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2520.“他说,主啊,连公义的民族你也要杀害吗”表示教义的良善和真理会被除灭吗?这从“民族”的含义清楚可知,“民族”是指良善(参看1259, 1260, 1416节)。由于“公义的民族”论及亚比米勒的民族,而“亚比米勒”表示信之教义,所以“公义的民族”在此表示良善和真理,因为教义教导这两者。
显而易见,这些话是出于对全人类的情感或爱的热情来说的,或说这些话反映了对全人类的情感或爱的热情。甚至当主还没有脱去从母亲那里遗传来的人性时,这爱就指导祂的思维。尽管主从神性感知到,信之教义只来自一个属天源头,但祂仍想满足人类的需求。由于人类不接受任何东西,除非能在自己的理性心智或理性思维中对这种东西形成某种观念,所以经上说“连公义的民族你也要杀害吗”,意思是,教义的良善和真理会被除灭吗?人不接受任何东西,除非他能在他的理性心智或理性思维中对它形成某种观念,这一点从人对神性奥秘所怀有的想法明显看出来。源于世俗事物或类似世俗事物的东西的一些观念总是粘附在这些想法上;它们通过这些观念被保留在记忆中,并在思考的时候重现。因为没有源于世俗事物的某种观念,人就不能进行思考。因此,来自一个神性源头的真理若赤裸裸地呈现出来,就永远不会被接受,因为它们完全超出人的理解范畴,因此完全超出他的信仰;对那些处于外在敬拜的人来说,尤其如此。
以下面的例子来说明这一点:神性本身只能住在神性中,因而只能住在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中,并通过祂的人身或人性而与人同在。如果请教理性,理性会说,神性本身能住在任何人的人性中。再说,任何事物若不来自主,因而来自那为一的神性,都不神圣。如果请教理性,理性会说,神圣之物也可以来自其它源头。
又:人不从自己活着、行善、相信真理,甚至不从自己思考。相反,良善和真理来自主,而邪恶和虚假来自地狱。此外,就连地狱,确切地说,那些在地狱里的人也不从自己思考,而是和世人一样接受主的良善和真理。如果请教理性,理性会拒绝这一切观念,因为它不明白。它同样会拒绝以下观念:没有人会因他所行的良善和所教导的真理而得赏赐或回报;外在之物无关紧要,只有内在之物是重要的,或说外在之物毫无贡献,只有内在之物才能成就事情;重要的是,行善时有多少对良善的情感,教导真理时有多少来自良善的对真理的情感,做这些事有多少是为了自己。这样的例子我还能举出上千个。
正因人类理性具有这种性质,所以圣言照着人的理解能力,以及他固有的性情来说话。这解释了为何圣言的内义不同于它的字义。这一点从旧约圣言很清楚地看出来,旧约中的绝大多数事物是照着生活在那些时代的人的理解能力和固有的性情来写的。这解释了为何关于死后生活,永恒救赎和内在人,经上说得如此之少,几乎什么也没说。因为那时,有教会存在于其中的犹太和以色列人具有这种性质:如果这些事向他们披露了,他们不仅不明白,还会加以嘲笑。如果向他们披露,弥赛亚或基督要来永远拯救他们的灵魂,情况也一样:他们也会把它当作无关紧要的事而加以弃绝,这也可从现在这个民族明显看出来。即便是现在,如果你向他们提内在之物或属灵之物,或告诉他们,弥赛亚不会是世上最大的君王,他们也会嘲笑。
这就是为何主有时像先知那样说话,其余的话则用比喻来说,如祂自己在马太福音所说的:
耶稣说,我用比喻对他们讲话,是因为看见的人看不见,听见的人听不见,他们也不明白。(马太福音13:13)
“看见的人”和“听见的人”是指教会中那些虽看见、听见,却仍不明白的人。约翰福音:
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 我就医治他们。(约翰福音12:40)
他们“回转过来”并得“医治”暗示,他们后来仍会弃绝祂的话,从而亵渎它们,而亵渎必带来永恒的诅咒(参看301-303, 582, 1008, 1010, 1059, 1327, 1328, 2051, 2426节)。然而,主在许多地方披露了圣言的内层事物,但仅为智者披露。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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