阿书:
  以法莲是驯服的母牛犊,喜爱踹谷。(何西阿书10:11)
  诗篇:
  求你叱喝芦苇中的野兽和成群的壮牛并万民的牛犊,把银块踹在脚下;他们已经赶散好战的万民。(诗篇68:3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在记忆知识的基础上进入信的奥秘,除了在此基础上所孵化、演绎出来的东西外,拒绝接受任何事物之人的傲慢。他们在来自主的天堂之光中什么也看不见,只在始于自我的自然界之光中看见,故会抓住阴影而不是光明,抓住幻觉而不是现实,抓住虚假而不是真理。这些人的思维是疯狂的,因为它仰赖最低级的事物,即最低层次的知识,因此他们被称为“芦苇中的野兽”;由于他们的推理是激烈的,所以他们被称为“成群的壮牛”;由于他们驱散仍旧存留并分散在那些处于教会真理之人的良善当中的真理,所以经上说他们“把万民牛犊中的银块踹在脚下”,又说他们“赶散万民”,也就是教会本身及其真理;“好战”表示攻击并摧毁这些真理的欲望。由此再次明显可知,“牛犊”是指良善。
  在撒迦利亚书(12:4),经上说“我必以瞎眼击打万民一切的马匹”;“万民的马匹”表示理解存在于所有属教会之人中间的真理的能力,因为“马”表示理解真理的能力(参看2761节)。在此处(诗篇68:30),经上说“把银块踹在脚下”、“赶散万民牛犊当中的万民”;“踹在脚下”和“赶散”表示抛弃和驱散(参看258节);“银”表示真理(参看1551, 2954, 5658, 6112, 6914, 6917, 7999, 8932节);“万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属教会之人(2928, 7207节),因而也表示教会的真理(1259, 1260, 3295, 3581节)。因此,“万民的牛犊”表示掌管那些属教会之人的意愿的良善。
  此外,“牛犊”表示良善的证据也明显可见于耶利米书:
  我必把那些违犯我的约的人交出去;他们没有遵行在我面前所立约的话,就是他们把牛犊劈开两半,好从两半中间经过时立下的,就是犹大的首领,耶路撒冷的首领,太监,祭司,并从牛犊两半中间经过的这地的众民。我必将他们交在他们的仇敌手中,他们的尸首必给空中的飞鸟和地上的走兽作食物。(耶利米书34:18-20)
  没有人能知道“牛犊的约”和“从其两半之间经过”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约”、“牛犊”,它被“劈开两半”表示什么,以及“犹大和耶路撒冷的首领”、“太监”、“祭司”和“这地的民”表示什么。显然,所表示的是某个天堂的奥秘。然而,当人们知道“约”表示结合,“牛犊”表示良善,“被劈开两半的牛犊”表示一方面从主发出的良善,另一方面人所接受的良善;“犹大和耶路撒冷的首领,太监,祭司,并这地的民”是指教会从圣言所拥有的真理和良善;“从两半之间经过”表示结合。一旦知道这一切,这些话的内义就变得显而易见了,即:对这个民族来说,从主发出的良善根本没有与人通过圣言,因而通过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所领受的良善结合;相反,它们是分开的;因为他们局限于没有任何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
  牛犊与亚伯兰的约包含类似事物,对此,我们在创世记读到:
  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你为我取一头三岁的母牛犊,一只三岁的母山羊,一只三岁的公绵羊,一只斑鸠和一只雏鸽。亚伯兰就把这些都取来,每样从中间劈成两半,一半对着另一半摆列,只有鸟没有劈开。鸷鸟下来,落在这些尸体上,亚伯兰就把它们赶走了。日落的时候,亚伯兰沉睡了。看哪,有可怕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在那日,耶和华与亚伯兰立约。(创世 记15:9-12, 18)
  “有可怕的大黑暗落在亚伯兰身上”表示犹太民族的状态,因为就教会从圣言所拥有的真理和良善而言,他们处在最大的黑暗之中。他们之所以处于这种黑暗,是因为他们局限于没有任何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结果他们的敬拜是偶像崇拜。事实上,凡局限于没有任何内在事物的外外在事物的人,其敬拜都是偶像崇拜,因为当他进行敬拜时,他的心和灵魂不在天堂,而是在世界;他敬拜圣言的神圣事物不是出于存在于他里面的任何天堂之爱,只出于一种世俗之爱。该民族的这种状态就是先知以“他们劈成两半并从中间经过的牛犊之约”所描述的。
  

