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3813.至于“肉”,就至高意义而言,它表示主的神性人身的自我,也就是神性良善;就代表意义而言,它表示被神性人身的自我,也就是其神性良善复活的人意愿的自我。这个自我被称为天堂的自我,天堂的自我本身唯独是主的,被归给那些处于良善,并因此处于真理的人。天上的天使和那些内层,即灵处于主国度的人就具有这种自我。但在反面意义上,“肉”表示人意愿的自我,人意愿的自我本身无非是恶,因没有被主复活而被称为死人;因此,这个人自己可以说是死的。
“肉”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的自我,因而表示神性良善。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因此,犹太人彼此争论说,这个人怎能把他的肉给我们吃呢?耶稣就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起来。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56, 58)
很明显,此处的“肉”表示主神性人身的自我,因而表示神性良善,祂的肉在圣餐中被称为“圣体”。在圣餐中,“圣体”或“肉”表示神性良善;“血”表示神性真理(参看1798, 2165, 2177, 3464, 3735节)。由于饼与酒的含义,和肉并血的一样,也就是说,“饼”是指主的神性良善,“酒”是指祂的神性真理,故饼与酒被吩咐取代了肉与血。这就是为何主说“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的原因。“吃”表示发生联系,结合并变得人自己的(2187, 2343, 3168, 3513, 3596节)。
这在犹太教会中同样由以下条例来代表,即:亚伦和他儿子,以及那些成圣的人和其他洁净的人要吃祭肉,这肉是神圣的(出埃及记12:7-9; 29:30-34;利未记7:15-21; 8:31; 申命记12:27; 16:4)。因此,若不洁净的人吃了那肉,他必从民中被剪除(利未记7:21)。这些祭物被称为“饼”(2165节);祭肉被称为“圣肉”(耶利米书11:15; 哈该书2:12),和主国度中“桌子上牺牲的肉”(以西结书40:43,那里描述了新圣殿),以此明显表示在主国度中对主的敬拜。
就代表意义而言,“肉”表示被主的神性良善复活的人意愿的自我。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我要使他们有合一的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他们当中,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以西结书11:19;36:26)
“他们肉体中的石心”表示尚未复活的意愿和自我;“肉心”表复活后的意愿和自我。“心”是意愿之良善的代表(参看2930, 3313, 3635节)。诗篇:
神啊,你是我的神!我要在早晨寻求你。我的灵魂渴慕你,我的肉体在干旱之地渴想你;我因无水而疲乏。(诗篇63:1)
又:
我的灵魂渴想耶和华的院宇,我的心、我的肉体向生命之神欢呼。(诗篇84:2)
约伯记:
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末后祂必站在尘土上;我这些用皮包裹之物灭绝之后,我必在肉体之外得见神;我自己要见祂,亲眼观看,并不像外人。(约伯记19:25-27)
“用皮包裹”表用属世层,诸如死后人所拥有的那种(3539节)。“在肉体之外得见神”表复活后的自我,因此约伯说“我自己要见祂,亲眼观看,并不像外人”。众所周知,在古教会,“肉”表示自我,并且约伯记是古教会的一本书(参看3540节),相应地,他照着那个时代的习俗通过有意义的符号论及这些事,和论及许多其它事一样。因此,那些根据这段经文推断死尸本身会从四风被收聚,并再次复活的人,根本就不懂圣言的内义。那些通晓内义的人知道自己会带着一具身体进入来世,只是这具身体更加纯净。在来世,人们拥有更纯净的身体,因为他们能看到彼此,互相交谈,享有一切感觉,这些感觉就像肉体的,不过更加敏锐。人在世上所携带的身体是为世上的活动而设计的,因而由肉和骨构成;而灵人在来世所携带的身体是为来世的活动设计的,不是由肉和骨构成,而是由诸如与它们相对应的那类事物构成(3726节)。
“肉”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人之意愿的自我,这自我本身无非是恶。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以赛亚书9:20)
