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要知道,灵人根本看不见世上的太阳,或来自它的任何光。这太阳的光对灵人和天使来说如同黑暗。灵人在世时曾见过这太阳,但只保留对它的概念,把它设想为一个暗斑,并且这暗斑在后面相当远的一段路程处,略高于头部那个层面。太阳系之内的星球照着相对于太阳的固定位置而显现。水星在后面,靠右一点;金星在左边,靠后一点;火星在左前方;木星也在左前方,只是距离更远;土星在正前方相当长的距离处;月球在左边相当高的位置;每颗行星的卫星都在它的左边。这就是灵人和天使所设想的这些星球的位置;灵人还在他们星球附近,但在它之外显现。然而,水星灵尤其不在一个固定方向或一段固定距离处显现;他们时而在前面,时而在左边,时而靠后一点。原因在于,他们被允许周游宇宙,以获取知识。
2554.“他们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表示如果他们认为唯独属灵真理能与属天良善结合,那么信的属天事物也会因此灭亡。这从“杀”和“妻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毁灭;“妻子”是指与属天良善结合的属灵真理(参看2507节)。这是主如此思考的另一个原因,即:在此被称为属天良善的神性良善以一种婚姻,或如同通过婚姻那样与在此被称为属灵真理的神性真理合一(2508节)。神性良善虽以这种方式只与神性真理合一,但仍流入较低真理,并与它们结合,但不是如同通过婚姻那样结合,因为它流入理性真理,并与它们结合,而理性真理只是真理的表象。事实上,它也流入感官和记忆知识的真理,或说世俗和感官的真理,并与它们结合,而这些真理几乎就是谬误或错觉。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参看第一卷,1831-1832节)。这也是主降世的目的,即:为了使神性良善可以与理性真理,以及记忆知识的真理,或世俗和感官的真理结合,从而使人可以得救,因为除非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否则神性良善决不能与这些真理结合,但通过主就会有一个结合。
除了这个奥秘外,还有更多奥秘隐藏在“他们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这句话里面;这句话表示如果他们认为唯独属灵真理能与属天良善结合,那么信的属天事物也会因此灭亡。其中一个奥秘是:如果人们不尊重属灵真理,那么属天良善也会由此灭亡,因为一旦属灵真理遭到弃绝,属天良善就会灭亡。另外一个奥秘是:除非人们被吩咐要拜父,尽管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并且“人看见了子,就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8-12),否则真理就不会被接受。更不有说其它奥秘了。
7078.要知道,其它星球的灵人不会出现在我们地球灵所在的范围之内,而是在这个范围之外;有的距离很远,有的距离不怎么远,而且在不同的方向。其中一个原因是,没有哪两个星球的灵人具有一样的性情和生命;另一个原因是,他们在大人里面构成不同的领域。生命状态的不同造成了这种表象。但在至内层天堂,他们看似彼此分离。然而,水星灵不会出现在一个固定方向,或一个固定距离处,而是有时出现在前面,有时出现在左边,有时稍向后一点。原因在于,他们被允许周游宇宙,以获取知识,由此丰富他们的记忆。在灵人看来,他们的星球出现在背后,正如当他们思想尘世太阳时,尘世太阳的情形;因为尘世太阳的任何事物都是看不见的。它之所以出现在背后,是因为对那些在来世的人来说,尘世太阳处于完全的模糊之中,本身是黑暗;而天堂太阳,也就是主,出现在前面,即右眼前面,因为他们通过这个太阳拥有其一切光明。事实上,右眼不仅在理解力被真理光照的程度上,还在它被良善光照(4410节)的程度上对应于理解力。主以这种方式出于良善关注一个人,并通过良善光照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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