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要知道,灵人根本看不见世上的太阳,或来自它的任何光。这太阳的光对灵人和天使来说如同黑暗。灵人在世时曾见过这太阳,但只保留对它的概念,把它设想为一个暗斑,并且这暗斑在后面相当远的一段路程处,略高于头部那个层面。太阳系之内的星球照着相对于太阳的固定位置而显现。水星在后面,靠右一点;金星在左边,靠后一点;火星在左前方;木星也在左前方,只是距离更远;土星在正前方相当长的距离处;月球在左边相当高的位置;每颗行星的卫星都在它的左边。这就是灵人和天使所设想的这些星球的位置;灵人还在他们星球附近,但在它之外显现。然而,水星灵尤其不在一个固定方向或一段固定距离处显现;他们时而在前面,时而在左边,时而靠后一点。原因在于,他们被允许周游宇宙,以获取知识。
4691.“难道你真要作我们的王吗?难道你真要管辖我们吗”表理解的事物和意愿的事物真的要服从它吗?这从“作王”和“管辖”的含义清楚可知:“作王”是指理解事物的服从;“管辖”是指意愿事物的服从。“作他们的王”和“管辖他们”表示它们要服从,这是显而易见的;但此处之所以用这两个词,是因为一个论及理解的事物,另一个论及意愿的事物。这在圣言,尤其预言部分是很常见的,因为一件具体的事以两种方式来表述。凡不知道此中奥秘的人,都必以为这只是一个用来强调的重复。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天上的婚姻,即真理与良善,并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正如人里面理解力与意愿的婚姻。这双重表述当中一种涉及真理,另一种涉及良善;因此,一种涉及理解力,因为真理属于这理解力;另一种涉及意愿,因为良善属于这意愿。此外,圣言中所用的表述由无论何种情况下都表示类似这些的事物的词语构成。这是隐藏在使用双重表述来描述一件具体事背后的奥秘(参看683, 793, 801, 2173, 2516, 2712, 4138e节)。此处“作他们的王”和“管辖他们”也是这种情况:“作王”涉及属于理解力的真理,“管辖”涉及属于意愿的良善。“国”也论及真理(1672, 2547节),“管辖”(经上或译为权柄)论及良善,如在但以理书中论述主的神性人身之处的情形:
得了权柄、荣耀、国度,使各民、各族、各语言的人都拜祂。祂的权柄是永远的,不能废去,祂的国必不败坏。(但以理书7:14)
诗篇:
你的国是永远的国,你执掌的权柄存到万代。(诗篇145:13)
4065.“并借着我们父亲的,得了这一切的财富”表主将它赋予自己。这从“得了财富”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了财富”是指赋予祂自己。因为就至高意义而言,这句话论及主,主决不会从别人那里取得任何良善与真理,而只从祂自己那里取得。诚然,与祂来自母亲的人身有关的其它良善作为一种手段而服务于祂;因为表示这种良善的拉班是利百加,就是雅各母亲的哥哥。不过,祂通过居间良善为自己所获得的那些事物,被祂用来凭自己的能力将其属世层变成神性。从一种手段中为自己获得某种事物是一回事,通过一种手段为自己获得某种事物是一回事。主之所以通过一种手段获得良善,是因为祂生而为人,从母亲那里所得来的某种遗传物是要被逐出的。然而,祂并非从这种手段中获得任何事物,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从耶和华而拥有神性。所以,祂将祂使之变成神性的一切良善与真理都赋予自己。因为神性本身不需要任何人,甚至不需要这居间良善,除非祂愿意一切事物要照着次序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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