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7381.“你对亚伦说”表内在律法进入外在律法的流注。这从“摩西”和“亚伦”的代表,以及“说”的含义清楚可知:“摩西”是指神之律法;“亚伦”是指良善与真理的教义(6998, 7089节),“亚伦”所代表的良善与真理的教义无非是从内在律法发出,也就是说,经由内在律法从神性发出的外在律法;“说”是指流注(6152, 6291, 7291节)。“说”在此之所以表示流注,是因为摩西要“对亚伦说”,而“摩西”是指内在律法,“亚伦”是指外在律法,来自神性的流注通过内在进入外在。内在律法是诸如存在于天上的那种神之真理本身,而外在律法是诸如存在于地上的那种神之真理。因此,内在律法是适合天使的真理,外在律法是适合世人的真理。
由于摩西所代表的内在律法是适合天使的真理,亚伦所代表的外在律法是适合世人的真理,所以我在此说一说它们。适合天使的真理绝大部分是世人所理解不了的,这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天上所看见、谈论的事物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的那种。原因在于,天使中间所谈论的事物都是从属世事物中抽象出来,从而远离属于人类言语的观念和话语的属灵事物。因为世人的观念是从自然界,尤其较为粗糙的自然界中的事物形成的,也就是从他在世界和地上所看见,并通过感官所接触的事物形成的,而这些事物都是物质的。世人的内层观念虽在物质事物之上,然而却仍建立在物质事物之上;观念建于其上的那个层面是它们看似存在所在的那个层面。这就是人感知他所思想的事物所在的那个层面。由此可见信之真理是何情形,以及进入世人的思维范畴,被称为外在律法并由“亚伦”来代表的事物是何性质。
举例说明这一点,人离开时空的观念根本不能思考;这类观念几乎粘附于他思考的每一个细节。如果时空所形成的观念从人那里被夺走,他就不知道自己在思考什么,几乎不知道他是不是在思考。然而,天使的观念没有丝毫时空之物在里面,取而代之的是状态;这是因为,自然界因时间和空间而不同于灵界。时间和空间之所以存在于自然界,而取代它们的状态存在于灵界,是因为在自然界,太阳看似通过表面的旋转产生日子和年份,并将一日分为四时,即夜、晨、午、晚;还将一年分为四季,即冬、春、夏、秋;它通过光影,以及冷热的变化而做到这一点。这些划分就是对时间及其各个不同时期的观念之源头。空间的观念是由时间的度量产生的;因此,这一个在哪里,那一个也在哪里。
但在灵界,作为属灵之光和属灵之热源头的天堂太阳并不进行表面的循环和旋转,由此产生时间和空间的观念。从这个太阳流出的光是神的真理;从这个太阳流出的热是神的良善。这些在天使中间产生状态的观念;即由神之真理所产生的聪明和信的状态,以及由神之良善所产生的智慧和爱的状态。天使中间的这些状态变化就对应于世上光影的状态和热冷的状态;这些状态可归因于太阳,因为这太阳产生了时间,计量了空间。这个例子在某种程度上证明了内在真理,或适合天使,被称作“内在律法”的真理是何品质;以及外在真理,或适合世人,被称作“外在律法”的真理是何品质。它也解释了为何天使彼此讨论的东西赶出世人的理解,而且无法描述。
3195.“他原住在南地”表示因而处于神性之光。这从“住”和“南地”的含义清楚可知:“住”是指生活(参看1293节),论及良善(2268, 2451, 2712节)。“南地”是指神性之光,因为“南”表示光,事实上表示聪明之光,也就是智慧(1458节);但“南地”表示这光所在的地方和状态;所以此处整个这一节,即“以撒刚从庇耳-拉海-莱回来;他原住在南地”表示理性层的神性良善因从神性真理出生,故处于神性之光。
圣言经常提到“光”,它在内义上表示从良善而来的真理。但在至高意义上,“光”表示主自己,因为祂是良善和真理本身。此外,祂自己也实实在在是天堂里的光,不过这光比世上的光要无限明亮得多(参看1053, 1117, 1521-1533, 1619-1632节)。灵人和天使靠这光看见彼此,存在于天堂中的一切荣耀都通过这光而清晰可见。就其亮度而言,这光似乎和世上的光差不多,但其实并不一样,因为这光不是属世的,而是属灵的。它含有智慧在里面,以至于以这种方式在天堂居民眼前发光的,是纯粹的智慧。因此,天使越智慧,他们所在的光就越明亮(2776节)。此外,这光光照人的理解力,尤其光照重生之人的理解力;只要人活在肉身,他就注意不到这一点,因为那时世界之光占据主导地位。在来世,恶灵也看见彼此,还看见出现在灵人界的许多代表。他们的确凭天堂之光看见;然而,他们的光就像从炭火发出的那种劣质的微光,因为天堂之光抵达他们那里时,就变成这种劣质的光。
至于光的源头本身,它自永恒就唯独从主存在,因为光的源头,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本身,就是主。自永恒就存在的神性人身或人性(约翰福音17:5)就是这光本身。由于这光无法再影响如此远离良善和真理,因而远离这光,并将自己投入黑暗的人类,所以主愿意出生,披上人身或人性本身。事实上,祂这样做不仅能光照人的理性事物或概念,还能光照他的属世事物或概念。主在自己里面将理性层和属世层都变成了神性,以便祂对那些坐在如此幽暗中的人来说,也可以是光,或说这些人也能拥有光。
