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31.“大光”表示爱和信,也被称为日月星辰,这一点从先知书明显看出来,如以西结书:
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天遮蔽,使众星昏暗;以密云遮住太阳,月亮也不放光。我必使天上的发光体都在你以上变为昏暗,使你的地上黑暗。(以西结书32:7-8)
这段经文论述的是法老和埃及人;在圣言中,他们表示纯粹的感官和纯粹的知识;这里的意思是,他们利用感官事物和纯粹的知识扑灭爱和信。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日子临到,使这地荒凉,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以赛亚书13:9-10)
约珥书:
耶和华的日子来到,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地在祂面前颤抖,诸天摇撼,日月昏暗,星辰收回其光辉。(约珥书2:1-2, 10)
下面以赛亚书中的经文论述了主的降临,以及带给外邦人的光明,也就是说,论述了一个新教会,尤其论述了所有处于黑暗,但接受光明,正在重生的人:
兴起,发光,因为你的光已经来到!看哪,黑暗遮盖大地,幽暗遮盖万民,耶和华却要升现照耀你!列族要来就你的光,列王要来就你升现的光辉。耶和华却要作你永远的光。你的日头不再下落,你的月亮也不退缩,因为耶和华必作你永远的光。(以赛亚书60:1-2, 3, 19-20)
诗篇:
耶和华用智慧造天;祂铺地在水以上,祂造大光,造日头管白昼,造月亮星宿管黑夜。(诗篇136:5-6, 7, 8, 9)
又:
日头、月亮,你们将荣耀归于耶和华!发光的众星,你们都要将荣耀归于祂!天上的天,和天上的水,你们都要将荣耀归于祂。(诗篇148:3-4)
在所有这些经文中,“光”都表示爱和信。
正因“光”代表并表示对主的爱和信,所以犹太教会被吩咐使灯常常点着,从晚上直到早晨,因为该教会的每个条例都代表主。关于这灯,经上记着说: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叫他们把为点灯捣成的油拿来,使灯常常点着。在会幕中法版前的帷帐外,亚伦和他的儿子,从晚上到早晨,要在耶和华面前经理这灯。(出埃及记27:20-21)
这些事物表示爱和信,主在内在人中,并通过内在人而在外在人中点燃它们,并使它们发光;对此,蒙主的神性怜悯,我将在适当地方(9783节)予以说明。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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