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794.“水在地上大大加强”表示虚假的说服以这种方式增长。这从刚才关于水的阐述和说明清楚可知,即:“洪水的水”或泛滥表示虚假。此处由于虚假,或虚假的说服增加得更多了,所以经上说“水大大加强”,在原文,这是最高程度的。虚假是指虚假的假设和虚假的说服,它们在大洪水之前的人们当中大大增加,这一点从前面关于他们的阐述(560, 562, 581, 660-661, 705:3, 736节)明显看出来。当人们将真理浸没于恶欲,或说将真理与恶欲混在一起,也就是使这些真理来支持对自己和世界的爱时,说服就会大大增加。事实上,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败坏这些真理,以上千种方式迫使它们同意。因为凡为自己吸收或构筑虚假的假设之人,谁不是通过他所获知的大量事实,甚至从圣言来证实它?有哪个异端不是以同样的方式紧紧抓住确认它的观念?又有哪个异端不强迫不一致的事物,以种种不同方式解释并扭曲它们,好叫它们不再反对?
例如,有人接受这样的假设:唯信使人得救,无需仁之良善。他能不从圣言罗织出一套完整的教义体系,却丝毫不关心,或不注意,甚至看不见主所说的这些话:凭果子就可以认出树来,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7:16-20, 12:33)?还有什么比顺从肉体生活,同时仅凭知道真理,不必行出任何善事就能得救更吸引人的呢?人所培育的一切恶欲都构成其意愿的生命,一切虚假的假设或虚假的说服都构成其理解力的生命。当真理或信之教义被浸没于恶欲时,其意愿的生命和理解力的生命就构成一体。可以说,每个人都以这种方式为自己形成一个灵魂;并且死后,他的生命就具有这种性质。因此,对一个人来说,没有什么比知道何为真理更重要的了。当他知道何为真理,并知道得如此清楚,以致它无法被败坏时,真理就不会被如此浸没于恶欲,造成致命后果了。一个人最应该放在心里的,不是他的永生吗?他若活在肉身时摧毁了自己的灵魂,岂不是永远毁灭了它?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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