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10584.“然后我要将我的手掌收回,你就得见我的背,却不得见我的面”表他们将看见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外在事物,却看不见内在事物。这从“耶和华的背”和“耶和华的面”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的背”是指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外在事物,如下文所述;“耶和华的面”是指这些的内在事物,如前所述(10578节)。因此,“得见耶和华的背,却不得见祂的面”表示看见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外在事物,却看不见内在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就是这样,如今仍是这样,这一事实在本章和前一章的所有内容中得到证明。
“耶和华的背”之所以表示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外在事物,是因为“面或脸”表示内在事物(参看10578节)。那些相信并崇敬圣言,然而仅止于外在之物,也就是字义的人可以说“得见耶和华的背,却不得见祂的面”。他们没有像那些被光照,并为自己从圣言获利教义,凭此教义能看到它的真正含义,从而看到它的内义之人那样更深入地研究它。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被光照的人从圣言所取的教义必须作为一盏灯来服务于理解(参看9382, 9409, 9410, 9424, 9430, 10105, 10324, 10400, 10431节);圣言的内义提供这些教义(9430节)。由此可见“得见耶和华的背,却不得见祂的面”表示什么。
但那些不信圣言的人甚至连耶和华的背都看不见;相反,他们背离耶和华,只看见自己和世界。他们就是那些背向圣殿、崇拜太阳的人,论到他们,以西结说:
我被领进耶和华房屋的院子,看哪,有二十五个人,背向耶和华的殿,面向东方;这些人向升起的太阳下拜。(以西结书8:16)
“太阳和它的升起”是指世界的太阳和它在那里的升起,这太阳表示自我之爱,这爱与对主之爱完全相反。这就是为何在天使的思维观念中,世界的太阳呈现为在背后处于完全黑暗之中的某种事物;而主,也就是天堂的太阳,则在脸前(7078节)。论到这些人,经上说,他们“背向殿”,在耶利米书中还说他们“退后”:
你弃绝了耶和华,转身退后。(耶利米书15:6)
别处:
他们竟随从自己顽梗的恶心,退后不向前。(耶利米书7:24)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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