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4067.“看哪,向他不如从前了”表对“雅各”所表良善的状态完全改变了;然而没有任何东西从那良善那里被夺走,除了与居间良善的结合外,它(即“雅各”所表之良善)所拥有的是它以前就拥有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向他不如从前了”表示对雅各,也就是“雅各”所表示的良善的状态完全改变了;这一点从前文也可以看出来,因为没有任何东西从拉班,也就是从“拉班”所表示的良善那里得来。相反,它所拥有的是它以前就拥有的。
为使人们能理解良善与真理以哪种方式存在于人里面,必须揭示某些几乎不为人知的事。的确,人们知道并承认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皆来自主;有些人还承认流注的存在,然而,这流注的性质却不为人知。由于这种无知,至少人们不会发自内心承认这一真理:人的周围有灵人和天使,他的内在人就居于他们中间,并由此被主统管;即便在谈到这一真理时,人们也几乎不相信它。来世有无数社群,这些社群被主照着良善与真理的一切属而有序排列和安置;处于对立面的社群则照着邪恶与虚假的一切属来排列和安置。它们被如此有序排列和安置,以致良善与真理的属,以及这属的种类,甚至不同种类,无不与这类天使社群相联结,或无不与天使社群相对应。而另一方面,邪恶与虚假的属,以及这属的种类,甚至不同种类,也无不与魔鬼社群相对应。每个人就其内层,即就其思维和情感而言,都在这类天使或魔鬼的社群当中,尽管他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人所思想和意愿的一切皆来自这一源头,以致若他所在的灵人或天使社群从他那里被夺走,他就会立刻丧失思维和意愿,甚至立刻倒下,彻底死亡。这就是人之状态的性质,尽管他以为他从自己那里拥有一切事物,或他自己是他所思想和所意愿一切的发出者,并且既没有地狱,也没有天堂,或者地狱离他很远,天堂也离他很远。
此外,人里面的良善在他看来似乎是某种简单物,或一个单一整体;而事实上,它是由各种事物构成的某种如此复杂的事物,以至于就连它的一般特征,他也绝无法探究明白。这同样适用于人里面的邪恶。人里面的良善如何,与他同在的天使社群就如何;人里面的邪恶如何,与他同在的恶灵社群就如何。这些社群都是人给自己召来的,也就是说,是他将自己置于这类灵人的社群中;因为同类与同类相联。例如:贪婪的人会给自己召来同样贪婪的灵人的社群;爱自己胜过别人、看不起别人的人会召来与他自己相似的人;而以报复为乐的人则会召来具有类似快乐的人等等。这些灵人与地狱相通,而此人就在他们中间,完全受他们控制,以致他不受自己支配,而是受他们支配;尽管他由于自己所享受的快乐、因而所拥有的自由而以为自己支配自己。相反,不贪婪,或不爱自己胜过别人,也没有看不起别人,不以报复为乐的人则住在具有类似心态的天使的社群中,并通过他们被主引领,事实上藉着他的自由而被引向他允许自己被引向的一切良善与真理。他在何等程度上允许自己被引向更内在、更完美的良善,就在何等程度上被转到更内在、更完美的天使社群中。其状态的改变无非是社群的改变。这一事实因我持续多年的经历而在我看来是显而易见的,并且因着这些经历对我来说,这种事已变得稀松平常,就像人从小就经历的稀松平常事一样。
由此明显可知人的重生是何情形,人借以被主从旧人状态转到新人状态的居间快乐和良善又是何情形,也就是说,这一切是藉着天使社群并通过这些社群的改变而实现的。居间良善与快乐无非是这类社群,主把它们运用于人,旨在通过它们把人引入属灵和属天的良善与真理中。一旦他被转入这些良善与真理,这些社群就被分离出去,而更内在、更完美的社群则与他相联。“拉班”所表示的居间良善并非表示别的,该良善的分离,也就是本章所论述的主题,也并非表示别的。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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