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此外,天使天堂如此浩大,以致它与人体的每一个部分相对应,成千上万个个体对应于每一个肢体、器官和内脏,还对应于各自的每种情感。我蒙允许得知,就其一切对应而言,该天堂若不凭借众多星球上的居民,是绝无可能存在的。天堂与主对应,人就其每一个细节而言,与天堂对应,以致在主眼里,天堂就是一个规模宏大的人,可称作巨人(AC 2996, 2998, 3624-3649, 3636-3643, 3741-3745, 4625)。关于人及其所属一切事物与巨人,也就是天堂的这种对应关系,已通过记事被大体描述出来(AC 3021, 3624-3649, 3741-3751, 3883-3896, 4039-4051, 4215-4228, 4318-4331, 4403-4421, 4527-4533, 4622-4633, 4652-4660, 4791-4805, 4931-4953, 5050-5061, 5171-5189, 5377-5396, 5552-5573, 5711-5727, 10030)。
出埃及记37:1-29
1.比撒列用皂荚木作柜,长二肘半,宽一肘半,高一肘半。
2.他用纯金把柜里外都包裹了,四围给它镶上金边。
3.又给它铸了四个金环;两环在柜的这边,两环在柜的那边。
4.用皂荚木作杠,用金包裹它们。
5.把杠穿在柜旁的环内,以便抬柜。
6.用纯金作施恩座,长二肘半,宽一肘半。
7.用金子作两个基路伯,把它们作成实心的,安在施恩座的两头,
8.一个基路伯在这边的一头,一个基路伯在那边的一头;他把基路伯与施恩座接连一块,在它的两头。
9.基路伯向上张开翅膀,用翅膀遮住施恩座,它们的脸彼此相对;基路伯的脸朝向施恩座。
10.他用皂荚木作一张桌子,长二肘,宽一肘,高一肘半。
11.又用纯金包裹它,四围给它镶上金边。
12.四围给它作一掌宽的横梁,四围给横梁镶上金边。
13.又给它铸了四个金环,将环安在桌子四脚的四角上。
14.环子挨近横梁,是穿杠的地方,可以抬桌子。
15.他用皂荚木作杠,用金包裹它们,以便抬桌子。
16.又作桌子上的器皿,就是盘子、杯子,小碟,小刷子,用它们来遮盖,都是纯金的。
17.他用纯金作一个灯台,将灯台作成实心的。这灯台的座和干,与杯、球、花,都与它接连一块。
18.灯台两旁杈出六个枝子,这一边杈出三个灯台枝子,那一边也杈出三个灯台枝子。
19.一个枝子上有三个杏仁状的杯子,有球有花,一个枝子上杈出三个杏仁状的杯子,有球有花;从灯台杈出来的六个枝子都是如此。
20.灯台上有四个杏仁状的杯子,有球有花。
21.从灯台出来的第一对枝子下面有球,从灯台出来的第二对枝子下面有球,从灯台出来的第三对枝子下面也有球;灯台杈出的六个枝子都是如此。
22.它们的球和枝子与它接连一块;它整个都是用一块纯金作成一个实心。
23.用纯金作灯台的七个灯盏,并灯台的蜡剪和蜡花盘。
24.他用纯金一他连得作灯台和灯台的一切器具。
25.他用皂荚木作香坛,长一肘,宽一肘;坛是四方的。坛高二肘。坛角与坛接连一块。
26.又用纯金把坛,坛顶和四围的坛壁,并坛角包裹;又在四围给它镶上金边。
27.又给它作两个金环,在牙边以下,在坛的两侧,就是坛的两边,作穿杠的地方,用来抬坛。
28.用皂荚木作杠,用金包裹它们。
29.他也按调香者的作法作圣膏油和焚香用的纯香料,。
概览
10767.由于本章论述的主题是柜子、灯台和香坛,此处对它们的描述与25(和30)章的类似,那里对每个细节的内义都给出了一个解释,所以此处略过这些事物,无需作进一步的解释。
5173.来世有很多搅动的方法,以及很多引入螺旋运动的方法。这种搅动在身体中就表现为血液、血清或淋巴,以及乳糜的提纯或净化,这也是通过各种提炼过程来实现的;而引入螺旋运动则表现为随后将这些提炼出来的流体引入功用。灵人被搅动后就被带入宁静和快乐的状态,然后被带入他们将被引入并加入的社群,这种事在来世很常见。血液、血清和乳糜,以及胃中食物的提炼和净化过程就对应于灵界中的这类过程;这一观念在那些以为属世事物里面除了属世的东西外什么也没有的人看来显得很奇怪,在那些坚信这一点,因而否认属世事物里面有或可能有任何起作用并主导的属灵事物之人看来甚至显得更奇怪。而事实上,自然界及其三个王国中的每一个事物都有一个来自灵界的内在作用力;若非如此,自然界中的任何事物都无法充当原因和结果,因而无物被产生。在属世事物里面来自灵界的东西被描述为自创世时就被植入的一种力量;而真相是,它只是一种努力;当这种努力停止时,行为或动作也就停止了。这一切表明,整个可见世界就是代表灵界的一个舞台。
其中的情形就像肌肉运动和随之产生的动作。除非肌肉运动含有源于人的思维和意愿的一种努力在自己里面,否则它会立刻停止;因为学术界众所周知的法则表明,当努力停止时,动作也就停止了;心智的整个决定就存在于努力里面;动作里面除了努力外,没有任何真实事物。显然,行为或动作里面的这种力量或努力是属世事物里面的属灵事物;因为思维和意愿是属灵的,而行为和动作是属世的。那些思维没有超越自然界的人根本不理解这一点;然而,他们却无法否认它。不过,存在于意愿中,并由此存在于思维中的东西却是那产生行者;虽然它在形式上与它所产生的行为不同。因为行为只是代表心智所意愿并思考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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