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7844.“在两个傍晚之间”表最后的状态和最初的状态。这从“傍晚”的含义清楚可知,“傍晚”是指虚假的状态,以及对真理无知的状态;因为傍晚的阴影是指虚假,也指对真理的无知。一天四个时刻,就像一年四季一样,在灵义上表示在真理和良善方面的状态交替(5672, 5962, 6110节)。它们的结束和它们的开始是“傍晚”;因此,当经上说“在两个傍晚之间”时,它暗含了一切状态。故此处“在两个傍晚之间”表示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得释放的状态和那些陷入由邪恶所生的虚假之人的诅咒状态,当埃及的长子被杀时,以色列人出离埃及就表示这些状态。这一切被称为“傍晚(经上或译为晚上)”,这一点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晚上日落的时候,乃是你出埃及的时刻,你要献逾越节的祭。(申命记16:6)
由此明显可知,“在两个傍晚之间”表示侵扰状态的结束和以色列人所代表的那些人释放状态的开始。对这些人来说,自这个开始起,状态便趋向于早晨,这是升入天堂。此外,“在两个傍晚之间”表示侵扰状态的结束和埃及人所代表的那些人的诅咒状态的开始。但后者的状态趋向黑夜,这是投入地狱。淹死在红海中代表后者投入地狱;而被领进迦南地代表前者升入天堂。
在圣言中,经上处处提到“晚上(即傍晚)”,“晚上”表示教会的末期,以及教会的初期;对那些教会在其中即将结束的人来说,是末期,对那些教会在其中刚刚开始的人来说,是初期。这解释了为何“晚上”主要表示主的到来;因为那时是前教会的结束和一个新教会的开始。新教会的第一个状态也被称为“晚上”,因为一个教会成员从昏暗之光开始,向着清晰之光行进,这清晰之光对他来说就是“早晨”。
“晚上和早晨”表示主的降世。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但以理书:
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话,这常献的燔祭和罪过,将圣所与军旅践踏的异象要到几时呢?他对我说,要到二千三百个晚上和早晨,圣所才得纠正。(但以理书8:13-14)
此处“晚上”表示末期,这时教会完全荒凉,并且主降世;“早晨”表示光明和一个新教会从祂兴起,这是显而易见的。
类似预言出现在撒迦利亚书:
必有一日是耶和华所知道的;不是白昼,也不是黑夜,到了晚上的时候才有光明。(撒迦利亚书14:7)
西番雅书:
最终有一块地为犹大家剩下的人所得;他们必在那里放牧。晚上必歇息在亚实基伦的房屋中;那时耶和华他们的神必眷顾他们,使他们被掳的人归回。(西番雅书2:7)
“晚上”表示一个兴起的教会的第一个状态。由于“晚上”表示旧教会的最后状态和新教会的最初状态,故经上吩咐亚伦和他的儿子从晚上到早晨,要在耶和华面前使这灯常常点着(出埃及记27:20, 21)。
“晚上”表示教会的最后状态,这时掌权的是密集的虚假,因为没有了信,还有密集的邪恶,因为没有了仁,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下经文:
哀哉!日已渐斜,晚影拖长了。(耶利米书6:4)
以西结书:
我早晨告诉百姓;晚上我的妻就死了。(以西结书24:18)
“妻”表示教会。诗篇:
早晨发芽生长,晚上割下枯干。(诗篇90:6)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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