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1589.“也像你到琐珥时的埃及地”表示从对良善的情感中获得的记忆知识或事实。这从“埃及”和“琐珥”的含义清楚可知:“埃及”(参看1164,1165节;1462节用于正面意义)是指记忆知识(1462节);“琐珥”是指对良善的情感。琐珥是距离所多玛不远的一座城市,当天使把罗得从所多玛的大火中救出来时,罗得也逃到这城(如创世记19:20, 22, 30所描述的)。此外,其它地方也提到过琐珥(创世记 14:2, 8; 申命记34:3; 以赛亚书15:5; 耶利米书48:34),在所有这些地方,它都表示一种情感。它因表示对良善的情感,故在反面意义上(反面意义是常见的情形)也表示对邪恶的情感。
外在人有三个组成部分,即:理性部分、记忆知识或事实部分和外在感官或肉体感官部分。理性部分更为内在,记忆知识或事实部分更为外在,外在感官或肉体感官部分是最外在的。内在人正是通过理性部分与外在人结合的;理性部分如何,该结合就如何,或说该结合的性质取决于理性部分的性质。此处的外在感官或肉体感官部分是指视觉和听觉。但理性部分本身毫无价值,除非情感流入其中,将其激活,给它带来生命。由此可知,理性部分的品质反映了情感的品质,或说理性部分从情感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当对良善的情感流入理性心智时,它在理性部分就会转化为对真理的情感。当对邪恶的情感流入时,情况正好相反。由于记忆知识或事实部分受理性部分支配,并为它的功用充当一个工具,所以可推知,情感也流入或作用于记忆知识或事实部分,并以某种秩序排列它。外在人中只有情感拥有生命。其原因在于,对良善的情感从属天层面,也就是从属天之爱降下来;属天层面,也就是属天之爱将生命赋予它所流入的一切,甚至赋予对邪恶的情感,也就是恶欲。
实际上,爱之良善不断从主通过内在人流入外在人;但处于对邪恶的情感,也就是处于恶欲的人败坏这良善;而带给它的生命却仍保留。为理解这一点,可以通过对比看看接受光线的物体。有些物体会以最美丽的方式接受这些光线,并将它们转换为最美丽的色彩,如钻石、红宝石、风信子石、蓝宝石和其它宝石。而其它物体却不以这种方式接受它们,反而将它们转换为最丑陋的颜色。这一点也可从人们的不同秉性看出来;有些人张开双臂,用尽一切情感从别人那里接受良善,而有些人却将它们转变为邪恶。这一切表明,当理性心智“如同耶和华的园子”时,从对良善的情感所获得的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这知识由“到琐珥时的埃及地”来表示),是什么样。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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