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1712.“他就趁夜分队,攻击敌人”表示表面的良善和真理所处的阴影。这从“夜”的含义清楚可知,“夜”是指一种阴影状态。当一个人不知道良善和真理是表面的还是纯正的时,这种情况就被称为一种阴影状态。当一个人局限于表面的良善和真理时,他就会以为它们是纯正的良善和真理。正是存在于表面良善和真理中的邪恶和虚假产生阴影,并使它们看似纯正。那些处于无知的人只知道他们所行的良善是他们自己的,所思的真理也是他们自己的;这同样适用于那些将他们所行的良善归于自己,并将功德置于其中的人;殊不知,在这种情况下,这些行为并不是良善,只是看似良善;他们置于其中的自我和自我功德就是造成模糊和黑暗的邪恶和虚假。其它许多例子也是如此。
隐藏在这些行为里面的邪恶和虚假的种类和数量在肉身生活期间不像在来世那样显而易见;在来世,它们完全就像在大白天那样清晰可见。不过,如果一个人出于未确认的无知行事,情况就不同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那些邪恶和虚假很容易被驱散。但如果人们确认这种观点,即:他们能凭自己的能力行良善并抵制邪恶,因而配得救赎,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这种观点就会继续粘附,并使良善变成邪恶,使真理变成虚假。尽管如此,按照秩序,人应该貌似凭自己行善,因而不应该举手思想:“我若不能凭自己行任何良善,就必须等待直接流注”,从而保持一种被动状态,因为这也违反秩序。人必须貌似凭自己行善;然而,当他反思自己所行或曾行过的善事时,要让他思考、承认并相信,实际行善事的,是在他里面作工的主。
如果他因刚才提到的那种想法而放弃一切努力,主就不能在他里面作工。凡丧失这种能力能被注入的一切事物的人。这就像有人若不通过给他的启示,就不愿学习任何东西;或若不将话语放进他嘴里,就不愿教导任何东西;或若不像一个没有意愿的机器人那样被驱动,就不肯尝试任何东西。但如果这些情况真的发生了,他就会为自己就像一个无生命物体而更加愤怒。而事实上,主在一个人里面所激活的,是那看似来自他自己的东西。人不是靠自己存活的,这是一个永恒真理;然而,他若不看似靠自己存活,就根本无法存活。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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