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10577.“我要恩待谁,就恩待谁;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表神性真理和良善将被揭示给那些乐于接受的人。这从“恩待”和“怜悯”的含义清楚可知:“恩待”是指赋予属灵真理和良善,在此是指揭示它,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教会、敬拜和圣言的内在和外在;“怜悯”是指赋予属天的真理和良善,在此是指揭示它。之所以表示在那些乐于接受的人当中,是因为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内在事物只揭示那些乐于接受的人。
“恩待”之所以表示赋予属灵的真理和良善,“怜悯”表示赋予属天的真理和良善,是因为“恩典”论及信,“怜悯”论及爱;信之良善是属灵良善,爱之良善是属天良善。至于何为属灵良善,何为属天良善,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可参看9277节提到的地方。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的人谈论恩典,而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谈论怜悯(598, 981, 5929节)。如果恩典和怜悯之间没有这种区别,经上就不会说“恩待”和“怜悯”。由于同样的原因,耶和华被称为“恩典和怜悯”(出埃及记34:6; 约珥书2:13; 诗篇103:8; 145:8)。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然等候,要施恩典给你们;必然自尊为高,好怜悯你们。(以赛亚书30:18)
由于属教会的一切事物都与两样事物有关,即爱和信,又由于怜悯属于爱,恩典以及真理属于信,故在圣言中,当向主祈求时,经上说“怜悯”和“恩典”,当描述主时,经上说“怜悯”和“真理”,如下列经文。诗篇:
你的怜悯常在我眼前,我也按你的真理而行。(诗篇26:3)
又:
耶和华啊,你的怜悯在于诸天;你的真理直达穹苍。(诗篇36:5)
又:
神从天上必差遣祂的怜悯和真理。你的怜悯伟大,高及诸天;你的真理达到穹苍。(诗篇57:3, 10)
又:
怜悯和真理彼此相遇;公义和平安彼此亲吻。(诗篇85:10)
又:
我要歌唱耶和华的怜悯直到永远!我要用口将你的真理传与代代!因我曾说,你的怜悯必建立到永远,你必使你的真理坚立在天上。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怜悯和真理必立在你面前。(诗篇89:1-2, 14)
在这些经文中,“怜悯”表示爱;“真理”表示信。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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