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41

41.他们当中有些人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属天的奥秘 #8998

8998.“就没有权

8998.“就没有权柄把她卖给外邦人”表不可传给那些不是出身于教会信仰的人。这从“外邦人”和“卖”的含义清楚可知:“外邦人”是指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因而是指那些不是出身于教会信仰的人(参看2049, 2115, 7996节);“卖”是指疏远,如刚才所述(8997节)。此中情形是这样:那些生在教会,并且从小就充满教会所教导的基本真理之人不可与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通婚,由此充满诸如不属教会的那类观念。原因是,在灵界,他们绝不会彼此结合;因为在灵界,每个人与他人的联系都取决于他的良善和由此衍生的真理。这类人因在灵界绝不会结合,故在世上也不可结合。因为婚姻本质上是两个人的心智与倾向的结合,从信与仁的真理与良善那里获得属灵生命。因此,世上那些具有不同宗教信仰的人之间的婚姻在天堂被视为可憎,教会成员和教会之外的人之间的婚姻尤为可憎。这也是犹太和以色列民族禁止与迦南的外邦人通婚(申命记7:3,4),以及与他们行淫极其可憎(民数记25:1-9)的原因。
这一点从婚姻之爱的起源甚至看得更清楚,婚姻之爱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2727-2759节)。当婚姻之爱从该婚姻或源头而降时,它就是一个人里面的天堂本身。但当两个配偶的内心因不同的信仰而不同时,这婚姻就被破坏掉了。正因如此,来自以色列的女儿当中,也就是来自教会的婢女或女仆,不可卖给外邦人,也就是不可卖给教会外的人。因为后者会与她订婚,也就是与她结合,由此亵渎教会事物;这解释了为何经上说对她做这种事就是“失信”。

属天的奥秘 #8644

8644.“摩西的岳

8644.“摩西的岳父”表与神之真理联结的良善的源头。这从“岳父”的含义和“摩西”的代表清楚可知:“岳父”是指与真理联结的良善所源自的良善(参看6827节);“摩西”是指神之真理(6752, 6771, 7010, 7014, 7382节)。“岳父”之所以表示与真理联结的良善所源自的良善,是因为当“男人”表示真理时,“妻子”表示良善(2517, 4510, 4823节)。由于下文论述的主题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联结,好叫对真理的有序排列能由此在教会成员里面实现,所以要知道,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之间有这种区别:神性良善在主里面,而神性真理则从主发出。这就像太阳的火和这火所发出的光;火在太阳里面,而光则从太阳发出;光里面没有火,只有热。
此外,在来世,主就是太阳,也是光。在那里,太阳,也就是主自己是神性之火,也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太阳是神性之光,也就是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的源头。这神性真理也含有神性良善在里面,尽管不像在太阳中那样;它被调节以适合在天堂被接受。如果它没有被调节以适合接受,天堂就无法存在,因为没有天使能承受得了来自神性之爱的火焰。一位天使会瞬间被焚毁,就像世上太阳的火焰若喷到一个人身上,这个人会瞬间被焚毁一样。
不过,任何人,甚至连天上的天使都不可能知道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是如何被调节以适合接受的,因为它是一种无限对有限的调节;无限具有这样的性质,它远远超越有限所具有的一切理解力,以至于当有限的理解力试图聚焦于无限时,它就会坠落消失,就像有人坠入大海的深处并消失一样。主是天堂里的太阳,那里的太阳是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从它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就是聪明的源头(参看1053, 1521- 1533, 1619-1632, 2776, 3094, 3138, 3190, 3195, 3222, 3223, 3225, 3339, 3341, 3636, 3643, 3993, 4180, 4302, 4408, 4409, 4415, 4523, 4533, 4696, 7083, 7171, 7174, 7270, 819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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