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此外,天使天堂如此浩大,以致它与人体的每一个部分相对应,成千上万个个体对应于每一个肢体、器官和内脏,还对应于各自的每种情感。我蒙允许得知,就其一切对应而言,该天堂若不凭借众多星球上的居民,是绝无可能存在的。天堂与主对应,人就其每一个细节而言,与天堂对应,以致在主眼里,天堂就是一个规模宏大的人,可称作巨人(AC 2996, 2998, 3624-3649, 3636-3643, 3741-3745, 4625)。关于人及其所属一切事物与巨人,也就是天堂的这种对应关系,已通过记事被大体描述出来(AC 3021, 3624-3649, 3741-3751, 3883-3896, 4039-4051, 4215-4228, 4318-4331, 4403-4421, 4527-4533, 4622-4633, 4652-4660, 4791-4805, 4931-4953, 5050-5061, 5171-5189, 5377-5396, 5552-5573, 5711-5727, 10030)。
1673.“在亚特律加宁击杀了利乏音人,在哈麦击杀了苏西人,在沙微基列亭击杀了以米人”表示虚假的说服或这类说服的地狱,主彻底击败了它们。这从“利乏音人”、“苏西人”和“以米人”的含义清楚可知,他们和前面(创世记6:4)提到的拿非利人(译注:Nephilim,经上或译为伟人、巨人)是同类;在解释那段经文(参看581节)时,已经足以并充分说明,“拿非利人”表示虚假的说服,或那些因确信自己的崇高和优越而视一切神圣而真实之物为毫无价值,将虚假注入恶欲的人;这一含义从那里引用的经文明显看出来(民数记13:33; 申命记2:10; 以赛亚书14:9; 26:14, 19; 诗篇88:10)。此处这三个民族和西珥山上的何利人表示虚假说服的不同种类,因为虚假的说服有许多种类,每一种都不同,这不仅取决于虚假,还取决于与虚假结合,或有虚假注入其中,或流出并产生虚假的恶欲。凡几乎不知道有诸如虚假的说服和邪恶的欲望这类事物存在的人,都不可能清楚明白这些虚假的说服是何性质;但在来世,这类事物却按照极其清晰的线条被排列成它们不同的属和种。
最可怕的虚假说服就存在于生活在大洪水之前的人,尤其被称为“拿非利人”的人当中。拿非利人如此之坏,以至于在来世,他们利用自己的说服夺走他们所遇到的其他灵人的全部思考能力。结果,这些灵人觉得自己似乎几乎活不下去,更不用说能思考任何真实事物了。因为如前所示(315, 549, 969, 1390-1391节),在来世,所有人的思维都被共享、交流;因此,当这样的说服流入时,可以说它不可避免地扼杀其他人所拥有的全部思考能力。这些就是主在童年初期所争战并击败的难以形容的可怕民族;除非主通过降世战胜他们,否则今天没有一个人活在这个地球上,因为每个人都由主通过灵人掌管。如今这些拿非利人因其幻觉而被看似一块雾石的东西四面包围着,他们不断努力从这雾石中上来,但均未得逞(参看1265-1272节,以及前面其它许多章节)。以赛亚所指的就是他们和他们的同类:
死人必不能再活,利乏音人必不能再起。因为你已察罚他们,毁灭他们,抹除对他们的所有记忆。(以赛亚书26:14)
诗篇:
你为死人行奇事吗?难道利乏音人还能起来称赞你吗?(诗篇88:10)
“死人”不是指死人,而是指被诅咒的人。
如今有些人,尤其来自基督教界的人,同样有说服,只是这些说服不如大洪水之前的人所拥有的那样可怕。有些虚假说服既占据人心智的意愿部分,也占据理解力部分,如大洪水之前的人的说服和此处由利乏音人、苏西人、以米人来表示的人的说服,它们属于一个种类。而有些虚假说服仅占据理解力部分,它们来源于在人的自我里面所确认的虚假原则或假设,属于另一种。后一种没有前一种那么强大,也没有那么致命;但在来世,它们仍给其他灵人带来很多烦恼,并在某种程度上夺走他们的思考能力。这类灵人只在一个人里面激起对虚假的确认,从而使人不可避免地视虚假为真理,视邪恶为良善。他们的气场就具有这种性质。一旦有真理被天使召唤出来,这些灵人就窒息并扑灭它。
一个人只需思考一下,他是否认为圣言的真理是虚假,并确认这一点,以至于看不到别的,就能发现这类灵人是否支配他。在这种情况下,他能十分确定这类灵人与他同在,并掌权。那些说服自己相信一切私人利益都是公共利益,认为没有什么东西有助于公共利益,除非它也有助于自己的私人利益之人也一样。在这种情况下,与这种人同在的恶灵会提供如此多的确认,以至于他看不到别的。这种视一切私人利益为公共利益,或伪装私人利益,使它看似公共利益的人在来世以同样的方式对待那里的公共利益。这就是与人同在的灵人的流注的性质,我从不间断的、活生生的经历中得以知道这一点。
