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1865.“说,我要把这地赐给你的种”表示这些试探和恐惧之后的安慰,大意是:那些拥有仁和对主之信的人将成为祂的继承人,这从“种”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亚伯兰的种”表示爱和源于爱的信,如前所示(255, 256, 1025节),因而表示所有拥有仁和对主之信的人。但“迦南地”表示主的国度;因此,“要把这地赐给你的种”表示天国将作为产业被赐给那些从仁而拥有对主之信的人。
这些事就是主经历试探和恐惧之后得到的安慰,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事实上,在主所看见的严峻和可怕的不利事件之后,也就是说,在祂赶跑了邪恶和虚假(这由15:11所描述的“鸷鸟下来落在这些尸体上,亚伯兰就把它们赶走了”来表示)之后,一切浓密的虚假仍进入祂,这令祂感到恐惧(这由15:12所描述的“可怕的大黑暗”落在沉睡的亚伯兰身上来表示)。这一切连同以下事实,即:最终,纯粹的邪恶和虚假占据人类(这由15:17所说的从那些肉块间经过的“冒烟的火炉”和“烧着的火把”来表示),不可避免地令祂感到极其痛苦和悲伤。所以现在安慰紧随其后到来,就是15:4-5中所给予的那种安慰,即:祂的种必继承这地,也就是说,那些拥有仁和对主之信的人必成为祂国度的继承人。对主来说,人类的拯救是唯一的安慰,因为祂拥有神性和属天之爱,甚至在其人身或人性本质方面也成为神性和属天之爱本身。唯独这爱旨在爱所有人并在如此行中获得由衷的满足。
神性之爱就具有这种性质,这一点从父母对子女的爱可以看出来;这爱会随着每一代或每次下降的亲密度而增长;也就是说,这爱对更远的后代比对直系后代更大,或说父母对他们更远后代的爱超过对自己直系后代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源头,任何事物都不会存在;因此,没有它们,存在于人类里面并随着一代接一代而增长的这种对后代的爱也不可能存在。这爱的原因和源头只属于主,一切婚姻之爱和父母对子女的爱都从祂流入。这爱的源头就是祂的爱,而祂的爱具有这种性质:祂像父亲爱自己的孩子那样爱我们所有人,渴望让所有人都成为祂的继承人,并为那些将要出生的人提供一份产业,就像祂为那些已经出生的人所做的一样。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