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6524.“和法老家中的长老”表与良善一致的事物。这从“长老”和“家”的含义清楚可知:“长老”是指智慧的首要事物,因而是指与良善一致的事物,如下文所述;“家”是指良善(参看2559, 3652, 3720, 4982节)。“长老”之所以表示智慧的首要事物,是因为在圣言中,“老年人”表示智慧人,就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而言,表示智慧。由于“以色列十二支派”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所以他们也有管理他们的首领和长老。“首领”表示构成聪明的首要真理,“长老”表示智慧的首要事物,因而表示良善的事物。
“首领”表示构成聪明的首要真理(参看1482, 2089, 5044节);而“长老”表示智慧的首要事物,“老年人(经上或译为年老的、老人等)”表示智慧,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愿他们在民的会中尊崇耶和华,在长老的位上赞美祂。(诗篇107:32)
“民的会”表示那些处于构成聪明的真理之人,“会(众)”论及真理(6355节),“民”也论及真理(1259, 1260, 2928, 3295, 3581节);“长老的位”那些处于属智慧的良善之人,因为智慧与生活有关,因而与良善有关,而聪明与知识有关,因而与真理有关(1555节)。又:
我比年老的更智慧,因我守了你的训令。(诗篇119:100)
“年老的”明显表示智慧人。在约伯记也是如此:
年老的有智慧;日子久长的有聪明。(约伯记12:12)
摩西五经:
在白发的人面前,你要起来;也要尊敬老人的脸面。(利未记19:32)
之所以如此吩咐,是因为“老人”代表智慧。
启示录:
我看见二十四位长老坐在宝座上,身穿白衣,头上戴着金冠冕。(启示录4:4)
“长老”表示属于智慧的事物,因而表示属于良善的事物;“长老”表示这些事物,这一点从对长老的描述明显看出来,即:他们“坐在宝座上,身穿白衣,头上戴着金冠冕”;因为“宝座”表示源于属智慧的良善、构成聪明的真理(5313节);而“白衣”具有同样的含义,“衣服”是指真理(1073, 4545, 4763, 5248, 5954节),“白”论及真理(3301, 5319节)。他们“头上所戴的金冠冕”表示智慧的良善,因为“金”是指爱之良善(113, 1551, 1552, 5658节),“头”是指属天层,就是智慧所在之处(4938, 4939, 5328, 6436节)。那些在第三或至内层天堂,因而离主最近的人被称为“智慧人”;而那些在中间或第二层天堂,因而离主不那么近的人被称为“聪明人”。
又:
众天使都站在宝座和众长老并四活物的周围。(启示录7:11);
“长老”也表示属于智慧的事物。在以下经文中同样如此。以赛亚书:
少年人必侮慢老年人,卑贱人必侮慢尊贵人。(以赛亚书3:5)
又:
万军之耶和华必在锡安山、在耶路撒冷作王,在祂的长老面前必有荣耀。(以赛亚书24:23)
耶利米哀歌:
我的祭司和长老正为自己寻求食物以救回性命(或灵魂)的时候,就在城中绝气。(耶利米哀歌1:19)
又:
她的君王和首领落在没有律法的列族中;锡安女子的长老,坐在地上默默无声。(耶利米哀歌2:9, 10)
又:
他们在锡安玷污妇人,在犹大的城邑玷污处女;他们吊起首领的手,也不尊敬老人的面;众长老在城门口断绝。(耶利米哀歌5:11, 12, 14)
以西结书:
灾难加上灾难,风声接连风声。他们必向先知求异象,但祭司讲的律法,长老设的谋略,都必断绝。君王要悲哀,首领要披上惊惶。(以西结书7:26, 27)
撒迦利亚书:
将来必有年老的男女坐在耶路撒冷街上,因为年纪老迈,个个都手拿拐杖。(撒迦利亚书 8:4)
为使“长老”能代表属于智慧的事物,降于摩西的灵被分赐给他们,他们凭这灵而说预言(民数记11:16等)。在反面意义上,“长老”表示与智慧相对立的事物(以西结书8:11, 12)。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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