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10642.“所以你要推倒他们的祭坛”表必须弃绝包含在这种宗教和源于它的敬拜里面的邪恶。这从“祭坛”和“推倒”的含义清楚可知:“祭坛”是主和源于良善的对祂的敬拜的主要代表(参看921, 2777, 2811, 4541, 8935, 8940, 9388, 9389, 9714, 9964, 10242, 10245节),故在反面意义上是偶像崇拜,因而源于邪恶的敬拜的代表,如下文所述;“推倒”是指弃绝。因为论到祭坛,就说它们要被推倒;但论到这些民族的祭坛所表示的包含在敬拜中的邪恶,就是它们要被弃绝。
本节提到了“祭坛”、“柱子”和“小树林”,它们一般表示与偶像崇拜有关的一切事物;“祭物”表示源于邪恶的敬拜;“柱子”表示源于邪恶之虚假的敬拜;“小树林”表示伴随它们的宗教教义。这些东西之所以要根除,是因为这些代表物不是用来敬拜主的,而是用来敬拜诸神的,如巴力和其他许多人,他们原是普普通通的人。这种敬拜是属魔鬼和地狱的,事实上,拜人而不是拜神自己,也就是主,是属魔鬼的;因为一个人会与他所拜的那个人相联结。
此处的情形是这样:如果拜一个人为神,那么来自地狱的灵人就与他联结。这是因为信和爱创造一种联结;也就是说,对真理的信和对良善的爱将一个人与主相联结;但对虚假的信和对邪恶的爱则将一个人与地狱相联结。因为每个人都有来自地狱的灵人和来自天堂的天使与他同在;没有他们的同在,此人就无法存活。如果一个人敬拜某个曾在世为人的人,那么与此人同在的地狱灵人就会以为他们就是那受到敬拜的人;因为地狱里的每个人都想要成为神,这些灵人会将这种敬拜传到他们所属的地狱社群。因此,这些人在何等程度上受到敬拜,来自天堂的天使就远离到何等程度。结果,这个人就被吸引到地狱的欲望中,直到最后,就他里面的一切生命而言,他变得像那些灵人,死后也就成为他们当中的一员。而另一方面,当一个人敬拜主,也就是天地之神时,与此人同在的天堂天使不会把这种敬拜归给自己,因为他们将一切信之真理和一切爱之良善都归给主,丝毫不归给自己。结果,通往主自己的道路通过他们被打开,然后主以信和爱将他们与自己相联结。由此可见敬拜主自己何等重要,祂拥有天上地上一切的权柄,正如祂自己在马太福音(28:18)中所宣称的。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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