3021.“请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表示属世人照着它的能力对婚姻之爱的良善所承担的义务。这从“手”和“大腿”的含义清楚可知:“手”是指能力(参看878节);“大腿”是指婚姻之爱的良善,如下文所述。事实上,意思是在它的能力范围内对该良善所承担的义务,这从以下考虑清楚看出来:按照古代习俗,那些承担了与婚姻之爱有关的义务之人要把手放在他们对其有义务的那个人的大腿底下,以这种方式向他起誓。这样做的原因是,“大腿”表示婚姻之爱,“手”表示能力,或竭尽所能。因为人体的所有部位都对应于大人,也就是天堂中的属灵和属天事物,如前所示(2996, 2998节);蒙主的神性怜悯,后面我会充分说明这一点。大腿本身和腰部一起对应于婚姻之爱。这些事对上古时代的人来说,是众所周知的;这就是为何他们有那么多基于这种对应关系的仪式或习俗,其中包括:当他们要承担执行与婚姻之爱的良善有关的某件事的责任时,就把手放在大腿底下。关于这些事或对应关系的知识在古人当中最受推崇,是构成他们知识和聪明的首要事物之一;但如今,这种知识完全遗失了,并且遗失得如此彻底,以至于人们竟不知道任何对应关系的存在;因此,一些人听说此处所描述的仪式或习俗表示这些事,可能会感到惊讶。此处提到这种仪式或习俗,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亚伯拉罕想安排他的儿子以撒与他本族的某个女子订婚,并吩咐他的老仆人去执行这项任务。
如前所述,“大腿”因其对应而表示婚姻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也可以看出来,如妇人被她丈夫指控通奸时所遵循的程序。摩西五经:
祭司要叫妇人发咒起誓;祭司要对那妇人说,当耶和华使你大腿消瘦,肚腹发胀时,愿耶和华使你在你民中间成为咒诅和誓语。他叫她喝了那水以后,她若被玷污,对丈夫犯下过犯,这致咒诅的水必进入她里面变苦了,她的肚腹就要发胀,她的大腿就要消瘦,那妇人便要在她民中间成为咒诅。(民数记5:21, 27)
“大腿就要消瘦”表示婚姻之爱的邪恶,也就是通奸。这个程序中的其它每个细节都有某种具体含义,甚至连最小的细节也无不表示某种事物,尽管凡阅读圣言,却对它的神圣没有任何概念的人必定奇怪为何这些事会出现在那里。正因“大腿”表示婚姻之爱的良善,所以圣言经常提到“从大腿而出”,如论到雅各的话:
你要繁殖增多,必有一个民族和一群民族从你而来,又有列王从你大腿而出。(创世记35:11)
另一处:
所有与雅各同到埃及的灵魂,凡从他大腿而出的。(创世记46:26; 出埃及记1:5)
论到基甸:
基甸有七十个从他大腿而出的儿子。(士师记8:30)
“大腿”和“腰”因表示属于婚姻之爱的事物,故也表示属于爱和仁的事物,因为婚姻之爱是一切爱的基础(参看686, 2733, 2737-2739节)。一切爱都来自同一个源头,也就是来自天上的婚姻,即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参看2727-2759节)。“大腿”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和属灵之爱的良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那骑在白马上的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6)
“那骑在白马上的”是指圣言,因而是指主,主就是圣言(参看2760-2762节);“衣服”表示神性真理(2576节);这就是为何祂被称为“万王之王”(3009节)。由此明显可知“大腿”表示什么,即表示从祂的爱流出的神性良善;祂因此也被称为“万主之主”(3004-3011节)。由于这就是主的整个性质,所以经上说祂“有写在衣服和大腿上的名”,因为“名”表示性质或品质(1896, 2009, 2724, 3006节)。
诗篇:
大能者啊,愿你大腿边佩剑,带着你的荣耀和威严!(诗篇45:3)
