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要知道,灵人根本看不见世上的太阳,或来自它的任何光。这太阳的光对灵人和天使来说如同黑暗。灵人在世时曾见过这太阳,但只保留对它的概念,把它设想为一个暗斑,并且这暗斑在后面相当远的一段路程处,略高于头部那个层面。太阳系之内的星球照着相对于太阳的固定位置而显现。水星在后面,靠右一点;金星在左边,靠后一点;火星在左前方;木星也在左前方,只是距离更远;土星在正前方相当长的距离处;月球在左边相当高的位置;每颗行星的卫星都在它的左边。这就是灵人和天使所设想的这些星球的位置;灵人还在他们星球附近,但在它之外显现。然而,水星灵尤其不在一个固定方向或一段固定距离处显现;他们时而在前面,时而在左边,时而靠后一点。原因在于,他们被允许周游宇宙,以获取知识。
9393.“摩西取了一半的血”表已经变成生命和敬拜之事的神性真理。这从“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4735, 6978, 7317, 7326, 7850, 9127节)。之所以表示已经变成生命和敬拜之事的神性真理,是因为这是摩西洒在百姓身上的血(24:8),这“血”表示人已经接受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已经变成生命和敬拜之事的神性真理。因为已经变成生命,因而敬拜之事的真理可以说被人接受了。当这个人对真理拥有一种情感,或热爱它时,或也可说,当他意愿它,并出于意愿,因而出于爱和情感实行它时,它就成了生命和敬拜的事。在此之前,真理的确与他同在,就在他的记忆中,有时从那里被召唤出来,来到内视或理解力面前,从那里又回到他的记忆中。然而,只要神之真理仅止于此,不再更深地进入,虽与此人同住,却没有被植入生命和意愿;因为人的生命在于他的意愿。因此,当真理从记忆被召唤出来进入理解力,从理解力进入意愿,再从意愿出来进入行为时,这真理就变成此人生命的一部分,被称为良善。由此明显可知已经变成生命之事的神性真理是什么意思。成为敬拜的一部分的真理也一样。敬拜若源于只停留在记忆中,并由此出现在理解力中的真理,就不是敬拜。但敬拜若源于从意愿发出,因而从情感和爱发出的真理,就是敬拜。这种敬拜在圣言中被称为心里的敬拜,而前一种则仅仅是嘴上的敬拜。
前面所提到的章节的确早已说明,“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然而,由于属当今教会的大多数人对圣餐中的血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它是主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宝血,从更普遍的意义上说,是祂的整个十字架受难本身,所以可在此用几句话说明,圣餐中的血不是这个意思,而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在教会不为人知的原因是,如今人们对于对应一无所知,因而对于圣言的内义,就是世人阅读圣言时天使所理解的那层意义一无所知。
“血”不是指血,而是指神之真理,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从以西结书中的这段经文则看得更明显:
你要对空中的各类飞鸟和田野的各种走兽说,你们聚集来吧!要从四方聚集来赴我为你们献上的祭筵,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必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你们必从我为你们献上的祭筵,吃脂肪吃到饱足,喝血直到醉了。你们必在我席上饱吃马匹和战车,并一切的战士。我必这样在列族中彰显我的荣耀。(以西结书39:17-21)
很明显,“血”在此不是指血液,因为经上说他们“必喝地上首领的血,祭筵的血,直到醉了”;然而,喝血,尤其喝首领的血是可憎恶的事,经上以死刑来禁止以色列人做这种事(利未记3:17; 7:26; 17; 申命记12:17-26; 15:23)。经上还说,他们“必饱吃马匹和战车,并一切的战士”。因此,人若不知道“血”表示神性真理,“首领”表示首要真理,“祭筵”表示属于敬拜的事物,“马匹”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战车”表示教义,“战士”表示与虚假争战的真理,必对这段经文的细节感到困惑不解。
这段话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是一样的:
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3-56)
可参看前面关于这些话的说明(4735, 6978, 7317, 7326, 7850, 9127节)。肉对应于良善,和饼一样;血对应于真理,和酒一样;我已经多次从天上被告知这一事实。我还被告知,天使只根据对应关系来理解圣言;以这种方式人类通过圣言与天堂联结,并通过天堂与主联结。
我同样被告知,主设立圣餐,是为了天堂的一切,也就是主的一切能通过它与教会成员联结。因为在圣餐中,肉或饼是指主对全人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以及人回给主的爱;而血或酒是指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以及人反过来对它的接受。此外,在天堂,吃与喝这些恩赐意味着把它们变成自己的,并将它们联结起来。不过,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的说明(2165, 2177, 3464, 4211, 4217, 4581, 4735, 5915, 6789, 7850, 9323节)。
9397.“向百姓耳中读”表为了倾听和服从。这从“读”和“耳边”的含义清楚可知:“读”是指为了倾听,因为读某样东西,是为了叫人能听见、觉察并服从它,也就是听从它;“耳边”是指服从,因为“耳”和“听”都表示服从(参看2542, 3869, 4551, 4652-4660, 5471, 5475, 7216, 8361, 8990, 9311节)。
由于“耳”不仅表示听见并留意,还表示服从,所以在圣言中,经上常提到向百姓“耳中”说,向百姓“耳中”读,但没有提到在他们面前说、读,或说给他们、读给他们,如在下列经文:
我向你耳中和众民耳中所说的这话,你应当听。(耶利米书28:7)
撒母耳记:
他们向百姓耳中说这话。(撒母耳记上11:4)
同一先知书:
求你容婢女向你耳中讲话。(撒母耳记上25:24)
士师记:
你要向这百姓的耳中宣告说。(士师记7:3)
出埃及记:
要向百姓的耳中说话。(出埃及记11:2)
申命记:
以色列哪,我今日向你们耳中所说的律例典章,你们要听。(申命记5:1)
又:
我好向他们耳中说这些话。(申命记31:28)
又:
摩西向百姓耳中说这歌的一切话说。(申命记32:44)
列王纪:
王就向他们耳中读约书里面一切的话。(列王纪下23:2)
耶利米书:
他们对他说,请你坐下,向我们耳中读它。巴录就向他们耳中读它。(耶利米书36:15)
路加福音:
耶稣向百姓的耳中讲完了这一切的话。(路加福音7:1)
由于“耳”和“听”表示接受、留意并服从真理,因而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信仰,所以主多次说“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马太福音11:15; 13:9, 43; 马可福音4:9, 23; 7:16;路加福音 14:35)。由于“聋子”,也就是“听不见的人”在灵义上表示那些不信真理的人,因为他们没有关于真理的知识,因而没有对它的觉知(6989, 9209节),因此,主在医治耳聋之人的时候,“就用手指头探他的耳朵,说,以法大!就是说,开了吧!他的耳朵立刻开了”(马可福音7:32-35)。主所行的一切奇迹都涉及并表示教会的状态(参看8364, 90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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