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46.“牲畜”表示人的情感,对恶人来说是邪恶的情感,对善人来说是良善的情感,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西结书:
看哪,我是为你们的,我必转而垂顾你们,使你们得以耕种和撒种;我必使人和牲畜在你上面加增,他们必增多繁殖;我必使你有人居住,如你古时一样。(以西结书36:9-10, 11)
这论及重生。约珥书:
田野的走兽啊,不要惧怕!因为旷野的住所长出青草。(约珥书2:22)
诗篇:
我愚昧无知,在你面前(或神眼里)如畜类一般。(诗篇73:22)
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把人的种和牲畜的种,播种在以色列家和犹大家;我必监视他们建立,栽种。(耶利米书31:27-28)
这论及重生。
“野兽”具有类似含义,如何西阿书:
当那日,我必为他们与田野的野兽和空中的飞鸟,并土地上的爬行物立约。(何西阿书2:18)
约伯记:
地上的野兽,你也不惧怕。因为你必与田间的石头立约;田里的野兽也必与你和好。(约伯记5:22-23)
以西结书:
我必与他们立平安的约,使邪恶的野兽从地上灭绝,他们就必在旷野中安居。(以西结书34:25)
以赛亚书:
田间的野兽必尊重我,因我使旷野有水。(以赛亚书43:20)
以西结书:
空中所有的飞鸟都在它的枝子上搭窝,田野所有的野兽都在它的枝条下生产,所有大民族都在它的荫下居住。(以西结书31:6)
这描述的是亚述,亚述表示属灵人,好比伊甸园。诗篇:
祂的众天使啊,你们要将荣耀归于祂;大鱼,果树,野兽和一切牲畜,爬行物和飞鸟或带翅膀的飞行物,你们从地上将荣耀归于耶和华。(诗篇148:2-3, 4, 7, 9-10)
此处提到了同样的东西,如大鱼,果树,野兽,牲畜,爬行动物和鸟;除非它们表示人里面的活物,否则经上永远不可能说它们将荣耀归于耶和华。
先知书仔细区分了地上的动物与田间的动物,或说地上的牲畜和野兽与田间的牲畜和野兽。人里面的良善被称为牲畜,正如在以西结书和约翰福音,最接近主的人在天上被称为活物。启示录:
众天使都站在宝座和众长老并四活物的周围,面伏在宝座前敬拜神,敬拜羔羊。(启示录7:11; 19:4)
有福音传到的人也被称为受造物,因为他们将要被新造:
你们到全世界去,向一切受造物传福音。(马可福音16:15)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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