这论及主。“剑”表示进行争战的真理(2799节);“大腿”表示爱之良善;“大腿边佩剑”表示祂用来争战的真理来自爱之良善。以赛亚书:
公义必作祂的腰带,真理必作祂大腿的带子。(以赛亚书11:5)
这也论及主。“公义”因论及爱之良善(2235节)而被称为“腰带”;真理因来自良善而被称为“大腿的带子”;因此,“腰”论及对良善的爱,“大腿”论及对真理的爱。
同一先知书:
必无人疲倦,也没有在祂里面绊倒的;祂既不打盹,也不睡觉;祂大腿上的带子并不放松,鞋带也不折断。(以赛亚书5:27)
这论及主。“祂大腿上的带子”和前面一样,表示对真理的爱。耶利米书:
耶和华对耶利米说,他去买一根麻布带子束腰,不可把它浸在水里;要往幼发拉底河去,将腰带藏在磐石穴中;做了这一切后,当他去把它从那地方取出时,腰带已经坏了。(耶利米书13:1-7)
“麻布带子”表示真理,用它“束腰”代表真理来自良善。谁都能看出,这些行为都是代表。然而,它们的含义只能从对应获知;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点将在某些章节末尾予以说明。
以西结、但以理和尼布甲尼撒所看到的那些事物的含义也一样。如以西结书:
在基路伯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仿佛蓝宝石的样子,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一个形像,仿佛人的样子在它上头。我看见仿佛火炭的形状。从祂腰以上的样子和祂腰以下的样子看见仿佛火的样子,周围有光辉。下雨的日子,云中彩虹的样子怎样,周围光辉的样子也是怎样;这就是耶和华荣耀的形像的样子。(以西结书1:26-28)
显然,这场景代表了主和祂的国度。“腰以上的样子”和“腰以下的样子”描述了祂的爱,这从“火”、“光辉”和“彩虹”的含义明显可知:“火”是指爱(934节);“光辉”和“彩虹”是指从这爱生出的智慧和聪明(1042, 1043, 1053节)。
但以理看见:
有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祂身体如水苍玉,面貌如闪电的样子,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但以理书10:5-6)
没有人能明白这些细节的含义,如“腰”、“身体”、“面貌”、“眼目”、“手臂和脚”,除非知道它们的代表和相关的对应关系。从这些代表和对应明显可知,但以理所看到的代表了主的天国,其中:“腰”是指神性之爱,祂束腰的“乌法精金带”是指来自这爱的智慧之良善(113, 1551, 1552节)。
关于尼布甲尼撒看到的雕像,我们在但以理书读到:
这像的头是精金的,胸膛和膀臂是银的,肚腹和大腿是铜的,脚是半铁半泥的。(但以理书2:32-33)
这雕像代表教会的连续状态:“金头”代表第一个状态,该状态是属天的,因为这是一种对主之爱的状态;“银的胸膛和膀臂”代表第二个状态,该状态是属灵的,因为这是一种对邻之仁的状态;“铜的肚腹和大腿”代表第三个状态,该状态是一种属世良善的状态,“铜”表示属世良善(425, 1551节)。属世良善是对邻之爱或对邻之仁,只是这种爱或仁处于属灵良善之下的一个层级。“半铁半泥的脚”是指第四个状态,这是一种属世真理的状态,“铁”表示属世真理(425, 426节);这也是一种与良善缺乏任何结合的状态,由“泥”来表示。由此可见“大腿”和“腰”表示什么,即首先表示婚姻之爱,由此表示一切真爱,这从所引用的经文和其它经文(如创世记32:25, 32; 以赛亚书20:2-4; 那鸿书2:1; 诗篇69:23; 出埃及记12:11; 路加福音12:35, 36)明显看出来。大腿和腰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婚姻之爱和一切真爱对立的爱,也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参看列王纪上2:5; 以赛亚书32:10, 11; 耶利米书30:6; 48:37; 以西结书29:7; 阿摩司书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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