又: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他们必喝自己的血醉倒,好像喝新酒一样。(以赛亚书49:26)
耶利米书:
我必使他们吃自己儿子的肉,女儿的肉,各人吃同伴的肉。(耶利米书19:9)
撒迦利亚书:
余剩的,由他们吃彼此的肉吧。(撒迦利亚书11:9)
摩西五经:
我因你们的罪惩罚你们七次;并且你们要吃儿子的肉,也要吃女儿的肉。(利未记26:28-29)
人意愿的自我,也就是人自己的属世倾向以这种方式来描述,是因为这自我无非是邪恶和由此衍生的虚假,因而是反对真理和良善的仇恨,由“吃自己膀臂上的肉,吃儿子的肉,也要吃女儿的肉和同伴的肉”来表示。
启示录:
我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空中所飞的鸟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 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将军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由的、为奴的以及大的、小的,所有人的肉。(启示录19:17-18;以西结书39:17-20)
谁都能看出,“君王的肉、将军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由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不是指诸如此类的事物。因此,“肉”具有另外的含义,只是这种含义迄今不人为知。所指的是由虚假产生的邪恶和产生虚假的邪恶,这些邪恶皆源于人意愿的自我。这一点从此处所用的每个词明显看出来。
由于就内义而言,由人认知的自我所产生的虚假由“血”来表示,源于人意愿的自我的邪恶由“肉”来表示,故主论到要重生的人时这样说: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
由于这个原因,“肉”一般表示全人类(参看574, 1050节)。无论你说人也好,还是说人的自我也好,都是一回事。
就至高意义而言,“肉”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从上述经文,以及下面的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翰福音1:14)
凡有血气的,都凭这肉身,即凭主的神性人身而复活;也就是说,每个人都通过将祂的爱归为己有而复活,这种归为己有由“吃人子的肉” (约翰福音6:51-58)和圣餐中的“吃饼”来表示,因为饼是祂的圣体或肉(马太福音26:26, 27)。
3138.这三节经文论述了对属世人的预备和光照,以便要与理性中的良善结合的真理可以从属世人中被召唤出来。至于这预备和光照,情况是这样:有两种光形成人的聪明才智,即:天堂之光和世界之光。天堂之光来自主;在来世,主就是众天使的太阳和月亮(参看1053, 1521, 1529, 1530节)。世界之光来自人用肉眼所看到的太阳和月亮。内在人从天堂之光中获得自己的视觉和理解力,或说凭天堂之光看见并理解事物;而外在人从世界之光中获得自己的视觉和理解力,或说凭世界之光看见并理解事物。天堂之光进入我们凭世界之光所看见的事物的流注产生光照,同时产生认识或感知:若存在对应,就是对真理的认识或感知;若不存在对应,就是对虚假而非真理的认识或感知。但光照和认识或感知是不可能的,除非情感或爱存在;情感或爱是属灵之热,并将生命赋予被光光照的事物。这好比阳光;赋予植物生命的,不是阳光,而是这光里面的热,这从一年四季明显看出来。
接下来的几节经文则进一步描述了预备,即:天堂之光,也就是主的神性之光,流入主的属世人中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以便祂可以将要与理性中的良善结合的真理从那里带出来。因此,这真理要以通常的方式被带出来。所以主以通常的方式降世,好使祂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也就是说,祂愿意像其他任何人那样出生,像其他任何人那样接受教导,像其他任何人那样重生;不同之处在于:人是从主重生的,而主不仅从祂自己重生祂自己,还荣耀祂自己,也就是使祂自己变成神性;另一个不同之处在于:人通过仁与信的流注被新造,而主通过在祂里面并属于祂自己的神性之爱的流注被新造。由此可见,人的重生就是主荣耀的一个形像;或也可说,在人重生的过程中,如同在一个形像中那样可以看见(尽管是远远地看见)主荣耀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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