属天的奥秘 #3869

3869.“就说,耶

3869.“就说,耶和华因为听见”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圣规(providence),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信的意愿,在内层意义上表示顺从,在外在意义上表示听见,在此表示唯独从主所接受的意愿中的信。这从“听见”的含义清楚可知。至于“听见”表示听的意思,这没必要解释;但“听见”在内层意义上表示顺从,在内在意义上表示意愿中的信,这一点从下文所提到的许多圣言经文,以及与视觉相比时听觉的性质明显看出来。“看见”在内层意义上表示理解,在内在意义上表示认知中的信(参看3863节);它具有这些含义的原因在于,事物的本质能被人的内视看到,并由此被一种信所理解,尽管这信是仅存在于理解中的那种。然而,当所听到的话渗透内层时,它们也被转化为类似看见的某种事物,因为那时,所听到的从内层被看到。因此,“听见”也由“看见”来表示;也就是说,所表示的是属认知的事物,以及属信的事物。但听见同时会说服人相信事物的确如此,因为它不仅影响人心智的认知部分,还影响其意愿部分,从而抵达更深层。也就是说,它抵达意愿,使那人意愿他所看到的。这就是为何“听见”表示对一件事的理解,同时表示顺从;并且为何在属灵意义上表示意愿中的信。
正是由于这二者(即顺从和意愿中的信)如此潜在于“听见”中,故这些属性在日常用语中也由“聆听”、“倾听”、“注意听”来表示;因为“听”就是顺从,“听从某人”就是顺从他。因为从内层存在于某种事物里面的这些实体有时就包含在一个人说话时所用的措辞中,因为正是人的灵在思考并理解别人说话时所用那些措辞的含义;他的灵以一种方式与灵人并天使相联,语言表达最初就始于他们。而且,人经验的整个范围是这样:凡通过耳朵和眼睛,或听觉和视觉进入之物,都会进入他的认知,并通过认知进入意愿,从意愿进入行为。信之真理也是如此,它首先变成存在于记忆知识中的信之真理,然后变成存在于意愿中的信之真理,最后变成存在于行为中的信之真理,从而最终变成仁爱。记忆知识或认知中的信由“流便”来表示,这早已说明;意愿中的信由“西缅”来表示;当意愿中的信变成仁爱时,它由“利未”来表示。
“听见”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圣规(providence),这一点从前面关于“看见”的阐述(参看3863节)可以看出来。“看见”在至高意义上表示预见,因为主的预见是自永恒到永恒看见事情就是如此;而主的圣规则是事情应当如此的一种管理,以及人的自由朝着良善的一种折向,只要主预见人会允许自己在自由中被折向它(参看3854节)。
西缅以之为名的“耶和华听见”在内层意义上表示顺从,在内在意义上表示唯独从主所获得的意愿中的信。这一点从许多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下经文,马太福音:
看哪,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马太福音17:5)
“听他”表对祂有信,并遵行祂的诫命,因而拥有意愿中的信。约翰福音: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你们不要把这事看作希奇;因为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祂的声音。(约翰福音5:25, 28)
“听见神儿子的声音”表对主的话拥有信,并意愿它们。凡拥有意愿之信的人都会接受生命,所以经上说“听见的人就要活了”。
又:
从门进去的,才是羊的牧人。看门的就给他开门,羊也听他的声音。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他们来,他们也要听我的声音,并且要合成一群,归一个牧人了。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约翰福音10:2-3, 16, 27)
“听声音”明显表出于意愿之信而顺从。又:
