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1043.“云”表示与属天人相比,属灵人所住的昏暗之光。这从刚才关于“弓”的阐述清楚可知,因为弓或这弓的颜色只出现在云中。如前所述,太阳的光线透过云的昏暗发光,正是这种昏暗本身被转换为不同颜色;因此,所产生的实际颜色取决于光线的明亮所触及的昏暗的性质。属灵人也是同样的道理。对他来说,在此被称为“云”的昏暗是虚假,与其理解力的自我是一样的。当来自主的纯真、仁爱和怜悯被注入其理解力的自我时,这云就不再看似虚假,而是看似真理的表象和来自主的真理。因此就有了彩弓的形像。这种属灵的转换无法形容,除非人能通过颜色及其起源来理解它,否则,我不知道如何以一种可理解的方式来解释。
对重生之人来说,这“云”的性质可从他重生之前的状态清楚看出来。人通过他以之为信之真理的东西而重生。人人都认为他自己的信条是真理,并在此基础上获得一种良心。因此,一旦他获得良心,那么违背他作为信之真理而牢记的东西行事,对他来说就是违背良心行事。这适用于每个重生之人。因为许多人通过所接受的信条被主重生;并且一旦重生,他们就不再接受任何直接的启示,只接受那些通过圣言和圣言的讲道被植入的东西。但由于他们接受仁爱,所以主通过仁爱作用于他们的云。那时,光便从云中发出,如当太阳穿透云层时,会使云层更加明亮,并且变得五颜六色。这个过程还制造了云中之弓的形像。所以云层越薄,也就是说,构成它的混合在一起的信之真理越多,这弓就越美丽;而云层越厚,也就是说,构成它的混合在一起的信之真理越少,这弓就越不美丽。纯真会给它的美丽增色不少,可以说给颜色带来一种鲜活生动的明亮。
当人局限于圣言的字义时,真理的一切表象就是笼罩他的“云”,因为圣言是照着表象说的。然而,只要他简单地相信圣言,并拥有仁爱,哪怕他停留在表象中,这云相对来说也是薄的。对教会之内的人来说,主正是在这云里面形成良心。此外,对真理的一切无知也是云;当人不知道信之真理是什么,一般来说,不知道圣言是什么,尤其没有听说过主时,他就在这云中。对教会之外的人来说,主在这云中形成良心,因为他的无知本身可能拥有纯真,因而拥有仁爱在里面。一切虚假也是云;不过,这些云是黑暗,要么存在于那些拥有虚假良心(参看1033节)的人身上,要么存在于那些没有良心的人身上。这些通常是各种类型的云。至于云的数量,人身上的云如此之多、如此之厚,以至于他若知道它们,必惊讶于来自主的光线竟能穿透它们,并且任何人都能重生。自以为有少量云的人,有时会有大量的云;而自以为有大量云的人,却有少量的云。
这类云与属灵人同在,但在属天人身上没有那么多,因为属天人拥有植入其意愿部分的对主之爱,因而不像属灵人那样从主获得良心,而是获得对良善的感知,并由此获得对真理的感知。当人的意愿部分能接受属天火焰的光线时,他的理解力部分就会被它点亮,他出于爱知道并感知系信之真理的一切。这时,他的意愿部分就像一个小太阳,光线由此传到他的理解力部分。这就是上古教会成员的性质。但当人的意愿部分完全败坏,如地狱一般,一个新意愿,也就是良心因此在他的理解力部分形成(如古教会成员,以及属灵教会的每个重生之人的情形)时,他的云层就是厚的,因为他没有能力感知何为良善和真理,必须通过学习才能获得这种知识。与此同时,虚假,也就是云的昏暗或模糊,不断从他的黑色意愿部分,也就是从地狱经由它流入。因此,属灵人的理解力部分永远无法像属天人的那样被光照。这就是为何“云”在此表示与属天人相比,属灵人所住的昏暗之光。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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