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1077.必须简要说明,在此被称为“含”和“迦南”的人,也就是那些将信与仁分离,并因此使敬拜只专注于外在事物的人不可能知道良心是什么、源于何处。良心是通过信之真理形成的,因为人所听到、承认并相信的东西构成他里面的良心。之后,违背这些东西行事对他来说就是违背良心行事,谁都能清楚看出这一点。这就是为何人永远不可能获得真正的良心,除非他听到、承认并相信的东西是信之真理。因为人通过信之真理(当主在仁爱中作工时)重生,因而通过信之真理获得良心,良心就是新人自己。由此明显可知,信之真理是实现这一切所凭借的手段,也就是说,人可以藉着它们照信的教导去生活;而信的基本教导是爱主高于一切,并爱邻如己。如果他不照着这些真理生活,那么信岂不成了空洞的东西,仅仅是一个冠冕堂皇的词语,或脱离天堂生活的东西?凡脱离天堂生活的东西都无法提供救恩。
认为无论一个人如何生活,只要有信,他都能得救,就是说即便没有仁爱、良心,他也能得救。这等于说,只要他有信,即使他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才获得信,尽管他一生都在仇恨、报复、抢劫、通奸中度过,总之,就是做一切违背仁爱和良心的事,他仍能得救。让这种人认真思考一下,当他们处于这种错误假设时,是什么样的信之真理形成他们的良心?它岂不是虚假?如果他们以为自己有点良心,这良心也仅仅是外在约束,如对法律的惧怕,对丧失地位、金钱,以及这些东西所带来的威望的惧怕。这些惧怕构成他们所谓的良心,这种良心会促使他们不去伤害邻舍,而是善待他。然而,由于这不是良心,因为它不是仁爱,所以一旦这些约束放松或解除,这种人就会冲进最邪恶、最淫秽的行为。而那些虽声称唯信得救,却仍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则截然不同;因为他们的信有来自主的仁在里面。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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