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4502.“把底拿从示剑家里带出来就走了”表他们夺走了对真理的情感。这从“底拿”的代表清楚可知,“底拿”是指对真理的情感(参看4498节)。按照内在最接近的意义,意思是这样:他们从那些作为上古教会余留的一部分的人那里夺走了对真理的情感,因为经上说他们“把底拿从示剑家里带出来”,而“示剑家”就表示这个教会的真理之良善。但由于所论述的主题是由此处雅各的儿子们所表示的雅各后代当中真理与良善的灭绝,还由于所提到的一切细节都有要被拿来应用到所论述的主题上,故“示剑家”在此简单地表示诸如存在于上古教会成员当中的那种真理之良善。因此,所表示的意思是,该良善在源于雅各的这个民族中间被灭绝了。因为就圣言的内义而言,一切名字和用语都表示它们所属主题的某个方面。同时,此处所表示的是哈抹和示剑及其家族当中的良善与真理的灭绝,因为他们接受了外在,如前所示(4493节)。
关于西缅和利未目前所解释的这一切是千真万确的,这一点从雅各临死前所发的预言可以看出来:
西缅和利未是弟兄,他们的刀剑是强暴的器械;不要让我的灵魂进入他们的隐秘处,不要让我的荣耀参与他们的集会;因为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的腿筋。他们的怒气可咒诅,因为很猛烈;他们的暴怒可咒诅,因为很严厉;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创世记49:5-7)
“西缅和利未”表示在雅各后代当中沦为虚假的信之真理,和沦为邪恶的仁之良善,如前所示(4499, 4500节)。他们之所以被称为“弟兄”,是因为良善是真理的弟兄,或仁是信的弟兄(4498节)。“他们的刀剑是强暴的器械”表示向真理与良善施暴的虚假与邪恶(4499节)。“不要让我的灵魂进入他们的隐秘处,不要让我的荣耀参与他们的集会”表示在生活和教义上的断绝,因为在圣言中,“灵魂”论及生活(1000, 1040, 1742, 3299节),“荣耀”论及教义。“因为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的腿筋”表示他们怀着邪恶的意图灭绝了教会的真理和教会的良善,“人”(man,男人)表示教会的真理(3134节),“牛”表示教会的良善(2180, 2566, 2781节)。“他们的怒气可咒诅,因为很猛烈;他们的暴怒可咒诅,因为很严厉”表示因转离真理与良善所招致的惩罚:“咒诅”表示使自己转离,也表示由此招致的惩罚(245, 379, 1423, 3530, 3584);“怒气”表示背离真理,“暴怒”表示背离良善(357, 3614节)。“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表示良善与真理不再存在于他们教会的外在和内在中:“分散”和“散居”表示从他们当中分离并完全移除(4424节),“雅各”是指教会的外在,“以色列”是指内在(4286节)。
在这段预言中,这些话是指着西缅和利未说的,因为这两个人表示总体上教会的真理与良善;但当这些不复存在,变得无效时,尤其当虚假与邪恶取而代之时,教会就灭绝了。这就是这些预言的含义,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西缅支派和利未支派并没有受到比其它支派更甚的咒诅。因为利未支派被选为祭司,西缅支派则作为以色列其余支派之一而存在。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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