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声音。(约翰福音18:37)
此处的意思也一样。路加福音:
亚伯拉罕对他们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让他们听他们吧。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路加福音16:29, 31)
“听从摩西和先知”表知道包含在圣言中的事,对圣言拥有信,因而也表示意愿这些事。因为有信而不意愿,就是看见而不听从;而有信且意愿,就是既“看见”又“听从”。这就是为何“看见”和“听见”这二者在圣言各处一起被提及,看见表示通过“流便”所描绘的事,听见表示通过“西缅”所描绘的事,因为这二者如兄弟与兄弟那样联结在一起。
“看见”和“听见”一起被提及,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我用比喻对他们说话,是因他们看也看不见,听也听不见,也不明白。在他们身上,正应了以赛亚的预言,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因为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但你们的眼睛是有福的,因为看见了;你们的耳朵也是有福的,因为听见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从前有许多先知和义人巴不得要看你们所看的,却没有看见;要听你们所听的,却没有听见。(马太福音13:13-17;约翰福音12:40;以赛亚书6:9)
马可福音:
耶稣对门徒说,你们为什么因为没有饼就议论呢?你们还不省悟,还不明白吗?你们的心还是愚顽吗?你们有眼睛,看不见吗?有耳朵,听不见吗?(马可福音8:17-18)
路加福音:
神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至于别人,就用比喻,叫他们看也看不见,听也听不明。(路加福音8:10)
以赛亚书:
瞎子的眼必睁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5)
又:
到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晦冥中得以看见。(以赛亚书29:18)
又:
你们这耳聋的,听吧!你们这眼瞎的,看吧!使你们能看见。(以赛亚书42:18)
又: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都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又:
那能看的人,眼不再昏迷;能听的人,耳必得听闻。(以赛亚书32:3)
又:
你眼必看见你的教师,你的耳必听见一句话。(以赛亚书30:20-21)
又:
塞耳不听流血的话,闭眼不看邪恶事的,必居高处。(以赛亚书33:15-16)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住在悖逆的家中,他们有眼睛可以看,却看不见,有耳朵可以听,却听不见。(以西结书12:2)
这些经文都提到“看见”和“听见”这二者,因为一个跟随另一个而来,也就是说,“看见”所表示的认知中的信之后接着就是“听见”所表示的意愿中的信。否则,只提一个就足以了。由此也明显可知为何雅各的一个儿子以“看见”为名,而另一个儿子以“听见”为名。
“看见”表示记忆知识或认知中的信,“听见”表示顺从或意愿中的信。这来源于来世的对应关系和基于这些对应关系的有意义的符号。因为那些拥有认知和由这理解所产生的信之人属于眼部区域,而那些顺从并拥有由这顺从所产生的信之人则属于耳部区域。这一真相将从各章末尾看出来,蒙主的神圣怜悯,那里将描述大人,以及人体内的一切事物与它的对应关系。
因此,就内在意义而言,“眼”表示认知(2701节),“耳”表示顺从。就属灵之义而言,“耳”表示由顺从所产生的信,或意愿中的信。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你未曾听见,未曾知道;从那时起,你的耳朵从来未曾开通。(以赛亚书48:8)
又:
主耶和华唤醒我的耳朵,使我能听,像受教者一样;主耶和华开通我的耳朵,我并没有违背。(以赛亚书50:4-5)
