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5

5.此外,天使天堂如

5.此外,天使天堂如此浩大,以致它与人体的每一个部分相对应,成千上万个个体对应于每一个肢体、器官和内脏,还对应于各自的每种情感。我蒙允许得知,就其一切对应而言,该天堂若不凭借众多星球上的居民,是绝无可能存在的。天堂与主对应,人就其每一个细节而言,与天堂对应,以致在主眼里,天堂就是一个规模宏大的人,可称作巨人(AC 2996, 2998, 3624-3649, 3636-3643, 3741-3745, 4625)。关于人及其所属一切事物与巨人,也就是天堂的这种对应关系,已通过记事被大体描述出来(AC 3021, 3624-3649, 3741-3751, 3883-3896, 4039-4051, 4215-4228, 4318-4331, 4403-4421, 4527-4533, 4622-4633, 4652-4660, 4791-4805, 4931-4953, 5050-5061, 5171-5189, 5377-5396, 5552-5573, 5711-5727, 10030)

属天的奥秘 #10156

10156.“是将他

10156.“是将他们从埃及地领出来的”表被主从地狱中拯救出来。这从“从埃及地领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从埃及地领出来”是指从地狱被释放出来(参看8866, 9197节),从而得救。“埃及地”之所以表示地狱,是因为就真正的本义而言,埃及地表示属世层和那里的记忆知识;从属世人及其记忆知识中被领出来,并被提升到属灵人及其聪明和智慧中,也是从地狱中被领出来。因为人生来是属世的,但通过重生变得属灵;他若没有变得属灵,就在地狱中。属世人,也就是一个没有重生的人所拥有的记忆知识住在世界的光中;而属灵人,也就是重生之人所拥有的聪明住在天堂之光中。只要一个人仅在世界的光中看事物,他就在地狱;但当他同时在天堂之光中看它们时,就在天堂。
  此外,那些只拥有属世的记忆知识,因而只在世界的光中,而不在其它任何光中看事物的人,根本不信属于天堂的事物。即便愿意凭他们自己那被称为属世光照的光进入它们,他们也会遭遇一种幽暗,这幽暗使他们瞎眼,并抹去天上的事物,使它们如同无有。因为在心智中看似幽暗的东西等于没有。这解释了为何纯属世人,无论他多么自认为比别人更蒙光照,内心里仍否认神性和天上的事物。这也是为何那么多有学问的人因自己的知识而变得如此愚蠢、疯狂;因为他们当中否认构成教会和天堂之信的事物的人,比简单人当中的更多。而那些允许自己被主提升至天堂之光的人则不然。这些人首先被提升到属世人所拥有的记忆知识之上;然后在天堂之光中观看在其属世人里面、被称为记忆知识的事物,并清楚地区分它们,选择那些可以理解和一致的事物,弃绝或搁置那些理解不了和不一致的事物。
  简言之,此处的情形是这样:只要一个人是纯属世的,那么他那在天堂之光中看事物的内层就是关闭的,而他那在世界之光中看事物的外层则是打开的。这时,此人向下看,也就是看向世界和自己;因为构成其意愿和思维的一切都朝那个方向倾斜。一个人朝哪个方向看,他的心,也就是他的意愿和他的爱就转向哪个方向。但当一个人变得属灵时,他那在天堂之光中看事物的就打开;这时,此人就向上看,向上看是通过被主提升实现的;因此,他看向天堂和主。构成他的意愿和思维,因而构成他的心,也就是爱的一切也朝这个方向被提升。
  因为人是以这种方式被造的,他的内在人是照着天堂的形像形成的,他的外在人是照着世界的形像形成的(6057, 9279节),以便天堂和世界能在人里面结合在一起。这样主就会通过他从天堂流入世界,并能掌管世界,用每个人来具体掌管,用所有人来总体掌管,以这种方式将这二者联结在一起,由此使得天堂的形像也存在于世界上。然而,当一个人只关心世界时,与他同在的天堂就关闭;而当他允许自己被主提升时,与他同在的天堂就打开,世界则从属于它。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地狱就与他分离并被移走;这时,而不是以前,此人才第一次知道何为良善,何为邪恶。这就是那与人同在的被称为“神的形像”的(创世记1: 26,27)。
  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何为属灵人,何为属世人,并且除非纯属世人被主变得属灵,否则他就在地狱,是地狱的一个化身;因此是为了叫他们知道为何“埃及”表示地狱,因为它也表示属世层和那里的记忆知识。“埃及”表示记忆知识(9340节提到的地方);它由此表示属世层(9391节);它也表示地狱(8866, 9197节)。
  

属天的奥秘 #5711

5711.由于此处论

5711.由于此处论述的是疾病的对应关系,所以要知道,人的所有疾病都与灵界有对应关系。事实上,在整个自然界,凡与灵界没有对应关系之物都无法存在,因为它没有原因使得它能凭这原因存在,进而凭这原因持续存在。自然界中的事物无非是结果;它们的原因在灵界,这些原因的原因,即目的,则在内层天堂。结果无法持续存在,除非原因不断在它里面;因为当原因不复存在时,结果也不复存在。就其本身而言,结果无非是原因;只是原因表面上给自己披上一个结果,以便它能作为一个原因在一个较低的领域起作用。原因和目的之间的关系类似于结果和原因之间的关系;除非一个原因也凭它的原因,即一个目的存在,否则,它就不是一个原因;因为一个没有目的的原因缺乏次序,而哪里没有次序,哪里就无物产生。由此明显可知,就其本身而言,一个结果就是一个原因;就其本身而言,一个原因就是一个目的;良善的目的在天堂,从主发出。因此,一个结果并不是一个结果,除非有一个原因在它里面,并不断在它里面;一个原因并不是一个原因,除非有一个目的在它里面,并不断在它里面;一个目的并不是一个良善的目的,除非从主发出的神性在它里面。由此也明显可知,正如世界上的每一个事物都从神性产生,它也从神性继续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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