主就是光,也就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一切聪明和智慧,以及随之而来的一切拯救都来自祂,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清楚看出来,如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来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光作见证。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1, 4, 7-9)
“圣言”是指神性真理,因而是指神性人身或人性方面的主自己;论到它,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
同一福音书:
审判乃是这样:光来到世界,世人不爱光倒爱黑暗。(约翰福音3:19)
此处“光”表示神性真理。又: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又:
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5-36)
又:
看见我的,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我作为光到世界上来,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5-46)
路加福音:
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拯救,就是你在众民面前所预备的,是启示外邦人的光,又是你民以色列的荣耀。(路加福音2:30-32)
这是西面关于出生后的主的预言。
马太福音:
那坐在黑暗里的百姓,看见了大光;有光向那些坐在死荫之地的人出现。(马太福音4:16; 以赛亚书9:2)
从这些经文很清楚地看出,就神性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良善与真理而言,主被称为“光”,这一点也可见于旧约的预言部分,如以赛亚书:
以色列的光必变成火,祂的圣者必成为火焰。(以赛亚书10:17)
同一先知书:
我耶和华以公义召你,必使你作人民的约,作列族的光。(以赛亚书42:6)
又:
我要使你作列族的光,叫你可以作我的拯救,直到地极。(以赛亚书49:6)
又:
兴起,发光,因为你的光已经来到,耶和华的荣耀已经升现照耀着你。列族要走来就你的光,列王要走来就你升现的光辉。(以赛亚书60:1, 3)
启示录上说,一切天堂之光,因而智慧和聪明都来自主:
圣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那城不需要日月照耀它,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它,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21:2, 23)
经上进一步论到这城说:
那里不再有黑夜,他们也不需要灯、日光,因为主神给他们光。(启示录22:5)
以赛亚书:
日头必不再作你白昼的光,月亮必不再以光辉向你发光;耶和华却要作你永远的光,你神要为你的荣耀。你的日头不再下落,你的月亮也不退缩,因为耶和华必作你永远的光。(以赛亚书60:19-20)
“日头必不再作你白昼的光,月亮必不再以光辉向你发光”表示我们不会看到属于属世之光的事物,而是看到属于属灵之光的事物,后者由“耶和华必作永远的光”来表示。在旧约,此处和别处提到的“耶和华”都是指主(参看1343, 1736, 2156, 2329, 2921, 3023, 3035节)。
祂在变像时也向三个门徒,即彼得、雅各和约翰显示,祂就是天堂之光,当时:
祂的脸面明亮如日头,衣裳洁白如光。(马太福音17:2)
“如日头的脸面”表示神性良善,“如光的衣裳”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知摩西祝福时所说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愿耶和华使祂的脸光照你,施怜悯给你。(民数记6:25)
“耶和华的脸”就是怜悯、平安和良善(参看222, 223节);“日头”表示神性之爱;因此,主的神性之爱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参看30-38, 1053, 1521, 1529-1531, 2441, 249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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