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5057.有一次我看见一个大石臼,旁边站着一个人,手里拿着一个铁器。他出于幻觉以为自己锤打石臼里的人,以可怕的方式折磨他们。他以自己所行的为极大快乐,这种快乐被传给我,使我能了解它的性质,以及它在这种人里面何等强烈。这是一种地狱的快乐。天使告诉我,这就是在雅各后代当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快乐。他们感觉再没有比残忍对待外邦民族,将他们所杀之人曝尸荒野,任由野兽和飞禽吞食,用铁耙和铁斧活生生地把他们砍成碎片,或叫他们经过砖窑(撒母耳记下12:31),还击打小孩子,把他们扔在地上。这种事从来就没有被吩咐过,也从来没有任何人被允许如此行,除了扭了大腿筋的人外(5051节)。这类灵人就住在右脚跟之下,住在那里的奸淫者也是残忍的。
有鉴于此,令人震惊的是,竟然有人以为这个民族优先其他民族而蒙拣选。正因相信他们是如此蒙拣选的,所以许多人仍确信这个观念:人的生活无济于事;因此,被接纳进入天堂是靠着纯粹的怜悯,无论人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凡理性正常的人都能看出,以这种方式思考违背神性,因为神性是怜悯本身;因此,如果获得天堂是靠着纯粹的怜悯,而不关心生活,那么人人都会被接纳,无论有多少人。在有可能将人接入天堂的情况下,却将他扔进地狱,让他在那里受折磨,这不是怜悯,而是怜悯的对立面;优先于另一个而拣选这一个不是公义,而是公义的对立面。
因此,那些以为并确信有些人被拣选,其余的未被拣选的观念,以及被准许进入天堂是靠着纯粹怜悯的观念,无论他们过着怎样的生活之人大多是那种过着邪恶生活的人。如我有几次所耳闻目睹的,这些人被告知,主从不拒绝任何人进入天堂,他们若愿意,就能凭经历知道这一点。为此,他们被提入某个天堂社群,住在那里的人都生活在对良善的情感中,也就是过着仁爱的生活。但是,一到那里,他们就因邪恶而开始遭受折磨和内心的痛苦,因为他们的生活与天堂的生活相反。当天堂之光照在他们身上时,他们在这光中看上去就像魔鬼,几乎完全不成人形。有的脸陷了下去,有的全都是牙齿,就像柳条箱,有的又不同,看上去就像怪物。他们因此而憎恶自己,被自己吓到,一头栽入地狱;并且对他们来说,地狱越深越好。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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