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10335.“我,看哪,我委派但支派中亚希撒抹的儿子亚何利亚伯与他同工”表那些处于信之良善和真理的人,教会将在他们当中建立。这从“亚何利亚伯”的代表清楚可知,“亚何利亚伯”是指那些处于信之良善和真理的人。这些人之所以由亚何利亚伯来代表,是因为他属但支派,而该支派表示那些处于信之良善和真理的人(参看3923, 6396节)。这两个人,即犹大支派的比撒列和但支派亚何利亚伯,之所以被选中来执行这项将要代表神性属天和属灵事物的工作,是因为比撒列表示所有处于爱之良善的人,亚何利亚伯表示所有处于信之良善和真理的人。因此,比撒列表示那些在天堂和教会的至内在部分的人,而亚何利亚伯表示那些在天堂和教会的末后和最低部分的人。当按名提到那些至内在的人和那些末后和最低的人时,要理解为在整个天堂和整个教会里面的所有人。关于这个问题,可参看前文(10329节);当提到“首先的和末后的”时,要理解为所有事物(10044节)。
此外,犹大支派也的确是众支派中为首先的,但支派则是它们当中为末后的。犹大支派的确是众支派中为首先的,这一事实从父亲以色列对犹大子孙的祝福明显看出来,可参看创世记49章,在那里,长子流便、西缅、利未受到诅咒,犹大却受到祝福(关于流便,可参看49:3,4;关于西缅,参看49:5-7;关于犹大,参看49:8-12)。但是众支派中为末后的(参看1710, 3929, 6396节)。此外,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住在至内层天堂,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信之真理之人则住在最低层或最外层天堂。
之所以说“处于源于良善的信之真理”,是因为信之真理若非源于良善,就不是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信之真理;事实上,真理是从良善生出的。因此,除非良善住在真理里面,否则真理里面就没有灵魂,从而没有生命。住在天堂最低层的,是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信之真理之人,而不是那些处于没有良善的信之真理之人;后者不在天堂居住。由于信之真理如同仆人那样服事爱之良善,正如末后之物服事首先之物,故经上论到亚何利亚伯说,耶和华委派他与比撒列同工,也就是作他的助手;论到比撒列,经上说耶和华以神的灵充满了他,使他有智慧,有聪明,有知识,能作各样的工作(31:3)。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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