又:
你们要留意听我的话,就能吃那美物,你的灵魂以肥甘为喜乐;你们要侧耳而听,要到我这里来;你们要听,你的灵魂就可以存活。(以赛亚书55:2-3)
耶利米书::
现在我可以向谁说话作见证,使他们听呢?看哪,他们的耳朵未受割礼,不能听见。(耶利米书6:10)
又:
我只吩咐他们这一件说同,你们当听从我的声音,我就作你们的神,你们也作我的子民;他们却不听从,不侧耳而听。(耶利米书7:23-24, 26)
又:
妇女们哪,你们当听耶和华的话;你们的耳领受祂口中的话。(耶利米书9:20)
又:
你们却不倾耳而听,你们总是不听从我。(耶利米书35:15)
以西结书:
人子啊,我对你所说的一切话,要心里领会,耳中听闻。(以西结书3:10)
又:
我必以热情攻击你,他们必以忿怒办你;他们必割去你的鼻子和耳朵。(以西结书23:25)
“割去鼻子和耳朵”表示除去对真理和良善的觉知,以及对信的顺从。撒迦利亚书:
他们却不肯听从,扭转顽固的肩头,使耳朵发沉而不听;他们心如铁石,不听律法。(撒迦利亚书7:11-12)
阿摩司书:
耶和华如此说,牧人怎样从狮子口中抢回两条腿或耳朵的一小片,住撒玛利亚的以色列人躺卧在床角上,或绣毯的边上,他们得救也不过如此。(阿摩司书3:12)
“抢回两条腿”表抢救良善的意愿,“耳朵的一小片”表抢救真理的意愿。“耳朵的一小片”具有这种含义,如前所述,这一点唯独从来世的对应关系和基于这些对应关系的有意义的符号可以看出来。圣言的内在意义,以及以色列和犹太教会中的宗教仪式就与它们一致。这解释了为何当亚伦和他儿子因特殊职能而成圣时,摩西被吩咐在其它事物当中,取点公绵羊的血,抹在亚伦和他儿子的耳尖上,又抹在他们右手的大拇指和右脚的大脚趾上(出埃及记29:20)。这种仪式就代表由信所膏的意愿,他作为祭司也要被领进这信的意愿中。谁都能意识到,这种仪式是神圣的,因为是耶和华吩咐摩西执行这项仪式,因此,将血抹在耳尖上是神圣的。但至于所表示的是哪种具体的神圣事物,这只能通过圣言中事物的内在意义得知。此处的内在意义是,用于意愿的信之神圣必须得以保存。
“耳”表示顺从,在内在意义上表示由这种顺从所产生的信。这一点从对不愿意自由出去的奴隶所举行的仪式看得更明显。关于他们,我们在摩西五经中读到:
倘或奴仆不愿意自由出去,他的主人就要带他到神那里,又要带他到门前,靠近门框,用锥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远服事主人。(出埃及记21:6;申命记15:17)
“靠近门框,用锥子穿他的耳朵”表永远服事或顺从。就属灵之义而言,它表示不愿意去理解真理,只愿意顺从它。相对于对真理的理解,这不是自由。
由于“耳”在内在意义上表示对信的顺从,“听”表示顺从,故明显可知主多次所说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马太福音13:9, 43; 马可福音4:9, 23; 7:16;路加福音8:8;14:35;启示录2:7, 11, 29; 3:13, 22)
就至高意义而言,“听”表示圣规,“看”表示预见。这一点从“眼”和“耳”论及耶和华或主的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但以理书:
我的神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我们的荒凉。(但以理书9:18)
诗篇:
神啊,求你向我侧耳,听我的言语!(诗篇17:6)
又:
求你侧耳听我,拯救我!(诗篇71:2)
又:
凭你的信实侧耳听我的恳求,凭你的公义回答我。(诗篇143:1)
耶利米哀歌:
耶和华啊,你曾听见我的声音;你不要掩耳不听我的哀祷、我的呼求。(耶利米哀歌3:55-56)
诗篇:
耶和华啊,我在急难的日子,不要向我掩面;求你向我侧耳;我呼求的日子,求你快快回答我。(诗篇102:1-2)
众所周知,耶和华像人那样有耳和眼,而是具有“耳”和“眼”所表示的论及神性的某种属性,即无限的意愿和无限的认知。无限的意愿就是圣规,无限的认知就是预见;这些就是当“耳”和“眼”被归于耶和华时,它们在至高意义上所表示的。综上所述,明显可知,西缅以之为名的“耶和华听见”在每层意义上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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