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此外,天使天堂如此浩大,以致它与人体的每一个部分相对应,成千上万个个体对应于每一个肢体、器官和内脏,还对应于各自的每种情感。我蒙允许得知,就其一切对应而言,该天堂若不凭借众多星球上的居民,是绝无可能存在的。天堂与主对应,人就其每一个细节而言,与天堂对应,以致在主眼里,天堂就是一个规模宏大的人,可称作巨人(AC 2996, 2998, 3624-3649, 3636-3643, 3741-3745, 4625)。关于人及其所属一切事物与巨人,也就是天堂的这种对应关系,已通过记事被大体描述出来(AC 3021, 3624-3649, 3741-3751, 3883-3896, 4039-4051, 4215-4228, 4318-4331, 4403-4421, 4527-4533, 4622-4633, 4652-4660, 4791-4805, 4931-4953, 5050-5061, 5171-5189, 5377-5396, 5552-5573, 5711-5727, 10030)。
2335.“我们要在街上过夜”表示主似乎想基于真理审判,这从“街”和“过夜”的含义清楚可知。圣言经常提到“街”,“街”在内义上与“路或道”所表相同,即都表示真理,因为街就是城内的道路,这从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过夜”在此是指审判,这可从“夜”的含义看出来。前面说明(2323节),“晚上”表示当信开始灭亡时,教会倒数第二个状态,也就是末后之前的那个状态,还表示在审判之前到来的察罚。由此明显可知,随后到来的“夜”就是当信不复存在,以及审判发生时的末后状态。由此明显可知,“在街上过夜”在内义上表示基于真理审判。
至于审判,它有两种,即:站在良善角度上的审判和站在真理角度上的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这一点从马太福音(25:34-40)很清楚地看出来;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马太福音25:41-46)。从良善受审判的人会得救,因为他们接受良善;而从真理受审判的人会被定罪,因为他们弃绝良善。良善是主的,那些在生活和信仰上承认这一点的人是主的,并因此得救。而那些在生活、因而在信仰上不承认这一点的人不能属于主,因此不能得救。所以他们照其生活行为、思维和目的而受审判。当照这些受审判时,他们不可避免地被定罪,因为真理是这样:人凭自己只能实行、思想、意图邪恶,并且只要主不阻止他,他凭自己就会冲向地狱。
至于基于真理的审判,情况是这样:主若不从良善,就永远不审判任何人,因为祂渴望把所有人,无论多少,都提入天堂;事实上,若有可能,祂会把我们都提升到祂自己那里;因为主是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永远不能定任何人的罪。相反,是人定自己的罪,因为他弃绝良善。活在肉身期间,他怎样避开良善,在来世就怎样避开它,进而避开天堂和主,因为主只能住在良善中。祂也住在真理中,但不住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中。主不定任何人的罪,换句话说,祂不将任何人判入地狱,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说:
神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审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藉着祂得救。审判乃是这样:光来到世界,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约翰福音3:17, 19)
同一福音书: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约翰福音12:47)
另外可参看之前关于该主题的讨论(223, 245, 592, 696, 1093, 1683, 1874, 2258节)。
前面论述审判的地方(2320, 2321节)已经说明,根据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一切审判都属于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的事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然而,刚才已说明,主不定任何人的罪,从而审判他。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文字上是何性质,即:若不从另一种意义,也就是从内义,就无法理解它。唯独内义说明审判究竟是怎么回事。
4215.“亲吻他儿子和女儿”表承认这些真理,以及对这些真理的情感。这从“亲吻”、“儿子”和“女儿”的含义清楚可知:“亲吻”是指出于情感的结合(参看3573, 3574节),因而是指承认,因为哪里有通过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哪里就有对它们的承认;“儿子”是指真理和真实事物(489, 491, 533, 1147, 2623, 3773节);“女儿”,就是此处的拉结和利亚,是指对这些真理的情感(3758, 3782, 3793, 3819节)。
“亲吻”表示出于情感的结合是出于对应;因为天堂与人体的一切器官并肢体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如各章末尾所说明的。人的内在事物与脸上的各个部位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因此他的面部表情能显示他的总体心态,而他的眼睛则能显示这种心态,就是其内在心智的内层。心智的思维与情感和身体的行为与姿势之间也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就那些自然的行为和姿势,以及那些非自然的行为和姿势而言,这是众所周知的。例如,内心的谦卑会使人屈膝下跪,这是一种身体的外在姿势;更大和更内在的谦卑甚至使他俯伏在地。内心的欢喜快乐会引发歌唱和欢呼声;而难过和内在悲伤则会导致哭泣和哀号。但出于情感的结合会产生亲吻的动作。
由此明显可知,由于这种外在行为与内在美德相对应,所以它们是内在事物的可见迹象;作为可见迹象的它们含有某种内在事物在里面,而它们就从这内在事物取得自己的品质或特性。然而,对那些渴望通过外在行为给人以他们拥有这些内在美德的印象之人来说,他们的外在行为同样是可见的迹象,但却是伪装、虚伪和欺骗的迹象。这就是亲吻的情形,因为人人都想通过亲吻来表达他对另一个人由衷的爱。事实上,凡给人以他拥有内在美德之人都知道,亲吻源于内心或出自这种爱,是出于情感联结的标志。他想凭着亲吻使他的邻人确信,他是由于他里面的良善而爱他;而事实上,这全都是为他自己,为了他自己的地位、利益和名声,因而不是为了良善,而是为了邪恶。因为凡以自己为目的、而不是为促进良善的中间目的,并希望与别人联结以达到该目的之人,都陷入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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